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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09 21:18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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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十八    201 7 9 7 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18056

东方八所镇红昆小区旁4-5处的感恩南路,晚上有很多大货车通行,使用高音喇叭,噪声非常大,影响周边小区居民休息。

东方

噪声

   2017829凌晨0时,由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文峰带领公安交通警力20人到东方市八所城区感恩南路现场查看了群众反映的货运车辆行驶通过该路段时存在乱鸣笛等问题,经现场在湘东商务宾馆、鸿坤理想海岸、永安东路与感恩南路交叉口(双向)设置4个执勤卡点,主要调查核实货运车辆在通过该路段时是否存在乱鸣笛交通违法行为。

经在现场调查核实,货运车辆在通过东方市八所城区感恩南路时有乱鸣笛交通违法行为,噪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属实

1、自2017829凌晨0时始,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立行立改,连接部署组织警力驻守该路段严查货车违反禁令标识乱鸣笛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过程中,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该路段共设4个执勤卡点查处乱鸣笛行为的货运车辆。同时,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协调市电视台要求派出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导,同步报导查处成果,采访当事人曝光违法行为,扩大宣传释放效应。截止83116时,已查处货运车辆违反禁令乱鸣笛交通违法行为16起。

    2、东方市八所城区感恩南路已立杆设有禁止鸣笛、全路段禁止停车、限速60km/h等交通标识,道路路面施划禁止鸣笛、全路段禁止停车、限速60km/h等交通标识在调研后,逐步完成; 

    3、向市委、市政府呈请报告审批购置并安装机动车鸣笛抓拍系统,主要是采用声纳技术对机动车鸣笛声进行识别采集,再通过高清摄像头抓拍乱鸣笛机动车并获取车牌号,该系统能24小时监控并实时抓拍乱鸣笛车辆。

2

D18057

东方新龙镇龙北村北面科技园区内鸿福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红砖,公司租用北面十多亩水田进行挖土,破坏耕地。

东方

生态

817晚首次收到第七批次(受理编号:D07081)举报鸿福建材有限公司问题,818上午,市工科信局合同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新龙镇工作人员深入东方鸿福砖厂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砖厂长期生产排污造成周边居民500亩农田无法耕种,玉米地大量减产的情况不属实。不按申请批文类型生产问题部分属实。该厂20138月通过节能评估审查,批复该砖厂生产页岩多孔砖。经市节能大队现场监察发现该砖是在生产页岩实心砖,同时涉嫌掺加页岩砖比例不足。

 828晚,再次收到交办件后,829上午市国土资源局、市测绘局协同市工科信局到举报砖厂实地核查,现场测量,查阅资料和询问鸿福砖厂负责人。经核查,在该公司周围未发现挖土行为,也没发现有土坑,只发现存在一堆土场,是租用来存放原材料(粘土),面积为5.37亩。信访件反映北面租用十多亩水田进行挖土,破坏耕地的情况不属实,该地规划地类为林地3.03亩、自然保留地2.34亩;现状地类为荒草地2.34亩,灌木林地3.03亩,涉嫌侵占林地行为。

部分属实

一、针对该公司生产页岩实心砖等问题,市工科信局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东节监[2017]01-XQZG),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页岩实心砖生产工艺,限期三个月改造,如改造不到位,将按国务院相关规定报请市政府责令关闭。同时要求市节能监察大队加强日常监管,企业负责人表示将全力配合限期整改。

二、市国土局2017829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东国土资察字〔2017105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理堆土,恢复土地原状。目前正在清理当中,预计97前处理完毕。

3

D18066

群众对之前举报的东方市三家镇昌化江海南海洋永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证采砂造成污染(受理号:D08056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目前仅暂时关停。

东方

其他

12017818接到首次举报的问题后,市水务局立即指派专人深入到举报现场调查了解。自市水务局2017623下达注销决定书后,东方海阳永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开始按开采方案的要求陆续开展砂场关停,将余留的砂石清运至开采方案指定的(新街镇玉章村附近)堆砂点堆放,同时做好清除场地弃料、平整堆体、坑槽等工作,不存在无证开采行为,举报的无证开采1个多月的情况不属实。

2、接到本次重复举报后,828,符高波副市长责成水务局、国土局等部门调查处理。经核实东方海阳永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市水务局2017623下达注销决定书后,开始按开采方案的要求,陆续开展砂场关停后,清运砂石、清除场地弃料、平整堆体、坑槽等工作,采砂设备已全部拆除并撤离,现场的河砂堆体已基本平整、坑槽填平、目前没有开采行为。

