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来源:海南政法网 发布日期:2020-11-20 责任编辑: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连日来,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充分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多警联动,持续在全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乱象整治行动。

行动中,东方公安交警主动联合特巡警、派出所、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采取设卡查缉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等方式,对摩托车、电动车酒后驾驶、逆行、违法载客、不戴安全头盔、不按道行驶、闯红灯、无证无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据统计,自1月1日至11月18日,专项行动整治期间,路管员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08748起。其中,查处摩托车未带驾驶证1646起、未带行驶证404起;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2199起、不按道行驶7175起、违停110起、摩托车超员159起、无证驾驶摩托车925起、摩托车酒醉驾787起、摩托车未悬挂号牌350起、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14035起,其他违法行为80958起。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针对性地向驾乘人员讲解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危害性,并通过发放宣传单页,倡导市民文明规范行车。

下一步,东方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创建文明城市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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