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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06 09:32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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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十六    201 7 9 5 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16059

东方市东港路西面的渔港码头往南二百米处疑似有一私人加工厂,排放烟雾,污染严重。

东方

大气

    826晚,张裕辉副市长带领市工科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滨海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负责人到东港路西面的渔港码头北南二百米处查找,对东方市新港天丽洗涤中心疑似排放烟雾,污染严重的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该洗涤中心在生产时使用锅炉加热水进行洗涤,而且加热用的燃料是木材,并在加热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烟雾。东方市环境监测站对锅炉废气进行4次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新港天丽洗涤中心废气监测报告(东环监字-WT-040},监测颗粒物的浓度分别为:51.9mg/Nm351.2mg/Nm354.1mg/Nm354.1mg/Nm3均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锅炉的排放限值内(标准值:80 mg/Nm3)。反应排放烟雾污染环境问题情况不属实。同时,在检查中发现该洗涤中心没有申请环评验收,未验先投。

部分属实

排放烟雾问题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但在检查中发现未验先投问题。主要采取如下措施:1.市环保局于2017828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东环责改字〔201798号),责令东方市新港天丽洗涤中心停止洗涤,在其环评手续未完善前不能擅自投入使用,同时对该洗涤中心的违法行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

2.市环保局待该洗涤中心通过环评验收后,将加大对其烟雾的检测,如发现超标排放,将依法进行查处。

2

D16098

东方八所镇铁路北工人新村内的康洁洗碗店,店内挖坑排污水,导致大量污水流到公路上,臭气熏天,且洗碗噪音非常大,产生的垃圾也未集中处理,滋生大量苍蝇。已向相关部门反映5年,仍未解决。

东方

水、大气、垃圾、噪声

2017827,市食药监局、环保局、环卫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企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周围是居民楼,餐具清洗所产生的废水通过排水沟,排放至该企业自建的一个10立方米的三级水池(20156月建设),水池的周边较为干燥,未发现有废水溢出和异味气体排出的情况,反映大量污水流到公路问题不属实;洗涤时会有异味从厂房南侧的小窗溢出,主要是剩饭、蒜末、姜末等废弃物所产生的异味气体。经监测,噪声在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昼夜间60dBA)内。该企业每天中午12点左右集中将桶内的垃圾袋打包及统一把垃圾运送到路北公共收集点进行投放,由粤海铁路负责运走,目前没有发现垃圾未集中处理的情况。另,该企业至今未通过环评验收。

部分 属实

1.要求对转运至东方市污水处理厂的洗涤废水情况进行加强管理。

2.要求该单位按规定的时间节点严格执行洗涤作业管理时间。

3.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单位采取措施对厂房南侧的通道后面进行封堵。

4.责令该单位办理环境影响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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