不属实

反映问题不属实,但为了严厉打击违法盗采砂行为,我市将采取如下处理及整改措施:

1、要求东方市戈枕水利管理处按东方市水务局的工作部署,落实河道24小时巡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2、东方市水务局将加强对三家镇昌化江窑上砂场关停后的监督管理,杜绝无合法采砂许可证的任何企业和个人开采河砂行为。

3、东方海阳永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正在编制下游段(出让面积348.7,储量70.7万立米)河道采砂开采方案。待该公司将开采方案报东方市水务局后,水务局将按水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发采砂许可证后,依法开采。

4

D18097

群众对东方大田镇短草村1公里处一家经营十几年采石厂生产及运输过程产生很大扬尘(D12108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只是进行简单处理,并未采取长效措施,问题依旧存在。

东方

其他

 2017823上午,收到首次举报后,市国土局会同市交通局、大田镇政府、短草村村委会干部到现场实地核查处理该件。现场发现已停止生产作业,未发现扬尘情况。运输车辆在运输遗留的石料时确实存超载情况,为了严厉打击晚超载运输行为,市交通局于2017823晚联合交警、公路局及交管总站设卡24小时检查超限运输车辆,近期来未发现白天及晚上超载运输行为。

该石场目前已停止开采加工,通过82829日、30日连续3天动态巡查,并未发现扬尘。通过交通局、交警大队的专项整治和约谈运输司机,切割运输车辆超高挡板,设卡检查超限运输车辆,未发现超载,超载问题取得了成效。扬尘污染和超载运输问题已解决,不属实。但长效措施不具体,存在反弹隐患。

部分属实

1.责令该矿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配备洒水车对矿山开采区域洒水抑尘,增加洒水频率。特别是矿石堆场、矿石破碎加工、临时堆放土场、运输道路等采取喷淋洒水等除法措施,控制扬尘、粉尘污染。碎石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要求采用篷布遮盖,运输碎石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禁止超载运输。

2.市国土资源局已下文责令关停该矿山原3个开采石口中面向道路和村庄的2个开采石口,只允许被山面1个石口开采。

3.市国土局加强对石场动态巡查,由每月巡查3次改为每周巡查2次,建立完整台账,形成制度。并要求采石场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和恢复治理方案开采复垦,加大环保设备投入,确保减噪、控粉尘设施运行正常符合标准。

4.市国土资源局823约谈好德石场后,该石场购买了6台风送式远程降尘雾炮机和1台洒水车,减少和控制扬尘。

5.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问题加强监管,不定时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指导环评整改工作,争取早日通过环评竣工验收。

6.市交通局联合交警、公路局及交管总站设卡24小时检查超限运输车辆。并在八所镇新街路段、砖木路口、罗带乡路口设治超点,施行24小时三班轮班制度,对超载超高车辆进行违规查处。

5

D19006

东方板桥镇下园村海边有两家养猪场(每家几百头),养殖废水直排水沟,最终流向大海。

东方

829上午,东方市畜牧兽医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前往东方市板桥镇下园村东方市吉瑞农业专业合作社板桥生猪养殖基地张其锋猪场和吉强猪场进行实地调查。养猪场的粪污排放为直排,所有粪污直接排入该养殖场后面一个4亩的水塘,水塘的水满后,通过猪场旁边的雨水排水沟排到直线距离约400的海里,反映问题属实。吉强猪场有一个60m³三级化粪池和一口6亩鱼塘,猪场的粪污排放经过三级化粪池过滤后引入自家6亩鱼塘,反映养殖废水直排入海问题不属实。同时,两家猪场均存在无环评手续及无动物防疫合格证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吉强猪场猪舍增加雨污分流措施,对猪粪便进行捞干处理,要求猪场三级化粪池里的沉淀物满后及时清运,在6亩鱼塘的南面增加一口过滤的水塘,对6亩鱼塘溢出的水进行再过滤后抽走用于浇灌自家林地。同时,责令其完善环评手续。

2)张其锋猪场因其未设有防污染设施及设备,污水直排严重。该养殖场目前正在进行整改,已封住养殖场后面4亩水塘的排水口,不让污水排入到大海,抽取水塘废水运到东北面约300的自家林地进行浇灌。

