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批 201 7 年 8 月 24 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04080 |
东方市八所镇岛西路中段和浪沙路周边,餐饮店的餐饮垃圾随意倾倒,臭气严重,垃圾桶流出脏水,污染周边环境。 |
东方 |
水、大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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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一是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一家店铺,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顶格处罚,罚款50元。 二是在浪沙路公共垃圾收集点新建一座简易垃圾屋;三是加大垃圾收集清运力度,增加夜班收集;四是加强“门前三包”宣传,严格执法。 |
无 |
2 |
D04095 |
东方市八所镇山海湾小区(高铁站附近)业主投诉:周边老百姓烧垃圾、秸秆情况严重,污染空气,小区8号楼后面有臭水沟。 |
东方 |
大气、水、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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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
一、东方市政府已向全市印发了划定秸杆禁烧区域的通告,通过市电视台进行宣传,并印发了“致农民的一封信”2000份,张贴“致农民的一封信”300份,悬挂宣传横幅200条。印发“禁烧秸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华侨经济区及时安排人员巡查落实秸秆禁烧等工作。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成立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开展巡查整改,对发现焚烧秸秆杂草的行为立即制止并教育。现在广鑫牧业等3家养殖企业建设了青贮饲料池,现正筹建1家日回收300吨玉米秸秆的加工点和1家玉米秸秆加工饲料厂。 二、巡查发现有建筑垃圾,未发现有垃圾焚烧现象。已将此情况转交八所镇政府负责清理建筑垃圾,并安排人员巡查蹲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一是市政园林局已对山海湾小区污水溢流管进行封堵,确保没有污水源流到水沟中。二是市环保局已向该山海湾小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整改。 |
无 |
3 |
D05033 |
东方八所镇感恩北路烈士陵园斜对面有一铁皮棚塑料厂(厂名:东方新街致远塑料制品厂),利用PP原材料(聚丙烯)生产一次性塑料制品,产生噪音和刺鼻气味。投诉人称海南政府明令禁止在岛内生产一次性塑料制品,但该厂仍在生产。 |
东方 |
大气、噪声 |
该厂未办项目备案手续,也没有市环保部门的环评手续。基本可以确定,该厂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建设投入生产一次性塑料餐饮用品。
|
属实 |
责令停产并对该厂生产设备、车间进行查封。 |
无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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