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
暨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工作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海南省副省长 彭金辉
(2018年5月20日)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现在由我来发布2018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相关内容,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和《海南省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首先,进行第一项,发布2018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相关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发出了“欢迎全世界投资者到海南投资兴业,积极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共享中国发展机遇,共享中国改革成果”的邀请,这为我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极好机遇。为了切实把握自贸区(港)建设起步的黄金期,集中力量打一场招商引资的主动战和攻坚战,5月1日省委常委会第65次会议作出了开展“2018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的决定,5月15日省委常委会第6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实施方案》。下面我就百日大招商活动有关内容作几点说明。
(一)关于时间安排。
省委常委会确定百日大招商的时间为:今年5月20 日至8月底,约100天的时间。之所以这样决定,是根据我国其他省市区11个自贸区的经验,从启动建设自贸区起3-5个月左右的起步阶段,会掀起一股投资热潮,是招商引资的黄金时期。这些自贸区的经验告诉我们,应当牢牢把握这一黄金时期,起好步、打好基础。虽然称为百日大招商,并不意味着百日以后就不招商了。恰恰相反,对海南来说,招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在欠发达的经济基础上建设自贸区(港),尤其需要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引进更多的市场主体。
(二)关于活动内容。
首先,是要引进一批实力强、在国际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型企业,积极参与自贸区(港)建设。其次,要引进一批符合自贸区(港)建设需求,符合多规合一和生态环保要求,能加快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好的投资项目。除此之外,还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给予海南政策支持、项目支持、资金支持,也包括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近期,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与国家49个部委进行了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国家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向海南倾斜,并初步明确了249项可能争取到的成果。9月6日,商务部和省政府将在北京合作举办2018年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项目洽谈会,省领导将亲自率队与有明确意向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流洽谈,促成项目落地。
(三)关于招什么。
百日大招商活动方案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紧紧围绕十二个重点产业、“五网”基础设施、乡村振兴战略、六大专项整治、民生事业等谋划项目,着力瞄准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开展点对点招商,力图引进一批符合“多规合一”和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重点包括总部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园区开发建设平台和产业项目共四大类。关于产业项目,我们已梳理了包括旅游业、热带高效农业、医疗健康、现代金融业、高新技术、会展、海洋经济、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124项招商任务,并明确了牵头部门。
(四)关于怎么招。
百日大招商活动方案提出,在招商思路上,要强化“全省一盘棋”观念,按照以上统下原则,由省直有关部门牵头推进、相关市县(园区)参与跟进,避免一哄而起、四面出击、你抢我夺、片面追求数量等现象,确保招商工作有序推进。
在招商方式上,我们将改变以举办大型推介会为主的招商方式,重点采取以下方式开展精准招商:一是突出点对点招商,包括上门招商、定向招商、以商招商等;二是委托招商,以有偿服务的形式,引进国际专业招商代理机构实施代理招商;三是网上招商,我们正在建设一个具有国际化水准的网上引才招商平台,预计6月10日正式上线,逐步实现在平台上发布项目和网上对接、网上推介、项目洽谈等功能。
(五)关于项目落地。
招商引资工作最难、也是最重要的环节是项目落地,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解决项目落地难、开工建设难的问题,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应有成效。
第一,加强统筹协调。省政府将建立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毛超峰常务副省长任召集人,我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规划委、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生态环保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联席会议根据区域功能定位,统筹全省产业布局,确定重大项目落地市县(园区)。对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落地,将建立省领导负责制,由各位省委、省政府领导牵头推进,保证项目落地。
第二,改善营商环境。要对标国际标准,加快构建与国际规则接轨的体制机制。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全省“一张网”“一枚公章管审批”,对入驻六类24个省级重点产业园区的项目推行“极简审批”。二是从项目洽谈、注册落地、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投产运营等环节,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三是不断完善招商政策制度体系,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最好的资源和最好的服务吸引全世界投资者参与海南自贸区(港)建设。
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新时期中国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热烈欢迎全世界的投资者来海南投资兴业,共谋发展,我们承诺将为大家提供最优质、最周到的服务。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现在,我宣布——“2018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正式启动!