3)市农业综合执法局已对张其锋猪场废水直排海里问题进行立案,待材料收集齐全便进行处罚。

4)张其锋猪场被划入《东方市畜禽养殖区划分》规划里的畜禽禁止养殖区,《东方市畜禽养殖区划分》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待市政府批准后予于关停。

6

D19041

东方大田镇大田村、罗旺村、短草村三个村周边1公里左右有5个经营很多年的采石场,每个石场都已挖了周边上百亩地,大型运输车频繁出入,扬尘污染严重。为了应付检查,石场目前暂时停业,运输车停运,但晚上偶尔会有运输车出入运石。

东方

生态、大气

82829日、30日,市国土监察大队对4家石场实地进行了动态巡查,各采石场均已停采.经现场查看,4个石场作业工人都已放假,机械设备都撤离了采石口。有洒水车在三公里外至石场路段和堆场进行洒水除尘作业。现偶有运输的主要是停产前生产加工的石料、石粉。通过储量对比和实地核实,举报每个石场挖了上百亩地开采的情况不属实。大田镇周边石场在运输过程中确实存在碎石运输车辆超载、篷布遮盖不严,道路洒水不到位,导致碎石洒落沿线道路,扬尘影响道路两侧植被及作物。采石场开采作业会对一定范围内的植被产生粉尘影响。

部分

属实

1.石场扬尘问题环保部门已多次下文责令停产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及其批复文件的相关内容,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恢复的措施。

2.在运输中的粉尘污染问题,各石场购买了洒水车在道路洒水,运输车辆都进行了遮盖。堆放石粉已用隐网遮盖;为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已安装喷淋设施。

3.市交通局联合交警、公路局及交管总站设卡24小时检查超限运输车辆。并在八所镇新街路段、砖木路口、罗带乡路口设立治超点,施行24小时三班轮班制度,对超载超高车辆进行违规查处。

4.市国土资源局于823约谈4家石场后,四家石场都增加了除尘设备,在矿区、堆场及生活区进行了植树种草,并对运输损坏的道路进行了平整。 

    下一步,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问题加强监管,市国土资源局将加强巡查监管,将对全市石料资源供需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尊重市场的基础上对石料开采及运输进行合理调控。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寻找勘查新的采石点进行置换。

7

X18002

东方双吉水泥厂在执行2014年国家淘汰落后产能、高污染、高能耗企业时被正式关停,但该企业承包方重新办理了生产许可证,违规生产至今。

东方

其他

829早上,市工科信局、市环保局到达现场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察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1.该厂2010年前建有4条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达40万吨,2010底已完全被毁坏性拆除。2.该厂于20113月申请水泥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就地技改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20128月该粉磨站项目建成投产至今。粉磨站的主体生产设备是13.5×13磨机生产线,不属于淘汰落后设备。但该厂粉磨站项目至今仍未办理节能审查,且还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部分属实

一、市工科信局该厂开展节能监察,并已对东方双吉水泥厂技改项目涉嫌未办理一事立案调查,目前案件调查结束。市工科信局拟依据《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将对东方双吉水泥厂下达责令停产整改决定书,目前正在走行政处罚程序,并已制发行政处罚事先告书。

二、市环保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东方双吉水泥厂60万吨/年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所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于2017830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东环责改字〔201797号)责令立即停止生产。

三、市环保局将东方双吉水泥厂列为监管对象,严抓整改落实情况。

四、东方市环境监测站下一步将东方双吉水泥厂列为东方市重点监控企业。

五、对于东方双吉水泥厂发包给东方东泰建材有限公司经营是否合法问题,我们再做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8

X18039

东方感城镇大慧淀粉厂夜间排放废气。

东方

大气

2017829上午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张恩流、郑伟潼、陈义武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察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

1.该公司项目的环保手续齐全;

2.该公司于201610月份停产至今;

3.该公司锅炉采用旋风除尘器工艺除尘。

4.该公司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经旋风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有待核实

1.待该公司进行生产时,再进一步核实夜间排放废气的情况;并进行监测排放废气。

2.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要求该公司重新生产时采取专人对大气、废水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加强管理;

3.下一步东方市环境监测站将海南东方大慧淀粉制品有限公司列为东方市重点监控企业;

4.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海南东方大慧淀粉制品有限公司列为监管对象,严抓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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