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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四批)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30 12:13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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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   201 7 8 24 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04080

东方市八所镇岛西路中段和浪沙路周边,餐饮店的餐饮垃圾随意倾倒,臭气严重,垃圾桶流出脏水,污染周边环境。

东方

水、大气

814晚,东方市环卫局张春熙局带领相关部门人员随同邓敏市长、欧阳副市长一行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投诉情况属实。

属实

一是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一家店铺,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顶格处罚,罚款50元。

二是在浪沙路公共垃圾收集点新建一座简易垃圾屋;三是加大垃圾收集清运力度,增加夜班收集;四是加强“门前三包”宣传,严格执法。

2

D04095

东方市八所镇山海湾小区(高铁站附近)业主投诉:周边老百姓烧垃圾、秸秆情况严重,污染空气,小区8号楼后面有臭水沟。

东方

大气、水、垃圾

2017815,符高波副市长召集农业、环卫、环保、水务、市政园林、八所镇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前往山海湾小区,通过走访相关人员、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情况,通过座谈、交流了解垃圾、秸秆焚烧的有关情况,并实地查看了山海湾小区8号楼后面水沟及周边的垃圾点及附近农作物耕作情况。

部分

属实

一、东方市政府已向全市印发了划定秸杆禁烧区域的通告,通过市电视台进行宣传,并印发了“致农民的一封信”2000份,张贴“致农民的一封信”300份,悬挂宣传横幅200条。印发“禁烧秸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华侨经济区及时安排人员巡查落实秸秆禁烧等工作。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成立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开展巡查整改,对发现焚烧秸秆杂草的行为立即制止并教育。现在广鑫牧业等3家养殖企业建设了青贮饲料池,现正筹建1家日回收300吨玉米秸秆的加工点和1家玉米秸秆加工饲料厂。

二、巡查发现有建筑垃圾,未发现有垃圾焚烧现象。已将此情况转交八所镇政府负责清理建筑垃圾,并安排人员巡查蹲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一是市政园林局已对山海湾小区污水溢流管进行封堵,确保没有污水源流到水沟中。二是市环保局已向该山海湾小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整改。

3

D05033

东方八所镇感恩北路烈士陵园斜对面有一铁皮棚塑料厂(厂名:东方新街致远塑料制品厂),利用PP原材料(聚丙烯)生产一次性塑料制品,产生噪音和刺鼻气味。投诉人称海南政府明令禁止在岛内生产一次性塑料制品,但该厂仍在生产。

东方

大气、噪声

该厂未办项目备案手续,也没有市环保部门的环评手续。基本可以确定,该厂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建设投入生产一次性塑料餐饮用品。

 

属实

责令停产并对该厂生产设备、车间进行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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