接下来,进行第二项,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和《海南省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5月15日,省委常委会第6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和《海南省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总部经济是国际分工的高端环节,知识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集聚带动作用大,已成为地区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中央12号文件明确指出“支持海南推进总部基地建设,鼓励跨国企业、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海南设立国际总部和区域总部”。省第七次党代会、2018年海南省“两会”、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的决定都提出海南要积极发展总部经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是加快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
下面,我就《工作意见》和《认定办法》的主要内容做简要解读。
一、《工作意见》的主要内容
《工作意见》共八项条款,分别就发展目标、重点区域、财力保障、扶持政策、招商推介、人才政策、工作机制、政务服务,提出了具体意见。
第一,总部经济的发展目标。我省将从三个方向支持发展总部经济。一是引进跨国企业、国内大型企业集团等总部企业在我省落户、集聚和发展,二是鼓励我省现有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三是培育我省现有企业发展升级为总部企业。同时,还将引进境内外知名的会计、法律、管理咨询、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为总部企业提供服务。总体发展目标是2018年全省总部经济工作全面起步,2020年总部经济基本成形,2025年基本成势。
第二,总部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统筹考虑全省各市县的资源条件和产业功能布局,将总部经济重点发展区域集中布局在海口市和三亚市,如其他市县需引进总部企业,要求报海南省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审定,以避免出现小散乱局面和无序竞争。
第三,对发展总部经济的财政扶持政策。为引导总部经济集聚发展,省级财政将对海口市、三亚市发展总部经济给予支持,其中,对新引进总部企业地方财力贡献和现有总部企业新增地方财力贡献的省级财政留成部分,按照“前三年100%、后两年50%”奖励海口市、三亚市,由两市用于发展总部经济。这里所称地方财力贡献,是指企业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具体的资金扶持政策由海口市、三亚市负责制定,两市将进一步明确在总部企业引进、办公用房、经营贡献、人才激励等方面如何予以支持,总的原则是企业贡献越大,奖励越多。
为避免出现企业为了享受扶持政策迁移到其他市县的现象,如果有总部企业在本省范围内重新变更注册地的,不纳入省财政对市县的总部经济奖补范围;此外,省财政将按照“前三年100%、后两年50%”标准,将总部企业地方财力贡献的市县财政留成部分从迁入市县拨付迁出市县。
第四,发展总部经济的人才服务和政务服务措施。对符合我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人才,其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享受出入境、居留、落户、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人才安居、入园入学、就业等方面的便利政策。省有关部门和海口市、三亚市还将制定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具体便利化措施,对总部企业开展便利化管理服务,重点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总部经济发展。
二、《认定办法》的主要内容
在这里我重点解读总部类型、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等三项内容。
第一,关于总部类型。当前,国内各地发展总部经济各具特色、各有侧重。我们基于海南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方向,将总部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型(区域型)总部企业、高成长型总部企业、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并相应提出了不同的认定标准。
第二,关于认定标准。一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要求是由境外注册的母公司在我省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总体上标准并不高,目的是为了吸引更多跨国公司落户聚集,快速增加海南国际化元素。二是综合型(区域型)总部,考虑到三次产业经济贡献特点不同的情况,将该类总部细分3个行业标准,分别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类总部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2000万元;高新技术产业等第二产业类总部的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3000万元;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第一产业类总部的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1000万元。三是高成长型总部,对地方财力贡献定为不低于800万,同时对核心技术、研发经费等方面有所规定。四是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此类别对财力贡献没有具体要求,目的是提高海南国际化水平。
第三,关于认定程序。认定工作有三个步骤:一是申请。申请企业向注册地市县政府的总部经济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比如在海口市注册的企业,需向海口市商务局提出申请。二是认定。市县政府总部经济主管部门作出审核意见后,报市县政府实施认定。三是备案。由市县政府报海南省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席会议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百日大招商活动相关内容,以及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和总部企业《认定办法》就发布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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