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三 批 201 7 年 9 月 12 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3082 | 澄迈大丰镇那小队村有一益康洗碗场,散发恶臭味,四周有大量居民区及学校,影响居民生活。 | 澄迈 | 大气 | 该信访件所举报内容属实,核查发现该洗碗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项目在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完善环保设施及未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情况下便投入使用,构成了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 二是县监测站对该厂暗管排放废水监测结果(附件2)显示废水超标。该厂未经批准,擅自铺设暗管,将生产废水排放至外环境的违法行为属实。 三是该洗碗厂厂房的“三防设施”未完善、更衣室里存放杂物、预进间无消毒设施、成品未离墙离地10cm码放、未配备有检验大肠菌群的相关仪器设备等不符合《海南省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卫生要求。 | 属实 | 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一是县环保局就核查中发现该洗碗厂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等问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附件4),责令该洗碗厂停止生产运营。 二是针对该洗碗厂废水直排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见附件5),责令其禁止废水外排,立即拆除暗管。 三是针对该厂私设暗管排放废水污染物的行为,县公安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见附件6),决定对该厂负责人进行15天的行政拘留。 四是县环保局做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见附件7),对该厂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及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拟做出了责令停止生产和处于1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问题解决情况:该信访件已得到解决。目前该厂已经按要求停止生产,要求该厂停业整改达到卫生许可后方可恢复生产;县供电局已经对该厂进行停电处理;该厂负责人已被公安局行政拘留;项目用地不符合要求不给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无 |
2 | D23047 | 群众反映对“澄迈金江镇太平责任区太平村委会大潭村北门水利沟边有一砖厂,造成的环境问题(D14055)”处理结果不满意,未采取任何措施,目前砖厂依旧正常运行。 | 澄迈 | 其他 | 2017年9月3日上午9:30分,县工信局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县林业局、县城管局、金江镇、县供电局等有关人员对澄迈金江美拉彩砖厂信访问题进行核查。(一)现场未发现该厂恢复生产,目前该厂为停产整改阶段,信访反映的该厂依旧正常运行情况不属实。(二)为防止该厂私自恢复生产,现场核查后对该厂进行了断水、断电处理。(三)根据县林业局反映,县林业局派员现场测量套图,测量该厂面积为4.6亩,核对《澄迈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该厂地块范围内规划保护等级为0,不是规划林地,属于非林地,地类代码171,属于宜林荒山荒地,表示该地块地表没有林木,在县林业局审核范围内是合法的。经县林业局复核澄迈县多规合一“一张蓝图”,该地块待多规合一公布实施后,在多规合一里规划为三级林地,届时,由该厂业主向县林业局补办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 不属实 | 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一是为防止美拉彩砖厂私自恢复生产,对该厂进行了断水、断电处理。 二是县林业局继续跟踪督促该厂完善相关用林手续。 问题解决情况: 一是目前美拉彩砖厂处于断水、断电状态,县林业局再次重申在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私自恢复生产。 二是该厂用林审核审批相关手续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 无 |
3 | D23044 | 儋州往海口方向上高速路前12公里处的右边进入100-200米(距离力乍村1-2公里左右)有一塑料加工厂,已有2-3年的时间。使用废料加工,散发臭气,距离居民区仅100-200米,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最近生产时间已改为晚上。 | 儋州 | 大气、噪声 | 1.海南儋州联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没有向相关部门办理环评等有关手续。 2.该厂距离居民区约500米。 3.该厂生产原料是聚烯烃塑料粒料,用于生产聚丙烯塑料包装袋,不是使用废料进行加工。 | 部分属实 | 1.市环保局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 2.由于该厂已停止生产,无法现场进行监测臭气和噪音,待该厂完善所有手续符合验收要求恢复生产后,由市环保局不定时对臭气及噪音进行抽查监测,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防止生产时臭气和噪音影响居民生活。 3.儋州供电局立即采取对该公司停止生产用电。 4.引导该公司对臭气进行技术处理。 | 无 |
4 | D23052 | 儋州那大镇新兴街与解放北路交汇处有一农机公司,最近二十天每天有废水流出,直排至路面,散发臭味。 | 儋州 | 水、大气 | 儋州那大镇新兴街与解放北路交汇处有一农机公司,经查,确实有废水流出,直排至路面。 | 属实 | 楼房建筑工地确实存在有生活废水排放到路面,农机中心、那大镇政府先锋居委会和市政管理处工作人员对工地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与引导,要求要埋好管道排到排水沟,防止废水外流到路面,中心将派人不定时跟踪调查。 | 无 |
5 | D23070 | 儋州那大镇工业大道丰华小区对面有一个豪旺家具城,周六日及节假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用高音喇叭放音乐,噪音非常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 儋州 | 噪声 | 豪旺家具城经营手续齐全,但确实存在放高音喇叭播放音乐扰民现象,在周六日及节假日播放音乐。 | 属实 | 对被举报对象进行了批评教育与引导,并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签订承诺书,社区安排工作人员不定时巡查,噪音扰民情况已妥善解决。 | 无 |
6 | D23090 | 儋州那大镇农垦北路172和176号有两家餐饮店占道经营,在人行道上炒菜,污油及废水直接倒在道路上,垃圾随地丢弃,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居民出行。 | 儋州 | 水、垃圾 | 经调查,172号餐饮店业主擅自占用人行道出店经营早餐店,并将灶具置于人行道上操作,存在污油、废水洒落地上的情况,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也影响了行人通行。同时客人用餐时也存在随地丢弃餐巾纸的情况,且业主还擅自拉挂遮阳布,影响了市容市貌。经现场调查,176号为新鑫华科技公司,不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 | 部分 属实 | 一、市城管执法支队对172号业主进行教育劝诫,责令业主入店文明经营。 二、督促业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行清理门店污油道路和垃圾,恢复人行道的整洁和通畅。 三、执法人员对业主擅自拉挂的遮阳布进行拆除,恢复了街面整洁。 | 无 |
7 | D24018 | 儋州海头镇德立村振兴小学对面的一条排污沟被堵住,导致污水无法排出,散发臭味。 | 儋州 | 水、大气 | 经实地核实,历来两条街的交界处住户生活排水和雨水积存,散发臭味。 | 属实 | 9月4日,海头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查明该排水沟生活污水长期被堵塞的原因,并针对查明的原因制定初步整改计划;9月5日,邀请工程队进行实地勘察,初步设计排水系统渠道路线;9月6日,施工方出具初步工程预算。 | 无 |
8 | D24022 | 儋州那大镇人民西路南方电网电力村旁,有一占地约十亩的民宅区,有一栋二层楼(约30个房间),无排污设施,污水直排至路面上(土路),散发恶臭味,在后院乱搭乱建(铁皮房)3个小型汽车修理厂,油漆味刺鼻;后院建有5个露天卫生间,紧挨着居民房窗户, 还建有20间瓦房用于出租,电线乱搭,无人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居民生活。 | 儋州 | 大气 | 经核实:那大镇人民西路南方电网电力村旁二层楼都有化粪池,无排污设施,污水直排现象,油漆味重(不属实);后院6个非露天卫生间,15间瓦房只有2租户6人。存在铺面二楼楼顶不当落隔壁住户走廊;院内未安装生活用水排放排水管;院内废弃汽修厂旁有废弃垃圾,院内出租房有电线乱搭现象问题。 | 部分属实 | 对被举报对象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7日内整改。影响邻居排水口堵住从另一排水口排出或者水管牵引;院内安装排污管,处理院内排放生活用水问题;自行清运院内废弃汽修厂旁废弃垃圾;与配合单位对出租房内电线乱搭进行拆除。除电线乱搭正在处理中,其他问题已整改,儋州市那大镇人民西路南方电网电力村旁臭味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 | 无 |
9 | D24029 | 群众反映“儋州那大镇西干居委会园地路10号茂根桥头路段下水道从1996年堵塞至今,雨季污水倒灌,淹没整条街道,导致附近7-8户居民房屋严重进水,污水流至茂根桥下松涛水库的干流(饮用水源)。”编号:D19016问题目前仍未处理。地址补充:园地路10号茂根桥西侧。 | 儋州 | 水 | 该地段地下水道没有堵塞情况,由于地势较低且排水系统设计不合理,雨季时排水系统排水较慢未能及时排放,导致低洼路面形成积水,并倒灌两旁住户。 | 部分属实 | 责令市政管理处和那大镇政府雨季时提前做好排水准备,责令市住建部门制定排水改造方案。下一步将对该路段进行排水改造,解决雨季积水问题。 | 无 |
10 | D23035 | 群众对“海口琼山区朱云路糖烟酒公司和琼山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宿舍后面有一居民养鸽子(估计有上百只),鸽子粪便到处都是,污染附近小区楼上饮水水池和居民玻璃窗,影响居民用水,散落的羽毛污染空气。”的环境问题(D22033)处理结果不满意,只是针对楼顶的养殖地面进行打扫,无任何整改,由于鸽子处于放养状态,宿舍区内随地可见鸽子粪便,同时鸽子粪便污染饮用水现象依旧存在,建议迁移。 | 海口 | 水、大气 | 经查,当事人兰庭飞已按要求将鸽笼及粪便清理完毕,并将鸽子送至乡下。但鸽子恋家,晚上又飞回来。鸽子粪便影响附近居民用水和散落羽毛污染空气的问题仍然存在,情况属实。
