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4日讯 (记者 易宗平 通讯员 陈燕妮)“以前我们办工伤医疗费用结算,都要先个人垫付,再拿很多资料到社保中心报销。但现在,只需要向医院出示身份证,就可以直接结算。”7月4日下午,中智广州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工伤职工林某家属颜女士,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完成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这是我省工伤医疗费用实现联网即时结算的首单业务。
今年以来,为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更加方便群众办事,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合省人社厅、省医保局,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开发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系统,推动医院信息系统与社保业务系统的工伤职工参保就医信息的实时交互,实现住院和门诊工伤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工伤职工只需凭个人身份证、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中的一种,即可在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即时结算。换句话说,只需要按规定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其他费用均由联网系统直接结算,不用垫付、不用跑腿。
据介绍,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选择省中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南骨科医院、省干部疗养院、海口金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家医疗机构,开展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试点工作。目前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南骨科医院完成试点任务,省中医院、省干部疗养院、海口金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在7月底前完成试点改造。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处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海南将进一步优化业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全省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工作,确保年底前每个市县至少有1家医疗机构可以联网直接结算,同时将积极对接全国工伤异地就医系统,努力推动工伤医疗费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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