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历史专题  >  环保督察  >  决策部署

督察组组长抓作风树榜样 推动地方不断强化边督边改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日期:2017-08-30 09:42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微信
X

  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后,各督察组组长抓队伍、抓作风、抓督导,率领督察组扎实开展工作,推动地方不断强化边督边改。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焦焕成两次组织督察组集体学习,要求督察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督察纪律规定,确保完成督察各项任务。深入长春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辽源东辽河省控断面、松原繁荣小区、白城垃圾填埋场等现场,就群众反映突出的水环境污染、噪声扰民、垃圾污染等问题进行现场督导,要求地方以环保督察为契机,抓紧解决问题,强化信息公开,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吴新雄坚持政治学习、队伍建设和督察工作同步推进,以临时党支部会议、支部活动和组务会为抓手,明确工作要求,带领督察组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前往嘉兴、金华、衢州、绍兴等地,聚焦群众反映的问题,实地开展督察调研,抽查调阅河流水质、大气质量、工业污水和危废物处理等数据,要求地方强化边督边改,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积极应对、快速行动、有效整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马中平坚持既挂帅又出征,多次主持召开临时党支部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明督察纪律和工作要求。8月11日至13日组织对省级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深入了解山东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13日至20日赴济南、青岛等地现场督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1日至24日带队下沉督察,现场检查突出环境问题,为扎实有序开展督察工作做出了表率。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贾治邦带领督察组同志不折不扣落实督察规范,深入一线督察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8月17日至8月20日,辗转白沙黎族自治县等6个市县,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城市内河整治、违规填海、海岸线清理整治、饮用水源保护等问题进行现场督察。专门到督察组信访受理室了解群众举报问题情况,并嘱咐工作人员务必牢记督察宗旨:群众环境获得感增强了,督察目的就达到了。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朱之鑫前往成都市双流区三支渠迎春桥排口、锦江区环卫清运中心等地,抽查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不顾腰伤老毛病发作,赶赴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船山区唐家乡高金丹育生态牧业生猪养殖场等地调研督察边督边改工作。在省级督察阶段,白天谈话,晚上查阅资料,在收悉九寨沟地震消息后,迅即作出工作部署,对涉及地震灾区和抗震救灾工作的督察内容及时进行调整。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蒋巨峰坚持“缺氧不缺精神”,以身示范,带领督察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工作。要求督察组始终紧绷作风建设的弦,确保教育监督不留“空档”。指导建立“调度随访、突击暗访、电话回访”和“资料审查、现场抽查、通报督查”等督办机制,不顾西藏高原环境艰苦,深入一线督办,带队深入拉萨、林芝等地,检查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情况,抽查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推动西藏边督边改取得实效。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杨松从态度、方法、纪律等方面对督察组提出严格要求,结合自身经历讲解高原工作注意事项,鼓励督察组同志们以饱满的工作状态投入到工作之中。深入一线摸实情,用9天时间先后到西宁、海北、海西、玉树4地,调研督察湟水河、木里矿区、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格尔木炼油厂、青海盐湖工业股份公司等生态环保工作。专程检查4个投诉举报整改情况,要求地方以更高的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家祥组织督察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疆方略,为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着力增强督察组凝聚力和战斗力。连续10天在督察驻地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41位省级领导开展个别谈话。8月20日~23日,下沉乌鲁木齐市等地市,一方面与当地主要领导谈话传导压力,另一方面深入基层,现场督办蘑菇湖污染等重点环境信访问题,要求地方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到位、整改到位。

  在组长的带领下,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升了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推动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和赞扬。

 

 

  

相关文档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m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n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