| 属实 | 1.琼山区城管执法队员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当场(2017年9月3日)对达士巷43号户主楼顶饲养鸽子的鸽舍进行拆除,并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对周边宿舍区楼顶水池进行清理。 2.目前截止2017年9月3日17:00,已拆除达士巷43号户主楼顶饲养鸽子的鸽舍,并清理楼顶卫生,同时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对周边的朱云路糖烟酒公司、琼山五金交电化公司宿舍区楼顶楼板和水池进行打扫和检查,并对个别无盖板的水池进行加盖,已于2017年9月4日清理完毕。 | 无 |
11 | D23036 | 海口琼山区板桥路骏尔宾馆旁有一小饭店,早8点至晚22营业,主要是中午休息时间作业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 海口 | 噪声 | 1.经核实,东北大众菜馆的后厨在生产作业时涡轮式鼓风机会发出较大的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因此,信访件反映“海口琼山区板桥路骏尔宾馆旁有一小饭店,8:00至22:00营业,主要是中午休息时间作业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情况属实。 2.东北大众菜馆后厨的涡轮式鼓风机没有减震降噪措施,导致在生产作业时会发出较大的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 属实 | 1.琼山区城管局依据《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九十二条第六项、第十项、二十三项规定,对东北大众菜馆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东北大众菜馆生产作业产生噪音污染行为处以200元的罚款,责令东北大众菜馆于2017年9月6日前加固烟囱,在烟囱处加装防震垫,确保有效降低噪音。 2.目前,东北大众菜馆厨房已停用,并于2017年9月8日上午安装油烟净化器和加装烟囱防震垫。 | 无 |
12 | D23042 | 海口美兰区蓝天路36号欣怡小区1-3楼的宝丽餐厅,在小区公共阳台上安置空调、水塔(24小时运行),油烟机管道途经居民窗口噪声大且油烟直排至公共阳台(距居民窗口仅2米),散发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 海口 | 噪声、油烟 | 2017年9月3日9:00,美兰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食药监局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核查,排烟管道位于所在建筑物四层天台,出烟口位置距离后方住宅楼十米以上,排烟管道途径住宅楼窗口(距离两米以内)。该餐厅设置(定稿)了两个油烟净化器和排烟管道;但未达到高空排放标准,烟管距离居民区过近,排烟时产生的噪音对居民造成影响的情况属实;宝丽餐厅将空调外机及冷却塔安置于公共阳台,存在设备运行时产生噪音对居民产生影响的情况;未办理环评备案手续。 | 属实 | 1.针对餐厅油烟直接排向居民公共阳台的情况,美兰区城管局现场下达了《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日内对油烟管道进行改造,油烟管道已改造完毕,排烟设施整改到位,经整改后,监测结果合格达标。 2.美兰区生态环保局委托海口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处空调外机及冷却塔的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超标,根据《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其下达了《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限其于2017年9月9日前整改完毕。同时责令其办理环评备案手续。 | 无 |
13 | D23045 | 海口龙华区玉河路龙华区政府门口旁有一大同沟,散发臭味,尤其在咖啡厂老桥到咖啡厂新桥一段臭味严重。河里漂浮着黑色垃圾,咖啡厂新桥段的河里有乳白色液体。 | 海口 | 水、大气、垃圾 | 经现场调查: 1.大同沟未完全消除黑臭,局部河段部分时间段仍有轻微的异味; 2.大同沟水面上有黑色漂浮物和少许树叶; 3.未发现白色漂浮物(油污)。 | 属实 | 1.龙华区环卫局安排保洁人员每天多人次打捞漂浮物。 2.海口汉清治理公司已经完成大同沟7处污水直排口、12处污水溢流口整改。由海口汉清治理公司采取生物填料、启动曝气设备、从美舍河补水等生物强化应急措施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水质,2018年11月底前,实现原设计施工图相应措施全部投入运行。 3.龙华区水务局成立水体巡查小组每天对水体进行巡查。 4.治理公司已在大同沟水体边上树立告示牌及时将水体治理进展告知市民。 | 无 |
14 | D23048 | 1.海口龙华区仓东村水沟旁边有两间房子,经常在下午和晚上时有两三辆货车拉着油桶进出,怀疑是一个地沟油加工厂,常散发臭味。2.海口龙华区仓西村智海混凝土工厂后面(龙马垃圾场旁边)有一个收购点(油),偶尔散发奇怪的味道。两个油类工厂都有废水流入水沟,造成水质污染。多次反映,未处理。 | 海口 | 大气、水 | 1.针对反映龙华区仓东村水沟旁边有疑似地沟油加工厂问题,2017年9月3日上午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地沟油加工的设备和材料,也不存在货车拉着油桶进出及散发臭味现象。经村委会进一步走访核查,在苍东村辖区范围内也未发现地沟油加工和散发臭味情况,举报问题不属实。 2.针对反映海口龙华区仓西村智海混凝土工厂后面收购点(油)散发奇怪味道的问题。秀英区到现场核查,未发现有生产设备及工人作业,该场地一个移动板房和一排简易棚为违法建筑,现场余大约30个油桶。没发现存有油料,没有发现油料交易情况。 | 部分 属实 | 1.经现场核查,反映龙华区仓东村水沟旁边有疑似地沟油加工厂问题不属实。 2.针对反映海口龙华区仓西村智海混凝土工厂后面收购点(油)散发奇怪味道的问题。秀英区永兴镇已于2017年9月5日组织城管、联防、机械、工人对该油脂收购点(废弃油桶存放点)强制拆除,并完成该点位周边环境卫生的清理。 | 无 |
15 | D23055 | 海口美兰区白驹大道旁(临桂路桥底下)的海口美盛气体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每天向附近小沟(福创溪)排放废水,污染水沟且散发臭气。 | 海口 | 水、大气 | 1.2017年9月3日10:00,美兰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灵山镇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但美盛药业加工有限公司不配合接受调查,美兰区环保局向其下达协助调查通知书。 2.2017年9月4日18:00,副区长李爱国、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到现场调查信访件中所举报的反映情况。 | 不属实 | 1.要求海口美盛药业加工有限公司提供厂区排水管网图,做好污水清运台账,以备检查。 2.美兰区环保部门加强对该厂污水排放的监管,对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灵山镇政府加强对周边水体的巡查,发现私设排污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无 |
16 | D23084 | 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云定路88号南国威尼斯城小区门口300米处的公路两侧田间焚烧秸秆,烟雾大,无法开窗,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海口 | 大气 | 1.经过对南国威尼斯周边几百米范围内排查,发现长泰村委会桃上村有一处地方有焚烧痕迹,为桃上村村民王弗财在2017年9月2日早上将建房后的废弃木料进行焚烧,焚烧面积约5平方米。 2.村干部在巡查时发现违规焚烧行为后立即制止,并与当事人一起用水将火苗浇灭。其余地方未发现焚烧点。 | 属实 | 1.调查组当场对当事人再次训诫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2.云龙镇城管中队现场依法依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并要求恢复原状。 3.云龙镇政府举一反三,加强对村民的宣传引导教育,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多时段错峰巡查管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主动服务民生,向南国威尼斯等辖区各个小区发放便民服务卡,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及时解决问题。 4.问题已解决。当事人由于乱焚烧行为向周边生活的居民表示歉意,现场保证全力配合做好整改工作,承诺不再焚烧。 | 无 |
17 | D24004 | 海口龙华区火车东站正前方有一个建筑工地,每天5点半开始施工,噪音很大,距离最近居民住宅20-30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 海口 | 噪声 | 经调查核实,东站国际商业广场二标项目建筑工地于2017年8月30日至今未发现凌晨5:30分施工作业现象。 |
不属实 | 1.2017年9月3日8:30分,龙华区城西镇、住建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现场约谈该工地的施工单位,执法人员在现场要求该工地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施工,要求施工方写下承诺书保证不超时施工;由镇政府联合区城管局加强监督巡查,如发现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罚。 2.2017年9月4日18:00,龙华区住建局调阅项目建筑工地8月30日-9月4日的监控视频,未发现凌晨5:00—6:00有施工作业现象。 3.2017年9月4日、5日、7日、8日凌晨5:30-6:00,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巡查,未发现施工作业现象。 | 无 |
18 | D24006 | 群众对“海口琼山区椰海大道二横南路重型机械维修点环境污染问题”(受理编号D19100)进行补充:晚上10-12点也存在噪音污染。 | 海口 | 其他 | 经了解: 1.现场未发现有维修作业行为,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2.该临时停车场仅用于车辆临时停放。 3.执法人员与该临时停车点负责人王征军沟通协调,王征军承诺为了避免与周边居民产生更大的摩擦,将关闭该停车场,并将停车场内的车辆全部清走。 4.被举报对象为临时停车点,不存在维修作业行为,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 不属实 | 1.2017年9月3日8:30分,琼山区城管大队肖家强队长、陈少武副主任带领凤翔街道城管中队队员到现场督促王征军迁离存放车辆,并制作《当事人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和《检查记录》。 2.建议王征军关闭停车场,将停放的4辆型号为山推160推土机进行迁离。 3.停车场已于2017年9月3日关闭,停放的4辆型号为山推160推土机已迁离。 | 无 |
