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九 批 201 7 年 8 月 29 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09043 |
东方市解放西路入口到风力发电厂1号杆之间防护林无人管理,树木缺失严重,防护林内被倾倒垃圾和粪便;附近养殖户通过明沟直接将养殖废水排入大海,散发臭味,且附近晚上有盗砂现象。阳光海岸小区自来水中有发亮的漂浮物,用简易过滤装置不能去除。 |
东方 |
生态、水 |
1.树木缺失严重的问题属实。该地段林木总面积35亩,存在树木不连贯,缺失严重。2.防护林内被倾倒垃圾和粪便的问题属实。 3.附近养殖户没有设置环保设施,随意排放养殖废水,造成污染。4.盗砂问题属实。从风力发电厂1号杆到火炬塔这一区域的海岸沙滩时有不法份子晚上偷挖、偷运海砂行为。 5.东方市自来水公司于 |
部分属实 |
1.市林业局责成护林员加强对该地段防风林的巡护,并在该地段明显位置设立警示和宣传牌 。市林业局已针对该地段部分原已枯死的林木进行清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作业设计,待通过专家评审后实施,通过对该地段进行多样化树种的补植补造,加强该地段的防护和景观功能性。2.市环卫局已安排25名人员保洁员、4辆拖拉机对该地段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8车次垃圾,现垃圾清理已完毕,下一步将竖立警示牌。 3. 市环保局已对周边10家养殖场排放的废水行为叫停,并进行检测,已对检测结果不达标的3家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禁止其再往明沟排放废水污水。对剩下的7家养殖场正在进行检测。 4.市海洋与渔业局对罗带河河口堆积海砂地点竖立警示牌和宣传牌, |
无 |
2 |
D09069 |
1.东方新龙镇道达村东部300亩林地30年前被私人承包后树木被砍,地面用水泥覆盖,现该片地被遗弃且有化学品遗留。目前这片林地已彻底荒废无法再使用;2.道达村西部海滩被用来养虾,严重污染海水、土地,且养虾场占用100多亩生态红线区域内海岸;3.道达村海边还存在挖沙现象,长期下去将泥沙将流入道达村1000亩水田,影响农民耕作。 |
东方 |
生态 |
|
部分属实 |
1、下一步市林业局将会同新龙镇政府对反映300亩林地被化学品污染问题继续排查。 2、已将该区域内的18口鱼塘废水排污口进行拆除及封堵。 3、我市今年计划对海岸线 4、海岸线 5、已于 6、市林业局、新龙镇政府正着手准备委托有资质的造林作业设计单位对该挖沙地恢复造林,通过造林增加该地块的防风固沙能力,防止泥沙流入水田,并派该辖区护林员不定期进行巡护。 |
无 |
3 |
D09100 |
东方市新龙镇华侨农场长坡村进村道路(村口径直 |
东方 |
生态 |
|
部分属实 |
市国土局现场下发《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东国土资察字﹝2017﹞91号),叫停违法挖土行为,并督促施工方完善合法取土手续,防止滥采滥挖造成土地资源破坏和不良影响。同时,鉴于挖土地块属于林地,现已移交森林公安要求依法查处。另外,市国土局加强打击非法滥采滥挖违法行为,安排专人加强巡查频率,杜绝滥采滥挖行为。 |
无 |
4 |
D10005 |
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北区滨海北路东方一号楼盘对面湿地被人夜间偷运建筑垃圾填埋,生态环境被破坏。 |
东方 |
垃圾 |
经东方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四更镇政府核查,该区域现有44户230多口虾塘(目前虾塘使用养殖120口,已废弃110口),约2000亩;反映有6000多亩虾塘的情况有夸大之嫌。该区域的养殖场都尚未办理环评手续,且养殖废水都是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共同排污口进入大海。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深入群众反映的地块,现场初步测量并套图,确定该区域养殖塘中有9.2亩林地。 |
属实 |
东方市政府已责成市生态环保局对养殖废水进行检测,并按照 |
无 |
5 |
D09073 |
关于东方市八所镇解放西路阳光海岸小区周边环境问题的补充:在距离小区 |
东方 |
大气 |
|
不属实 |
虽然反映问题不属实,但随着环评标准的提高,我们将督促企业不断进行对标改造,同时做好环保工作的信息公开,化解工作误解。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做好环保监管工作,要求企业不断对照新排放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力争将生产活动对环境影响减到最小。2、坚持做好大气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数据及时对公众发布。3、以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为契机,加强环保监管和宣传工作。 |
无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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