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第十一轮)

来源:中共东方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0-12-05 12:56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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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第十一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4月30日,市委第十一轮第三巡察组对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巡察。6月1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其中反馈巡察问题共40项,现已整改落实36项,整改完成率90%。为切实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以及举一反三,我局还出台和修订相关制度14项。现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抓深抓实抓细整改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逐项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

针对巡察反馈40项问题,我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每项问题整

改。

(二)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分管市领导汇报,局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队室强化问题整改,做到工作有人抓。局监督室对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开展督查检查,促进干部队伍作风不断向好发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全局工作

根据巡察组针对我局在党建工作、干部队伍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局党组结合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方法先后制定了《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管理规定》《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采购流程》等14项制度,并强化制度的落地生效,不断规范我局各项工作。

二、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未能高度统一

问题1:政治意识不够强。执法局党组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没有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流于形式,在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省委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等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演变成“念稿子,读选段,学标题”,学习“走秀”不深不透,敷衍应付流于形式。党员领导干部对政治教育的思想认识有偏差,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不深入且无具体事项,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出台《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自贸港学习计划表》,坚持利用每周一上午以及其他工作之外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有关重要文件精神,截止目前学习8次,开展海南自贸港建设专题研讨1次,局领导和各队室提交学习报告1篇。二是党组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7月16日我局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成员积极发言,互相点评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真正起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良好效果。三是部分同志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重新补充完善个人整改台账。

问题2: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执法局党组历任领导班子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放松了对理想信念的学习改造,各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利益多元化和不良思潮的冲击下,出现不同程度的信仰迷惘、理想动摇,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奋斗终身的精神追求衰退,违纪违规行为频发,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领导班子成员对理想信念的自我学习教育缺乏自觉性,没有发挥模范作用带头学习。自学较少,部分党员干部没有自学笔记记录,忽视个人理想信念的自我改造,践行理想信念有偏差。2014年至2016年期间,连续三任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部分党员干部职工把职权当做寻租和人情的工具,貌似一心为公,实则以权谋私,侵占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党性教育。7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到长田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局党组书记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期间还慰问了长田村15名困难党员群众,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二是全体党员结合认真开展学习活动,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手抄《海南建设自贸港方案》、《省委贯彻落实海南建设自贸港决定》和《英语300句》,撰写学习体会,进一步树牢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6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我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学习,先后组织有关队室参加涉贪人员法院庭审3次,进一步筑牢了党风廉政底线。

问题3:大局意识不够牢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个别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思想上不适应,行动上不自觉。如,部分同志在个人自查报告中查找问题不深入,原因剖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在实际工作中只专注其分管工作,对分管工作以外的工作参与较少,面对“两违”工作掌握不够,与班子之间的积极协调性较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以提升党性修养为目标,坚持每周一上午开展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等文件,不断增强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行动自觉。二是针对查找问题不深入等问题,党组成员已认真撰写本人对照检查材料,并于7月16日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组参加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较好效果。三是针对分管工作以外的工作参与较少等问题,局领导按照分工下沉各乡镇以及市内社区指导、协助开展“两违”、“三创”“四爱”等重点工作,同时结合当前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际,由各分管领导准备授课稿件,局领导、中层领导以及各部门业务骨干共同学习相关业务知识,7月份分管局领导在市委礼堂为全市和全局干部上“两违”课,8月27日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局属各部门学习了相关内部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业务知识水平。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4政治规矩不严明。执法局党组未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长期未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议事决策,导致党内权力监督乏力,集体决策权未实现有效监督制约。经查阅2014年至2020年党组会议记录,发现部分党组会议记录简单,如同账单流水账,且内容不详尽、不规范,未详细记录会议讨论、会议表决和形成决议等重要环节。部分会议研究决定选人用人、扶贫物资采购、拆违工作经费、行政处罚、办公设备、工作用车租赁等多个事项时,没有逐项表决。部分会议未执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存在“一言堂”问题。“三重一大”事项不上党组会,权力运行不规范。购买扶贫物资、确定垃圾清运公司、评估公司和拆违公司等多个重大事项未决先行。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政治规矩不严明,目前已印发《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在党组会上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二是针对党组会议记录简单问题,已按要求进行完善,严格记录党组会召开情况以及党组成员会议表决情况,特别是将不同意见也登记到会议记录里,不断严肃和规范了党组议事规则。三是按照《东方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超过10000元开支和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均需上党组会进行讨论;针对重大事项未决先行问题,出台《东方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流程制度》,已严格按流程进行实施。

问题5政治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执法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意识不高,政治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如,2017年至2020年4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综合行政管理责任单位,没有深刻汲取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原市城镇综合执法局对八所城区解放东路、二环南路烧烤城涉嫌违建情况日常监管不到位,对违建不及时管控,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情况问责的经验教训,对解放东路明显的违建行为放任为之。经巡察组了解,解放东路开通至今,两侧农田上陆续有人搭建房屋经营烧烤店,已形成规模,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主动履职,不担当不作为,没有积极管控,违建态势未能有效遏制。又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本局扫黑除恶工作中发挥统筹指导作用不明显,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依赖于“坐等线索”,主动深挖彻查线索力度微弱,接收及移交的问题线索质量不高,未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未能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烧烤城问题。巡察反馈所反映区域类的烧烤城共涉及两个图斑,根据省分类处置意见,该图斑均系存量图斑,属于分类处置范畴,具体分类处置意见正由省指挥部进行统一研究。我市已按照省指挥部要求,收集分类处置意见认定材料,该区域烧烤城建构筑物符合我市多规合一规划建设地类要求。此外,2016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中提出打造烧烤一条街,由于该项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此处烧烤城可作为推进民生实事的基础。结合省、市两级工作要求,目前该区域烧烤城符合暂缓处置分类要求,待省分类处置意见明确后,即可采取下一步措施。二是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问题,我局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突出问题,每月坚持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共移交8条线索至市扫黑办,市扫黑办反馈已办结的7条线索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但其中1条非法采砂线索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全部核查完毕,剩余1条线索未办结,公安机关正在查办中。2020年4月至5月期间我局向市公安局发送2份非法采砂提示函,进一步规范案件移交流程,共同推动打击非法采砂工作。