19 | D24008 | 海口秀英区长潭街永秀花园东边有一占地约10亩的洗砂场,晚上10点后开始运砂,运砂车辆噪音非常大,距离居民区几百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 海口 | 噪声 | 经现场核查,该洗砂场有营业执照,2017年9月3日9:00现场正常作业中。洗砂场未发现存在夜间作业行为。经走访周边居民了解到,以前偶尔出现过超时作业,近期晚上10:00后已停止作业。 | 属实 | 针对夜间施工噪音问题,其整改措施如下: 1.相关领导将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进行谈话提醒。企业负责人现场承诺以后作业会按规定时限作业。 2.安排长流镇城管中队、环保办作出针对性值班,对该洗砂场的夜间作业问题进行督查,若发现超时作业将进行严管重罚。自接到办件即日起,每晚至少有2名工作人员在22:00后不定时巡查,截至2017年9月7日,未发现超时作业现象。 | 无 |
20 | D24020 | 滨海大道西海岸的部队旁靠近大海处有3个排污口,将黑色污水直排大海,臭味浓重。 | 海口 | 水 | 经现场调查核实,秀英沟出海口的水质有点浑浊,但没有明显异味,水体浑浊的原因有以下两方面造成: 1.由于海水涨潮倒灌、冲刷水沟底和岸边产生; 2.秀英沟上游水体整治施工导致部分泥沙汇入水体。其他两处雨水排洪沟,一处无水排放,一处有少许地下渗水排放,水体清澈,没有污水流出。 综合调查情况,秀英沟水体正在治理,水质尚未达标,属实。其他两处排放口无污水排入,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1.下步市水务局将联合各相关单位对海岸线一带市政排水沟和排水污口再做进一步的重点排查,一旦发现有排污口接入排雨水口的现象将彻查,要求整改并处罚。 2.加快推进秀英沟水体治理工作。 | 无 |
21 | D24023 | 1.海口美兰区胜达路8号滨江景苑围墙外有一鼎基水泥厂,烟雾直排,凌晨作业时车辆来往噪声非常大,影响居民生活。2.海口美兰区胜达路8号滨江景苑周边经常散发恶臭味,不清楚气味来源。 | 海口 | 大气、噪声 | 1.经核查,滨江景苑围墙外的鼎基搅拌站于2017年8月19日已停产,物料堆场已经覆盖,机器设备已停止使用,厂区内没有搅拌车辆停放。现场没有发现鼎基搅拌站有烟雾直排及车辆来往噪声现象。有搅拌站属实,但产生污染不属实。 2.经核查,在工业区内没有恶臭污染源,特别是滨江景苑小区周边400米范围内的7家企业中,没有发现恶臭污染源。执法人员巡查小区周边未发现恶臭异味,走访询问小区的商铺住户以及物业工作人员,均表示近段时间没有闻到特殊臭味。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1.美兰区生态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园区内现有的工业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区环保和区城管的执法人员加强巡查,严防鼎基搅拌站在搬迁前恢复生产。 2.美兰区环保局现场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滨江景苑小区周边范围的企业进行监测。同时,加强对该片区企业的监管,如发现企业有偷排污水或废气的行为,将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3.海口市政府已初步制定《关于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的长效机制方案》,对已改变规划用途的江东等园区的企业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企业搬迁。 | 无 |
22 | D24030 | 海口秀英区那和村有一水塘(约3亩)南侧有一排污管,污水直排入水塘,散发恶臭味。群众怀疑是白水塘垃圾转运站及家益混凝土场(垃圾转运站后面约200米处)产生的污水排入。 | 海口 | 水、大气 | 1.水塘南侧确有一条水沟,举报人所称排污管道实为水沟,水沟污水确实直排入南侧水塘,散发轻微臭味。该区域没有市政管网,污水来源主要为海口监狱经化粪池过滤的生活污水及聚集的雨水。 2.白水塘垃圾转运站内箱体的渗滤液是密闭运往颜春岭垃圾填埋场终端处理,生活污水排入排污池内,定期抽取运往颜春岭垃圾填埋场处理,有污水抽运台账。 3.佳益混凝土搅拌站曾于7月10日因私设排污口将未经处理的部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到水沟后最终流入水塘,被龙华区生态环保局及城西镇派出所依法处罚。目前污水排污口已封堵,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利用。 | 部分属实 | 1.秀英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秀环察字〔2017〕52号),责令海口监狱对其排放生活污水进行整改。 2.对海口监狱排放的生活污水进行取样监测,届时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3.责令海口监狱对其三级化粪池加强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海口监狱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作,现正在着手项目资金立项和上报审批工作。 5.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确保佳益混凝土搅拌站污水不违规乱排。
| 无 |
23 | D24031 | 海口美兰区海甸岛五西路海南大学对面有一个雨水渠,疑似渠内排放污水,散发浓重臭味,水呈现黑色,已发现有3-4年。 | 海口 | 水、大气 | 1.2017年9月2日23:45分,美兰区治水办、葛洲坝治理公司、金华宇监理相关负责人到达海甸岛五西路现场。经现场核实了解,五西路排洪沟水面整洁,水位较低,有轻微异味,暂未发现直排污水现象。 2.2017年9月3日11:00,美兰区委常委、副区长陈新组织区治水办、区环保局、人民街道、葛洲坝治理公司相关负责人,现场研究部署整改措施,水体呈现绿色,有轻微异味。 | 部分属实 |
1.加强两座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避免污水溢流入河;确保每台曝气造流设备、提升水体溶解氧水平,实现水体净化和自净能力的恢复,进一步提升海甸沟水质; 2.继续对两岸市政管网进行摸查,发现管网有堵塞的情形要及时疏通,避免出现因管网堵塞造成水位过高,溢流入沟; 3.充分利用潮汐作用,对海甸沟进行有效的活水补水; 4.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水面和岸坡垃圾,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 无 |
24 | D24032 | 海口美兰区珊瑚港海岸线,垃圾遍地,路面坑坑洼洼,海水涨潮时,海水会冲上路面。 | 海口 | 水、大气、垃圾 | 1.2017年9月3日09:30分,美兰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环卫局、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管委会、灵山镇环卫站及京兰公司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一起到珊瑚港现场核查,研究解决。 2.2017年9月3日15:00,美兰区副区长程守学到珊瑚港现场核查处理。 3.经现场核查,珊瑚港沙滩海岸线没有垃圾遍地情况,但珊瑚港内处于桂林洋开发区一侧防潮堤岸的堤下,确实有海水涨潮时遗弃下来的垃圾,没有及时清理。 4.珊瑚港防潮堤段路面已水泥化,而防潮堤大海一侧没有道路,没有海水涨潮时冲到路面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要求京兰公司举一反三,加强对沙滩海岸线环境卫生的排查整治和常态化保洁作业及巡查,提升保洁质量。 2.灵山镇政府和灵山镇大昌村委会加强对珊瑚港及周边的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清理,并保持常态化。 3.协调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管委会,马上组织力量,及时清理防潮堤堤岸下的垃圾,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珊瑚港沙滩及周边的巡查和常态化的保洁作业。 | 无 |
25 | D24033 | 海口美兰区国兴大道美祥路盛贤景都小区商铺排烟管道未按照要求铺设,导致油烟飘散到小区居民家中,造成油烟污染;小区商铺非法占用公共绿地堆放垃圾,成为垃圾中转站。 | 海口 | 油烟、垃圾 | 1.2017年9月2日23:50分,经区城管局调查,国兴大道美祥路盛贤景都小区商铺共31个。11个商铺已投入营业使用,其中1个商铺为经营餐饮服务;20个尚未出租经营。另外,现场未发现举报件中所述非法占用公共绿地堆放垃圾致使成为垃圾中转站的情况。 2.2017年9月3日09:00,由符朝阳副区长带队核查发现,美祥路盛贤景都小区在规划建设时已设置一个专用油烟管道,统一出口设在商住楼楼顶。经营餐饮业的商铺均按要求将油烟统一排入商用烟管,于楼顶高空排放。 | 不属实 | 1.美兰区城管执法大队执法队员联合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联系盛贤景都物业管理人员,要求其对商业专用油烟管道进行经常性的全面检查,存在漏气现象及时整改,避免造成油烟扰民问题。 2.美兰区城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要求盛贤景都物业方做好小区内环境卫生及小区“门前三包”工作。同时,城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该小区出现油烟扰民问题和非法占用公共绿地堆放垃圾问题。 | 无 |
26 | D24035 | 海口龙华区龙桥镇文明大道一横路8号鑫康洁餐具清洁有限公司,散发臭味,无排污设施,污水乱排。龙华区环保局已下达整改通知书,但目前未停产也未进行整改,依旧存在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的生活。 | 海口 | 水、大气 | 经现场调查:海南鑫康洁餐具清洁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将清洗餐具的洗涤废水排放到厂区外马路旁的雨水管道。 | 属实 | 1.海南鑫康洁餐具清洁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3日停止生产; 2.龙华区环保局于2017年9月6日查封了该厂的清洗设备及生产用电的2个配电箱; 3.龙华区环保局已拟对海南鑫康洁餐具清洁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下一步,龙华区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告知市民处理情况,欢迎市民群众进行监督。 | 无 |
27 | D24039 | 东山镇旁边的南渡江河段,存在非法采砂行为,已有2-3年的时间。 | 海口 | 生态 | 1.2017年9月3日00:50分,接到?D24039号办件后,对相关情况立即进行了调查。基本情况是:前几年盗采河砂的现象比较多,自2015年对南渡江采砂实施综合治理后,取缔了所有非法采砂场。2016年2月秀英区水务局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许可了2家正规砂场,近两年来,秀英区加强了对东山段南渡江日常巡查和严格管理,加上群众的监督和及时举报,虽有零星小规模的盗采河砂行为,都能被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置。 2.2017年9月3日9:00左右,海口市水务局副调研员李茂、水保处处长赵剑以及水政监察支队副调研员姚盛强、科长李斌等再次到南渡江东山段调查了解情况,没有发现非法采砂行为。 | 属实 | 依法严厉打击,从严从快查处。秀英区已在东山镇设立两个执法室,全区常态化机动化执法巡查,24小时全时段全区域覆盖,市水务部门也将派出执法人员不定时巡查。盗采河砂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 | 无 |
28 | D23076 | 临高文明中路和二环路交叉路口的临高党校小区北侧有三家餐饮店(一起尝河鲜、湘缘楼、临博牛肉馆)每日中午12点、晚8点左右开始运行抽油烟机,噪音扰民,县环保局前两个月检测称噪音合格,但没有出示检测报告;这些餐饮店油烟排放也不符合要求,油烟通过排烟管直接排向小区内,且未安装空气净化器。 | 临高 | 油烟、噪声 | 一起品河鲜馆、博来临牛肉店、湘源楼三家餐饮店每天上午10点和下午5点左右开始煮饭、烧菜,做营业前的准备工作,油烟净化设备运转产生一定噪音,分别在8月9、12、22日安装了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型号是XGJ-JD型,风量(m3/h):≥2000~≤20000,油烟净化设备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符合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HJ/T62-2001),油烟排放口未朝小区排放。 上述3家餐饮店没有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 经营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餐厨垃圾和隔油池产生的油渣由环卫部门转运至临高县垃圾处理场处理。临高县环境监测站在3家餐饮店后面住宅二楼客厅(1#)、房间(2#、3#)和三楼房间(4#)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1#、2#、3#、4#噪声修正值分别为54.4dB、44.5 dB、46.3 dB和45.3 dB,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 2008) 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限值。 综上所述,油烟排向小区内,未安装空气净化器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县城建监察大队向业主发停业整改通知,责令业主进行整改。县生态环保局要求一起尝河鲜、湘缘楼、临博牛肉馆3家餐饮店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 根据县环境监测站噪声监测报告,3家餐饮店已经恢复营业。其中湘缘楼餐饮店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无 |
29 | D23075 | 陵水椰林镇北斗东山路食品小区大门旁有一条水沟有大量生活污水和垃圾,没有加盖、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几十户居民的正常生活。 | 陵水 | 水、垃圾 | 2017年9月3日上午,我县组织椰林镇、县城管、住建、水务、环保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检查,椰林镇北斗东三路的“水沟”属于农田灌溉渠沟的一段,没有加盖,水流循环不畅,渠沟底部淤泥堆积,渠沟内的垃圾等杂物沉积时间长,导致臭味散发。 | 属实 | 1.我县水务部门和椰林镇政府已共同对渠沟内的垃圾、淤泥进行清理,同时对上游拦闸部位进行重点巡查和卫生整治,禁止往渠道内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发生。 2.我县椰林镇政府负责渠堤周边及渠道水环境的卫生保洁工作,并形成常态化管理及对附近的居民进行卫生宣传教育;城管局负责在渠道周边置放垃圾桶,并做好垃圾清运工作;住建局负责对该路段的污水管网进行规划和实施;环保局负责对周边是否存在生活污水乱排放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无 |
30 | D24021 | 陵水椰林镇雷丰村委会排塘园村的河道(近一个多月)每天早7点至下午7点有三个班子、四台设备在违法采砂,导致河岸水土流失,影响周边水稻田耕种,破坏生态。曾向12345、环保局、水务局、110反映,仍未解决。 | 陵水 | 生态 | 2017年9月2日晚,我县组织环保局、水务局、国土局、椰林镇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到现场核实,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但地上铺有采砂用的塑料膜等,已当场将其销毁清理。 | 部分属实 | 1.现场核查时发现地上辅着采砂用的塑料膜,当场组织将其销毁清理。 2.我县将组织椰林镇政府不定期加强该区域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一旦发现存在非法采砂行为,联合水务、国土、公安等部门第一时间打击取缔,并对违法当事人进行顶格处罚,涉及刑事责任的将依法追究,绝不姑息。 | 无 |
31 | D24025 | 陵水椰林镇新桃源安置区内一横路旁,2012年至今有一大水坑(约150平方)长年积水无人管理,散发恶臭味,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居民生活。 | 陵水 | 水 | 9月2日晚和9月3日上午,我县组织县城管、椰林镇等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该问题属实,由于该安置户主前期进行地基建设时未填平场地,造成该处坑洼不平、排水不畅,常年累积雨水导致散发臭味。且该处为居民区,对周边玩耍的小孩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 属实 | 1.截止9月3日上午12时,我县城管部门已将该水坑内的污水清理完毕。 2.我县椰林镇政府已责令村委会监督安置户加快平整自家门前安置地块,教育周边居民不能随便堆放垃圾。 3.我县将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尽快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 无 |
32 | D23095 | 琼海大路镇清朗村委会廊一村礼昌水库被承包给个人养殖罗非鱼,导致水库的水被污染。水库水体途经农田水利沟,影响农田耕种。 | 琼海 | 水、生态 | 经调查核实,琼海市大路镇礼昌水库属于小Ⅱ型灌溉水库,位于大路镇清廊村委会廊一村小组,水面面积185亩,原由清廊村委会负责管理,2012年起,统一收回镇政府管理。1998年,清廊村委会将该水库承包给农户王武经营,承包期限为50年。2016年,王武与养殖户符居彬约定由其使用该水库养殖,使用期限为3年。2017年7月,符居彬向水库内投放鱼苗,每日投放饲料160斤,对水库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与养殖户沟通协商,要求其不再向水库投放饲料,并对投放饲料情况进行不定时监督检查;组织村干部、水库管理员等在水库周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面清理垃圾死角,确保水库周边干净卫生;加大水源保护宣传力度,提高水库周边村民环保意识。经处理,农户已不再向水库里投放饲料,并做好水库及周边环境卫生工作,水体污染问题得到解决。 | 无 |
33 | D24016 | 琼海龙江镇蒙养村委会一队渡口(万泉河河边),有1台铲车在河岸挖沙铲沙,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举报人反映是无证挖砂。 | 琼海 | 生态 | 9月3日,石壁镇代党委书记肖少青组织水务、环保和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人员,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过实地调查走访和排查摸底,在石壁镇下朗村委会长力村组渡口旁发现一处铲车采砂破坏痕迹。通过询问周边村民得知,9月2日上午,龙江镇蒙养村委会一队村民程作鹤使用铲车等作案工具进行非法采砂,用于自建围墙,采砂量约为5立方米。 | 属实 | 石壁镇人民政府和石壁派出所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对其非法采砂作案工具的一辆铲车和一辆手扶拖拉机进行扣押,并将案件移交市水务局作进一步处理。石壁镇将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非法采砂巡查,并已对此次非法采砂破坏现场进行了复绿恢复。 | 无 |
34 | D23066 | 琼中湾岭镇乌石村委会南斗村后面800米处有一个矛迪采石场(占地600多亩,还在扩建),作业时噪音大,部分村民房屋被震裂,且产生扬尘污染,周边农作物沾满粉尘导致减产,粉尘还污染河流(农田灌溉用水),导致河里充满黑色泥浆。 | 琼中 | 噪声、扬尘、水 | 现场核查发现,该石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石场属于试生产阶段,并已向原批准机关申请环评验收;二是未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进行开发治理,存在开采台阶达到80°,采石场内开采台阶等施工不符合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等问题;三是碎石堆积场所未修建挡土墙导致水土流失等问题;四是施工作业噪音大,存在扬尘污染问题。信访件举报的作业时噪音大,部分村民房屋被震裂,且生产造成扬尘污染,导致周边农作物减产,粉尘还污染河流(农田灌溉用水),导致河里充满黑色泥浆信访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我县已责令该石场停止生产,进行全面整治。要求该石场根据国土、环保、水务等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对堆放的石粉采取覆盖防尘膜等措施进行防尘,并定时洒水降尘,同时明确要求该石场夜间不得施工,避免影响村民休息。目前,琼中矛迪石场已经停止生产,堆放的石粉已覆盖防尘膜,并增加洒水次数,从原来的一天两次增加到四次。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待整改通过各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 无 |
35 | D23071 | 三亚天涯区绕城高速天涯、三亚湾出口1公里处右手边的山脚下(红土村后山下)有一个三亚福达砖厂,破坏7-8亩山地建厂,无环保设施,用锅炉燃烧工程板材,产生黑色烟雾,污染大气;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没有硬化,粉尘飞扬;产生的黄色污水直排旁边山沟。该问题已存在7-8年。 | 三亚 | 水、扬尘、大气 | 信访人反映的福达砖厂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桶井村羊岭山,经查,该砖厂存在以下问题: 1.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堆料区未进行完全覆盖、厂区部分地面尚未固化造成扬尘。 2.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兴建4个铁皮厂房及2个混合结构房,总占地面积59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26平方米。 | 属实 | 1.针对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项目已建成并投产,堆料区未进行完全覆盖,厂区路面部分尚未固化造成所扬尘的问题,天涯区环保局已责令其立即停业,该厂目前已停业。 2.针对该厂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兴建四处铁皮厂房及两处混合结构房问题,天涯区城管局已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该厂限期拆除所有违法建筑并搬离所有设备。目前已拆除面积113平方米,其余部分该厂正在自行拆除,福达新型环保砖厂逾期未自行拆除剩余违建厂房和设备的,天涯区城管局将于9月8日对其实施强制拆除。 | 无 |
36 | D23038 | 群众对“凉坡水库是屯昌县城的饮用水水源,屯昌南坤镇石坡村位于水库中心区域,全村1000多村民的污水废水直接排入水库,造成水污染,水面呈暗绿色。”的环境问题(D10096)处理结果不满意,媒体报导称水面飘浮的杂草已打捞处理完毕,但目前水面依旧有大量的飘浮物呈暗绿色。 | 屯昌 | 水 | 9月3日上午,县政府副县长王恩策带队,并组织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南坤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深入石坡村委会实地调查。检查发现,经8月22-24日连续3天对水库库区内及周边水塘里的水浮莲等水杂草杂物进行打捞清理后,仅是偏僻区域还存在少量浮莲等水杂草杂物。王恩策副县长现场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南坤镇立即组织人员全面清理存量水浮莲等水杂草杂物;二是定期巡查,发现水浮莲等水杂草杂物的要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按照王恩策副县长的指示精神,南坤镇高度重视,立行立改,扎实组织落实清理良坡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水塘的水浮莲工作。 | 属实 | 9月3日下午,南坤镇、石坡村委会组织10人、出动2辆垃圾清运拖拉机、1辆挖机,对水库库区内及周边水塘里的水浮莲等水杂草杂物进行打捞清理,共清运水浮莲等水杂草杂物2车(拖拉机)。 | 无 |
37 | D23068 | 万宁万城镇柳园居民区光亚学校旁边100米处有一槟榔加工厂,烤槟榔的烟雾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万宁 | 大气 | 经核查,万城镇柳园居民区光亚学校周边共有4家槟榔加工厂,其中,柳园王燕槟榔加工点,位于柳园太阳河生态幼儿园旁,为烟熏黑果加工点,2016年已改为零散养鸡鸭场,已不开工生产;优联槟榔合作社加工厂,位于万城镇裕民滨林村,为燃煤蒸汽炉加工厂,目前未开工生产;沈金铭槟榔加工点,位于裕民槟林村,为烟熏槟榔黑果加工点,有3个加工灶,前段时间曾熏烤加工槟榔黑果,万城镇政府于2017年8月20日责令其停产,至今未生产加工;万宁丰鑫槟榔加工厂,位于万宁市万城镇柳园居民区光亚学校附近,占地面积约10亩,经营者李章文,该槟榔加工厂于2015年建成并投入生产,有环保型电烘烤设备55个。万宁丰鑫槟榔加工厂当前正在生产加工,没有相关环保手续,在加工过程中,由于生产车间未进行完全封闭,制热设备排气机产生的噪音对附近居民生活确实有一定的影响,但没有发现烤槟榔时烟雾大,有异味的问题。 | 属实 | 1、市环保局责令万宁丰鑫槟榔加工厂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在未完善环评手续及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之前,不得投入使用或生产。 2、市农业局对其他三家槟榔加工厂加强巡查监管,在没有取得环保等相关手续前不得生产加工。 3、对已建成的“黑灶”全部由市环保局和市工商局依法查封。 4、采取属地管理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方式,全面整治槟榔加工业污染环境问题。由属地镇制定网格化巡查工作方案,组建巡查工作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对巡查发现熏烤槟榔污染环境加工点,一律给予打击取缔。 5、采取印发通告、悬挂横幅、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宣传禁止传统熏烤槟榔黑果污染环境加工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6、制定《万宁市槟榔加工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槟榔加工产业,有效地遏制槟榔黑果加工点非法加工行为。 | 无 |
38 | D24007 | 万宁万城镇柳园居民区光亚国际学校隔壁有一万宁丰鑫槟榔加工厂,用木柴煮槟榔及烤槟榔时烟雾大,有异味,且设备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万宁 | 大气、噪声 | 经核查,万城镇柳园居民区光亚学校周边共有4家槟榔加工厂,其中,柳园王燕槟榔加工点,位于柳园太阳河生态幼儿园旁,为烟熏黑果加工点,2016年已改为零散养鸡鸭场,已不开工生产;优联槟榔合作社加工厂,位于万城镇裕民滨林村,为燃煤蒸汽炉加工厂,目前未开工生产;沈金铭槟榔加工点,位于裕民槟林村,为烟熏槟榔黑果加工点,有3个加工灶,前段时间曾熏烤加工槟榔黑果,万城镇政府于2017年8月20日责令其停产,至今未生产加工;万宁丰鑫槟榔加工厂,位于万宁市万城镇柳园居民区光亚学校附近,占地面积约10亩,经营者李章文,该槟榔加工厂于2015年建成并投入生产,有环保型电烘烤设备55个。万宁丰鑫槟榔加工厂当前正在生产加工,没有相关环保手续,在加工过程中,由于生产车间未进行完全封闭,制热设备排气机产生的噪音对附近居民生活确实有一定的影响,但没有发现烤槟榔时烟雾大,有异味的问题。 | 属实 | 1、市环保局责令万宁丰鑫槟榔加工厂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在未完善环评手续及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之前,不得投入使用或生产。 2、市农业局对其他三家槟榔加工厂加强巡查监管,在没有取得环保等相关手续前不得生产加工。 3、对已建成的“黑灶”全部由市环保局和市工商局依法查封。 4、采取属地管理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方式,全面整治槟榔加工业污染环境问题。由属地镇制定网格化巡查工作方案,组建巡查工作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对巡查发现熏烤槟榔污染环境加工点,一律给予打击取缔。 5、采取印发通告、悬挂横幅、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宣传禁止传统熏烤槟榔黑果污染环境加工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6、制定《万宁市槟榔加工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槟榔加工产业,有效地遏制槟榔黑果加工点非法加工行为。 | 无 |
39 | D23059 | 文昌文城镇汇昌路有一个时代艺术玻璃加工厂,每天喷油漆作业,散发出强烈刺激性气体,影响周边居民。 | 文昌 | 大气 | 经核实,文昌时代艺术玻璃加工厂未取得环保部门评估报告,对玻璃切割及打磨作业时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该加工厂临时建筑物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建设,未存在喷漆作业情况。 | 部分 属实 | 经核实,该加工厂已经停止生产作业,2017年9月6日市执法局已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 无 |
40 | D23063 | 文昌潭牛镇华侨青春安置区路口有一家康洁洗碗厂,污水直排厂后空地上,散发臭味。距离居民区不到5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文昌 | 水、大气 | 海南康洁餐饮用具消毒有限公司已停产,现场未闻到臭味,厂区地上无积水,没有发现明沟排水现象,污水经过一座日处理水量5吨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流入自挖的污水储存池,该水池没有做防渗处理,该公司至今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 部分属实 | 一、9月3日已要求企业立即对存在积水的地方进行清扫。 二、9月4日、9月5日、和9月6日,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三、9月6日,市环保局在现场检查时要求该企业在9月20日前完善环评相关手续。 | 无 |
41 | D23081 | 文昌市龙楼镇铜鼓岭国家生态保护区,目前正在建设一条通往山上的道路,该道路建设面积已跨过铜鼓岭的红线区,严重破坏周边的植被及铜鼓岭的生态环境。 | 文昌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铜鼓岭上山道路路面修缮工程项目位于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和生态保护红线II红线区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和《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未严重破坏周边的植物及铜鼓岭的生态环境,但项目施工期会对附近次生林和灌草丛动物群落具有一定的轻微影响。 | 不属实 | 市环保局要求海南海石滩置业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该项目建设的环境监理,在修缮上山道路路面过程不得开挖和破坏道路两侧山体立面, 严禁砍伐植被,施工范围仅限于原有道路用地范围内,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 | 无 |
42 | D24013 | 文昌昌洒镇起步区富力月亮湾小区业主反映小区的饮用水呈黄色,且有沉淀物。向小区物业反映后,委托有关部门进行监测,发现金属含量超标。 | 文昌 | 水 | 由市环保局副局长邢谷洪、昌洒镇副镇长冯清宇、市水务局节水股股长陈太调查核实该小区曾两次出现水质泛黄现象,分别为2017年8月10日小区饮用水管道水质泛黄及2017年初太阳能热水供水呈黄色,热水经采样送文昌市疾病控制中心检测,发现含铁量超标。 | 属实 | 一、2017年8月10日该小区的饮用水管道出现过水质泛黄问题 (一)同源水厂安排技术人员对该片区供水管道做排泥处理(9月15日前完成),同时加大制水工艺过程中的水质监测力度并做好用水问题的后续服务工作。 (二)现场要求物业公司马上开展对饮用水供水管道和二次供水蓄水池的清理并定期排水,避免因用水量过少导致供水管道中存在沉淀物。 (三)当场要求富力小区立即进行整改并在2017年底前依法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四)现场要求物业公司马上开展对饮用水供水管道和二次供水蓄水池的清理并定期排水,避免因用水量过少导致供水管道中存在沉淀物。 (五)由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同源水厂自来水、富力月亮湾小区饮用水渠道供水、小区业主家庭用水进行全面采样检测,并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小区业主,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安全达标。 二、2017年初太阳能热水供水呈黄色,经采样送文昌市疾病控制中心检测发现含铁量超标问题。 (一)现场要求物业公司在为太阳能用户更换管道前定期帮助太阳能用户清洗太阳能热水器水箱,缓解热水“泛黄”问题。 (二)富力公司为有太阳能的小区业主更换管道从根本上解决含铁超标问题,经与该公司工程部沟通,公司承诺2017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 | 无 |
43 | D24017 | 文昌锦山镇双龙坡村有村民建两个大棚养羊(规模50头),排泄物散发浓重臭味,距离居民住宅仅十多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文昌 | 大气 | 该羊棚为林鸿春所建,共养羊51头,羊棚周边卫生清洁较好,有尿粪分离,没有沼气池,没有雨污分流,距离居民房屋16米,有常住居民房屋30米,经常闻到排泄物散发出的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处理情况 (一)责令养羊主林鸿春继续做好羊棚周边的清洁卫生,同时进行整改:一是做好尿粪分离;二是干粪及时还田;三是储存池加大;四是铺设羊舍下层地板砖、加高围墙。 (二)要求其减少养羊数量或迁搬羊棚。 二、整改情况 9月4日,经做养羊户主林鸿春的思想工作后,其同意在近期时间搬迁该羊棚到村外边养殖,同时承诺于2017年10月28前完成搬迁,并同意在搬迁之前继续做好羊棚周边环境卫生工作,9月4日林鸿春已购买建设新羊棚材料。 | 无 |
44 | D24028 | 文昌文教镇同原村委会2公里处有一同原水厂,2012年至今污水、污泥未处理直排入附近农田(约20亩),导致农田无法耕种。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未处理。 | 文昌 | 水、土壤 | 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二、水厂提供了相应的环评文件,环保验收将于2017年年底完成。 | 无 |
45 | D24032 | 文昌翁田镇抱虎岭海岸线一带有养殖场所(主要养殖海鲜),滥挖养殖池,养殖的废水直排大海,周边的海防林全部被破坏。 | 文昌 | 水、生态 |
一、抱虎港海岸带存在占用林地挖塘池养殖有37家,有的是在90年代,有的是在20世纪建的,基本上是2013年前修建的,户主都是本地村民,其中3家存在2013年5月1日后陆域200米内挖塘池养殖的情况,建设时间为2014年,占地面积为1.5亩。 二、养殖池污水未经处理排放,通过十二条排水管,排入唯一排水沟,再排入抱虎港旁降解池,最后排入大海。 | 部分 属实 | 一、已对37家占用林地的养殖场所进行立案查处。计划2017年11月底完成退塘池还林、保护海岸线工作。 二、根据《文昌市水产养殖废水整治专项工作总体方案》正在进行整改,计划2020年前完成抱虎海岸线水产养殖废水整治专项工作,解决抱虎港海岸带海水污染的问题。 | 无 |
46 | D23051 | 群众反映对“洋浦盐田村国家二级非物质文化保护区千年古盐田周边被洋浦控股有限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对盐田造成污染的环境问题(D13022)”的处理情况不满意并补充以下几点:1.盐田村盐田北面有一排洪沟,被作为排污沟使用,沟内有各种污染物;2.在排洪沟不足十米的公路底下有一排污管道直接排向盐田,多次投诉,但屡次不改,继续排污至千年古盐田,导致附近的盐田无法使用;3.排洪沟末端有两个人工养蟹池,位于盐地旁边(涨退潮的出入口),导致盐田水的流向被改变;4.千年古盐田旅游景点旁的农家乐(其中一名为谭家菜农家乐)及附近的养猪户将餐饮的油污及养殖排泄物直排盐田;5.景点旁边不足十米的地方有一个119亩的安置小区,小区的排污管道直排向盐田,导致附近的沙地及盐地被冲毁、晒盐的石槽被埋,小区外离盐田不足十米处有红土堆,下雨时红土被冲入盐田,破坏盐田;6.盐田村盐田地被当地政府批给西浦村建庙,导致盐地毁坏无法恢复。 | 洋浦经济开发区 | 其他 | 8月26日上午,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张磊和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进带领各相关职能单位到洋浦盐田逐项核实群众举报件反映的情况。被举报对象有不属实和属实的情况,具体如下: | 部分属实 | 群众反映属实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如下: | 无 |
47 | D24036 | 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日中天制药厂,该厂未按照环保标准排放废物(废水及固体废物),已有半年的时间。 | 洋浦经济开发区 | 水、垃圾 | 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投诉案件后,环保局张声涛局长连夜做出部署,并于2017年9月3日上午带队赴企业检查核实废水及固废排放情况。现场检查了企业污水排放口和危险废物暂存库,调阅了企业环评、验收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等资料,并对排放口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经现场检查,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市政管网,采样检测结果显示,pH为6.86、化学需氧量为12mg/L、氨氮为0.227mg/L,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企业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危险废物设有专门的暂存库,并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台帐管理规范。 | 不属实 | 无 | 无 |
48 | X23015 | 华盛天涯水泥公司在政府保护伞下,国家已严令禁止水泥等高能行业新建生产线的情况下未批先建。该公司在昌江县的熟料生产基地(有4条大型生产线)是整个海南岛超标气体排放最严重的一处。2012年后陆续安装治污设施,但由于治污设施的使用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昌江生产基地生产中经常关闭治污设施。环保监测结果是数据造假。 | 昌江 | 大气 | 虽然在线监控数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未见异常,但在线监控数据,特别是二氧化硫监控数据有时波动情况较大,主要是该公司石灰岩矿原料含硫量较大,需加强对原料进行均化调配,控制二氧化硫的产生量。
| 部分属实 | 要求昌江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采取措施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生产经营规范管理。目前,昌江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针对二氧化硫在线监控数据有时波动较大的问题,我局要求该公司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巡检,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如有发现异常,要及时进行维保,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 无 |
49 | X23019 | 儋州那大镇城区和各镇污水管道堵塞严重,并且很多地区未建设污水管道,造成污水横流,群众意见较大。 | 儋州 | 水 | 1、那大城区老市委里边居民房屋旁污水沟堵塞,解放北路旁污水沟堵塞,东成镇长坡墟部分排水沟堵塞情况属实;2、那大城区未建设污水管道的有解放社区1674米、群英社区580米、东干社区310米、东风社区200米、西干社区1000米、东兴社区11081米、大同社区730米,造成污水横流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1、2017年9月3日,由市农委牵头,那大镇、市政管理处、市水务公司等单位配合,已清砂清淤那大城区老市委和解放北路污水管网堵塞问题,组织施工红旗西路和万福西路相交处污水管网,近期开展美安路污水管网前期工作,在今年底建成。 2、按照“三年污水改造方案”重点加快“新一轮截流并网改造”工程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管网建设;开展“乡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策划工作,争取三年内实施。 | 无 |
50 | X23004 | 1.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围网在未经环评的情况下建设,设计与实际建设情况相差甚远,未考虑野生动植物以及社区关系对围网建设的敏感性。2.东方黑脸琵鹭省级自然保护区、三亚红树林自然保护区(铁炉港、三亚河、青梅港)、儋州新盈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无瓣海桑、拉关木等外来树种引入威胁本地树种生存;为保护水禽的觅食地,保护区应保留原有的开阔滩涂及小面积的虾塘,不应在所有滩涂上造林。 | 海口 | 生态 | 1.在围网建设之前,东寨港保护区管理局已组织编制围网设计方案,且通过专家评审。项目也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实施,同时就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东寨港保护区管理局咨询了环保部门的意见,环保部门的答复是该项目不列入环境影响评估分类管理名录,依据省环保厅的批复,东寨港管理局于2016年4月组织海口海环院环评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专项分析报告)》,并于2016年8月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去函咨询项目环评类别,但未获回复。 2.无瓣海桑和拉关木主要种植于三江湾、星辉村、东排和野菠萝岛等无红树林分布的低滩涂区域。两个树种在东寨港保护区多和本地种以混交林分布,种植总面积606.7亩,占红树林总面积的2.3%。2017年8月24日,在东寨港保护区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召开了“无瓣海桑、拉关木等外来树种威胁本地树种生存的专家论证会”,对无瓣海桑、拉关木等外来树种引入东寨港保护区种植,威胁本地树种生存问题开展反复论证,形成评估意见。 3.东寨港保护区管理局滩涂造林面积为45.6公顷,仅占保护区滩涂总面积的2.9%,其他滩涂无红树植物分布,仍为裸滩,可供水禽觅食。养殖塘已于2014年按照市政府的计划安排,全面实施退塘还林(湿),目前,保护区内已经没有人工养殖塘。海南省动物学会数据表明,保护区内水禽种类不减反增。 | 属实 | 1.针对围网建设未考虑野生动植物以及社区关系对围网建设的敏感性问题: 围网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区域内植被和动物活动恢复良好,下一步将尽量减少人为活动干预,维持生物多样性生境。 2.针对引入种植无瓣海桑和拉关木等外来树种威胁本地树种生存问题,整改措施如下: (1)东寨港保护区内不再引进种植外来树种; (2)位于保护区内的核心区范围内的无瓣海桑群落,在确认无人为干扰的情况下,让其发生自然演替; (3)加强对无瓣海桑和拉关木等外来树种的抚育与监测,促进本地树种在林内更新。 3.针对滩涂造林和退塘还林(湿)影响水禽觅食问题,整改措施如下: (1)加强巡护巡查,打击非法偷猎捕猎; (2)举办观鸟节,加大鸟类及野生动物的保护宣传,提高周边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3)守护候鸟越冬期,做好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维护保护区水禽良好的觅食和栖息环境。 | 无 |
东方 | 生态 | 经核查,2009年我市在实施退塘还林工程时,因一些退出来的低位养殖塘不适合营造其他树种,由于拉贡木抗逆性强,长势很好等原因,于是在全市率先选择对益兴、四而、四必村三个村已退的低位养殖塘种植(拉贡木和红海榄混交),其中在保护区范围内涉及的四必村、四而村种植面积为117亩;此后该树种被继续引种;2009年至今,在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拉贡木(混交)面积共977亩,其中:2009年种植117亩,2014年种植860亩。 为响应2014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实现海南“绿色崛起”的号召,全面推进“绿化宝岛”大行动,将四必湾(保护区)滩涂地红树林修复工程纳入我市万亩红树林修复工程项目范围进行实施;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四届33次[2014]5号)的要求,我市林业局委托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编制了《2014年海南东方黑脸琵鹭省级自然保护区红树林造林作业设计》,于2014年6月30日经有关专家评审通过,设计种植面积为860亩,实际种植面积860亩,造林树种为白骨壤、拉贡木、无瓣海桑混交,共种植红树林小苗287239株(种植株行距为2X1米),其中:白骨壤211890株,占73%;拉贡木64528株,占22%;无瓣海桑10821株,占5%;造林配置合理,苗木规格适当;种植完成后,由于无瓣海桑不适应已全部死亡,后进行补种木榄和红海榄。 根据省林科所2014年对海南东方黑脸琵鹭省级自然保护区红树林造林工程项目范围内1600余亩滩涂进行的调查,为预留黑脸琵鹭栖息觅食地,确定适合红树林造林面积为860亩,我市按照该设计来组织实施种植红树林,2014年共种植红树林860亩。我市正在对该保护区范围内养殖塘实施退塘还林还湿,针对高位养殖塘将实施填塘造林,低位养殖塘将继续保留其作为湿地,给水禽提供觅食地。 | 有待 属实 | 因市林业局及保护区没有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对反映的问题作出认证,市林业局已于2017年9月6日发文请求省林业厅(东林[2017]104号)派出专家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论证;同时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加强监测及管护。 | 无 | |||
三亚 | 生态 | 1、 三亚河红树林保护区引进的外来树种无瓣海桑,主要生长和分布区域在市实验中学至麒麟酒店的沿岸地段,因为三亚河现有滩涂狭窄,本地红树林群落已形成规模,无瓣海桑基本没有生长空间。 2、青梅港红树林保护区于2013年引种了拉关木和无瓣海桑等73370株红树林苗木,人工种植约220亩。存在小部分拉关木威胁本地物种的问题。 3、铁炉港红树林保护区内没有引种无瓣海桑和拉关木,但在海棠湾301医院旁有一条内河曾引种拉关木,目前保护区内发现有零星的拉关木生长和分布。不存在外来树种威胁本地树种生存情况。 4、近年来我市在生态修复和造林设计方面,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为红树林底栖动物、水禽和候鸟等野生动物留出觅食的空间,保护区内不存威胁水禽觅食情况。 | 部分 属实 | 1.针对亚龙湾青梅港保护区拉关木威胁问题,三亚市林业局制定了监测、开展样方分析和采用人工清除幼苗的措施,防止扩散。同时计划利用3-5年的时间进行修复改造,防止外来物种的扩散和威胁本地树种。 2.在今后的生态修复和造林设计方面,三亚市林业局将结合各红树林保护区的实际情况,采取科学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因地制宜,全盘考虑,科学规划,避免有地必种,为红树林底栖生物、水禽和候鸟等野生动物留出觅食与生存的空间,以促进保护区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在红树林的造林中将不再引种外来物种,并组织专家对原来引种的无瓣海桑和拉关木外来物种进行监测,样方调查,最后进行生态评价,如果确实因为外来物造成对本地树种侵害和威胁,将依据专家的评估报告,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整改方案,逐年安排对外来物种进行改造。 | 无 | |||
儋州 | 生态 | 2011年5月,海南新盈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实施退塘还湿(林),引种无瓣海桑10亩,拉关木30亩。由于该两种树种繁殖速度极快,挤占了本地树种的生长空间,对红树林湿地生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 属实 | 1、制定了整改方案,计划开展全面调查,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邀请第三方资质单位实施清理。 2、遵循自然规律,科学组织实施退塘还湿(林)工作。 | 无 | |||
51 | X23003 | 海口美兰区三江镇海口往文昌方向的高速公路三江出口处往三江镇方向及三江出口处往三江监狱方向有大量的石材厂,这些石材厂基本都属于三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粉尘和噪声,造成环境污染。 | 海口 | 扬尘、噪声 | 1.经核实,被举报的10家石材厂均处于停产状态,电力部门仅提供电压为220V的生活用电,该电压无法用于运转生产加工机器。 2.2017年9月3日,美兰区生态环保局、区城管局两个部门执法人员再次复查,未发现擅自恢复生产加工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2017年6月以来,美兰区政府多次组织镇政府和职能部门,与石材行业负责人召开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并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目前该10家石材加工厂于2017年7月23日已全部停产关闭,至2017年7月24日下午,各石材厂铁皮棚、支撑龙骨及龙门吊等设施均已拆除完毕。 | 无 |
52 | X23012 | 海口琼山区勋亭路27号二楼原心岸咖啡厅整层有一大型娱乐赌场,已营业三年,半夜吵闹声很大,影响周边居民。 | 海口 | 噪声 | 经查该咖啡厅内共设有9个包厢,每个包厢放有麻将机,但无人在场,也没有发现其他赌博机器,经了解该场所因6月消防检查不合格,现处于停业状态。经走访群众,了解到该场所在开业时经常性超时营业,打麻将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 属实 | 1.继续关停海口琼山品忆时间咖啡厅。待其消防整改合格后,由琼山区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营业噪声进行监测,若监测不合格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将加强巡查力度,如发现赌博和噪音扰民的行为将坚决打击处理。 3.海口市琼山区勋亭路27号二楼原心岸咖啡厅(现海口琼山品忆时间咖啡)已停业。 | 无 |
53 | X23026 | 海口市龙昆南路12号唐城大厦三楼的加一格APLUS量贩KTV每晚营业至凌晨,周末通宵营业,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 海口 | 噪声 | 经现场调查: 1.该店凌晨2:00已经结束当天营业,未发现通宵营业现象。 2.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 属实 | 1.加一格APLUS量贩KTV承诺将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营业活动。 2.针对噪音问题,加一格APLUS量贩KTV承诺,在营业时会控制音量的大小,避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音标准。 3.2017年9月3日22:30分及24:00两个时间点在该KTV周边的敏感点位进行噪音监测,结果达标。 | 无 |
54 | X23016 | 1.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长昌煤矿辖区内有大量烧砖厂,烧砖厂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工业排放的气体严重污染空气;工业排放的污水严重影响周边农作物和山野植被;工业作业深挖的积水池很深,严重影响周边地址安全,已发生过淹死人事件。2.定安县定城县塔岭片区阿财花生油榨油厂建在一个有上千户居民的聚集区内,长期排放的榨油气体有害人体健康。 | 海口 | 大气、水 | 1.关于砖厂排放气体污染问题。目前,16家建材厂均已完成脱硫塔的升级改造,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生产废气均通过脱硫塔处理后排放,根据近期监测报告显示,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排放标准。来件反映“工业排放的气体严重污染空气”情况部分属实。 2.关于砖厂排放污水污染问题。16家砖厂均设有三级化粪池,用于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过的生活污水赠予周边居民浇灌农作物或用于厂区生产回用;脱硫塔循环水池用水循环使用,并无污水外排情况。 3.关于长昌煤矿地区矿坑问题。长昌煤矿矿坑地区自50年代开采以来,因煤矿矿属企业管理不善,运营不良,存在偷采行为,经多年开采而形成的废弃矿坑(位于长昌煤矿片区1.83公里范围内,数量约有12个,面积4633.55平方米至85567.02平方米大小不等,均有10多米深),目前尚未回填复垦,存在安全隐患。 4.关于积水坑曾发生溺水事件问题。2008年5月长昌煤矿地区发生1起溺水事件,为长昌中心小学的2名小学生在该村附近无人管理的积水坑内溺亡,当时长昌小学领导慰问了学生家长,时任长昌小学校长吴实已被免职处理。目前水坑现状已改变,已全部回填建厂(系16家砖厂其中一家名叫海口琼山唐琼发建材厂,该厂环评等手续齐全)。 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不存在砖厂排放气体、污水严重污染问题,但甲子长昌煤矿地区区域生态被破坏,现存矿坑尚未回填复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 部分属实 | 1.琼山区国土执法大队联合甲子镇政府、琼山国土分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采取24小时不间断监管手段,加大打击非法采挖行为;联合矿区于2017年9月5日内完善在矿坑周边树立警示牌和拉铁丝网等安全措施。 2.琼山国土分局2017年8月19日已对长昌煤矿片区砖厂下发《关于落实长昌煤矿片区矿坑生态修复的通知》,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对矿区进行生态修复。 目前,琼山区国土执法大队联合矿区在12个矿坑周边已于2017年9月5日树立了警示牌和拉铁丝网等警示措施。
| 无 |
定安 | 大气、水 | 经调查核实,该厂:1.未验先投。2.环保设施不完善,排放的榨油气体影响周边居民。 | 属实 | 1.责令该厂立即停产整改,要求其加快建设主体工程和完善各项环保设施,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后再开工生产。2.对该厂未验先投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无 | |||
55 | X23034 | 乐东利国镇羊上村羊上溪坡沿海一带望楼河岸40多亩防风树林被强行毁掉,且在该地挖沙10多亩。 | 乐东 | 生态 | 2017年9月6日,县林业局联合利国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羊上村委会、利国护林站组成调查组,深入现场对羊上村羊上溪坡沿海一带望楼河岸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在该地块上并没有毁林及挖沙现象。利国镇羊上村溪坡沿海一带望楼河岸40多亩土地,经现场用GPS测量,并核对乐东黎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2010—2020年),确定该地块为非林地。因此,群众举报利国镇羊上村羊上溪坡沿海一带望楼河岸40多亩防风树林被强行毁掉的问题,也未发现在该地挖沙10多亩的情况,群众所反映事项不属实。 | 不属实 | 举报不属实,无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 无 |
56 | X23014 | 琼海中原镇锦武村委会西园村现任和前任村干部在村南边和北边违章搭建2个养猪场,已养殖多年,每个养猪场大约有6-8间猪圈,无任何环保措施,村内常年臭气熏天。其中一个养猪场建在锦武村委会水利沟旁,排泄物及养殖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沟内,使沟内水变黑、变臭,洗手洗脚后会发痒变红。 | 琼海 | 水、大气 | 经实地核实,锦武村委会西园村小组现任村小组长王德修和前任村小组长的儿子何亮在西园村内养猪,反映情况属实;两户养猪场均建有沼气池,收集排泄物,反映情况不属实;两户养猪场内有点臭味,反映情况属实;王德修户的养猪场位于水利沟旁,有沼气池收集排泄物,反映情况不属实;其清洗猪圈的废水直接排入水利沟中,反映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已要求两户勤洗猪圈,避免臭味影响周围村民;王德修户正在整改中,收集处理清洗猪圈的废水,不直接排入水利沟中;镇政府将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不再出现污染问题。 | 无 |
57 | X23018 | 群众对“琼海市会山镇琼海超群实业生源公司的立新橡胶加工厂(规模年加工成品胶5000吨)废水处理设备设施建设不标准,经常夜间和雨天向九曲江支流偷排废水,污染水体,影响下游沿岸的居民,投诉至市国土等部门,无果。”环境问题(X09024)处理结果不满意,1.称政府反馈查处结果是虚报实情,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时该厂是停产,并未对该厂雨天偷排废水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群众投诉后该厂仍有3-4次雨天偷排废水,污染环境的问题;2.立新橡胶厂近年产量翻倍,质疑2005年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不能处理目前规模产量下产生的废水和污水实现达标排放。 | 琼海 | 水、大气 | 2012年立新胶厂投资480万元进行改造,改造后的污水处理设施厌氧池有4个,共3500立方米,爆气池5个,共3500立方米,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400吨/日。2017年以来立新胶厂的实际日生产量在30-40吨之间,日产生的污水在240-320吨之间,未超出污水处理规模;由于橡胶加工原料和污水治理工艺等原因,乳胶厂的污水治理设施的废水胶池和酸化池产生大量的臭气,在大气比较稳定即形成逆温层时(这种情况在雨前和凌晨容易形成),臭气就会向四周扩散,对东平农场居民造成影响,这也是群众不满意见的主要原因。 | 属实 | 针对臭气扰民问题,一是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经要求立新胶厂制定臭气治理方案,立即将污水治理设施的废水胶池和酸化池进行密封处理,减少臭气的扩散;二是要求企业向成功治理臭气的橡胶厂学习借鉴经验,设计科学有效的长效方案彻底解决臭气扰民问题;三是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与会山镇政府加强加密巡查和监测。立新胶厂正在对污水治理设施的废水胶池和酸化池进行密封处理,同时正在研究制定臭气源臭气收集处理方案,若该方案能成功控制臭气扩散,将在全市橡胶加工厂推广应用。 | 无 |
58 | X23024 | 三亚吉阳区春光路5号怡景湾小区开发商私自将售楼处用来开茶艺馆(田缘茶艺馆),客人通宵打麻将扰民,且茶艺馆厨房乱排油烟,影响住户正常生活。 | 三亚 | 噪声、油烟 | 田缘茶艺馆使用的建筑为怡景湾小区项目的会所,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2009]04号),该会所原用作售楼部,后来改为经营茶艺馆。 田缘茶艺馆未办理环境影响备案登记手续。 田缘茶艺馆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排烟管道于一楼楼顶直接排放。 田缘茶艺馆有打麻将行为,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 属实 | 1.针对无环评手续问题,吉阳区政府正在依法查处。 2.针对油烟污染问题,三亚市综合执法局已责令该茶艺馆限期整改。9月5日,该茶艺馆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在净化装置外围设置了隔音板。三亚市综合执法局正对茶艺馆整改后的油烟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3.针对打麻将产生噪声问题,市公安局正在依法查处。 | 无 |
59 | X23021 | 屯昌县南吕镇南吕居委会向东岭方向100多米有一家养猪场(规模100多头),每天把未经过处理的养殖废水直接排放到公路边的小河,污染小河,并且散发臭气,影响周边居民。 | 屯昌 | 水、大气 | 该养殖点户主黄文,位于南吕镇南吕居委会向东岭方向100米处。该养殖点饲养生猪94头,其中母猪22头,育肥猪15头,仔猪57头,猪舍建设地点位于城镇规划区内,距离居民区较近。该养殖点未办理环评手续,无沼气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粪便和污水直接排入周边基本农田,部分流入路边君华河,导致水体污染,臭味浓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属实 | 县畜牧局对该养殖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粪污直接排放至周边基本农田和路边河流的违法行为,限定该养殖点将所饲养的生猪全部清栏搬迁,并将猪场粪便全部清理干净,并用消毒液消毒。目前,黄文养殖点已转移存栏49头生猪,待生猪全部转移清空猪舍后清理猪粪并对场地进行消毒。 | 无 |
60 | X23008 | 1.万宁礼纪镇G223国道合口大桥两侧有钛矿厂,厂区直接抽取太阳河水清洗钛矿,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太阳河,作业时烟雾直排,空气污染,该厂不是每天生产。2.万宁礼纪镇兴隆热带植物园14栋仓储物业部办公室附近,园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水沟通往太阳河 | 万宁 | 水、大气 | 一、海南中钛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情况及存在问题。 该公司已于2016年12月底自行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并无废水外排。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摇床电选加工冲洗钛矿原料,根据矿品不同的比重,筛选出不同的矿产品,产生的废水流入沉淀池,通过四级沉淀后再回用于生产使用,剩余部分废水排入太阳河。根据2016年10月15日万宁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出水排放口进行监测,《监测报告》(万环测(水)字〔2016〕第97号)表明,该厂废水排放各项指标(主要COD、NH3、SS、PH)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的一级标准。该厂有一台小型烧柴锅炉,用于雨天时烘干矿品,该锅炉配备有水雾除尘设施,出现冒黑烟的情况是由于锅炉正常起火时都会出现持续5分钟左右的黑烟造成的,属于正常现象。 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已投入生产,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二是该企业约三分之一厂区坐落于我市《万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规划》的海南省防洪调蓄二线红线区内。 位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香料饮料研究所南侧的老住宅生活区,于上世纪80年代修建,由于历史原因,雨水和生活污水没有进行雨污分流,而是利用同一沟渠,最终在14栋仓储物业部办公室附近沟渠设有分级排水口,排水口台阶高度为40厘米,即污水平时从沟渠直接排入园区生态氧化塘处理。当下雨时,如果排水沟排水深度超过40厘米,雨水就从此排水口进行分流,直接排放至太阳河。该氧化塘建于2002年,池壁为石块砌筑,由于施工工艺较简单,池壁现在已出现裂缝,需要重新修建。该所于2017年8月中旬对氧化塘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人工湿地处理园区的生活污水,现已清理场地准备施工,工程计划于9月底完成。 该所存在的问题:一是雨污排放口不规范,14栋仓储物业部办公室附近排污口在下雨排洪时,生活污水会随着雨水排入太阳河。二是在改造氧化塘期间,生活污水无法经过氧化塘进行处理,污水在氧化塘内简单沉淀后直接排放到太阳河。三是园区南侧的老住宅生活区雨水和污水没有分流,存在雨污混流。 | 属实 | 1、市环保局立即针对海南中钛矿业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并责令企业继续停止生产。 2、市环保局责令海南中钛矿业有限公司限期自行拆除位于防洪调蓄二类红线内的厂房及其他设施,如限期内未履行到位,则市国土局牵头制定拆除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3、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香料饮料研究所立即对14栋仓储物业部办公室附近的排污口进行整改,确保生活污水进入氧化塘。 4、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香料饮料研究所立即在氧化塘池底临时开挖一座应急收集污水池,水池铺设防渗膜,将园区生活废水暂时排放至水池处,然后用潜水泵把污水抽运至园区基地的水肥池用于基地灌溉,禁止污水直接排入太阳河。加快氧化塘升级改造施工进度,确保9月底完工投入使用。 | 无 |
61 | X23029 | 文昌锦山镇良家庄村委会湖山金旺砖厂占用40亩集体农田挖土烧制红砖,污染环境。 | 文昌 | 大气 | 金旺砖厂已在2011年的“禁实行动“中被拆除,现场调查: 一、未发现在金旺砖厂原址建设的文昌湖山闽粤建材厂占用农田挖土烧制红砖情况。 二、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污染环境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2017年6月2日,市政府以(文府办函[2017]14号)一文要求市供电局停止供电,并切断了相关供电线路。 二、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9月15日前继续深入调查并走访周边群众,开展经常性巡查进行监管,如发现占用农田取土行为严厉查处。 三、由市环保局于9月15日前对该厂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 无 |
62 | X23023 | 五指山市通什镇解放路的阿哥茶店和鸿源饭店占用公共通道,乱搭乱建厕所、伙房,并且在通道内洗菜洗碗加工生禽时,乱排污水;阿哥茶店用木材做饭,产生浓烟;鸿源饭店里的一家早餐店没有排烟设施,油烟外排,导致整栋楼受影响。 | 五指山 | 油烟、水 | 阿哥茶店和五指山鸿源大排档均未安装合格的餐饮油烟净化器,有油烟污染现象;阿哥茶店使用柴火烹饪食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共通道乱搭乱建简易铁皮棚及食品操作台;未按规定设置排污设施,造成污水横流现象。 | 属实 | 责令被举报对象尽快安装符合排放标准的餐饮油烟净化器;将食品粗加工及餐用具清洗等区域设置在室内,立即停止占用公共区域洗菜洗碗及加工家禽等行为;自行拆除擅自搭建的铁皮棚及食品操作台;立即完善排污设施;立即停止使用木材烧火加工食品;整治店铺周边环境卫生。 | 无 |
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向我省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62件,实际办理62件。截至9月12日,本批次已依法办结37件,正在办理2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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