问题6依法行政能力欠缺。执法局党组依法行政建设水平不高,工作人员依法执政本领欠缺,执法行为及过程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案不立、执法寻租等执法乱象频发。在审批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执法文书制式不严谨,不规范,无编号登记存档,随意领取作废,发出和回收底数不清。执法文书“一下了之”,对违法(章)行为后期情况跟踪监督不到位,多处违建点仍继续建房行为,违建态势管控不到位;扣押、罚没物品管理不规范,仅设立一名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出库管理,存在出入库台账不清、管理混乱、擅自放行、私自处理罚没物品等管理漏洞,损坏群众财产权益,极易造成选择性执法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在“两违”查处过程中执法行为不严谨,存在监管漏洞。经谈话了解,规划中队队员通过微信发布外勤巡查发现问题图片,队长听取汇报工作后一人决定是否立案查处,请示报告不够和存在监管不力。规划中队办案组被动受理领导和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对所巡查的违法建筑是否存在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没有相应的监管制度,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编号不规范,人为操作空间大,极易造成人情执法和选择性执法。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依法行政建设水平不高问题,已从2020年开始使用案件统一编号,并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制定办案模版,如分为规划案件模版和市容案件模版,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质量。二是针对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本领欠缺问题,多次聘请我局法律顾问讲解办案知识及注意事项,组织办案人员多次到法院观摩案件庭审,以案释法,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针对案件不规范,严把案件审核关,实行法规室进行初步审查后再由法律顾问出具审核意见。四是针对人员持证率低,积极组织队员参加考试,2019年参加执法证考试通过人数为27人,目前证件正在办理中,2020年参加执法证考试报名人数16名。结合此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局执法证人数为192人,执证人数占在编在岗总人数的84.2%;五是针对罚没物品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发启用手机APP现场罚款缴费软件,按照相关法律完善查封扣押制度,加强物品扣押台账登记。六是针对案件办理不规范问题,制定案件受理登记环节,案件立案后,指派两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承办案件。

问题7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推进能力不强。执法局党组在协调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中未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市联指办履行联动协调推进职责不到位,协调各乡镇、市公安局、市资规局、市水务局等单位发挥职能联动处置能力不强,发挥群众基础薄弱、宣传引导不够深入、配合度不高,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新增“两违”形势未能有效管控,未达到零增长的要求,违建零报告制度未能有效落实;板桥镇和三家镇有多处非法采砂点,但联合巡查工作不到位,非法盗采河砂行为屡禁不止;农村秸秆焚烧时有发生,“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弱;土壤环境综合整治见效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任务完成情况离省厅要求有差距;造林地块落实难,个别乡镇造林成活率不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与省联指办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加强与各市直机关、乡镇对接,及时做好相关指导工作,今年以来以市联指办名义下发通报4期,同时坚持派人到乡镇开展“两违”督导检查,及时在全市“两违”整治工作群内发布存在问题以及现场图片,以便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二是作为东方市打击非法采砂综合协调组,制定印发了《东方市打击非法采砂实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东方市打击整治非法采砂联席会议机制》《东方市打击非法采砂联动执法行动工作机制》,提请市政府组织于5月29日召开了东方市2020年打击非法采砂实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7月8日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3次,扣押各类非法采砂车辆56辆,开展河道及城区囤砂点巡查39次,出动人员166余次,全年办结涉砂案件69宗,追缴罚款80万元,与相关执法部门收缴河砂2386m³,非法采砂势头得到基本遏制。三是针对农村秸秆焚烧、土壤环境综合等问题,结合此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已积极对接原主管部门,理清工作职责。

3.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问题8工作不严不实,存在形式主义。执法局党组落实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部署打折扣,部分信访件办理质量不高,敷衍应付。

整改完成情况:印发《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工作规定》,改进信访分类细化工作,强化信访工作的舆情敏感性和提前预判性;对信访专干加强培训,提升信访事项“三率”水平,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

问题9官本位问题突出,官僚主义作风屡禁不止。局党组领导班子和中层工作人员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懒政怠政,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做法。依赖上级工作部署安排,主动深入分管工作片区指导工作不多,为基层排忧解难不够,善于当“甩手掌柜”。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深入对分管片区较少,走访调研不够,联系群众不紧密。个别中队长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不积极主动参与“两违”整治工作,市领导工作“指”到哪里,拆违才跟到哪里,且经常选择市领导在“两违”整治现场指导工作才在场,若市领导不在场则派下属代为出现;脱贫攻坚工作浮于表面,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职尽责缺位。局党组自查反映少数帮扶责任人将扶贫工作丢给扶贫专干代劳,个别帮扶责任人联系群众不紧密,出现到村打卡、乘凉聊天等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懒政问题,结合此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划转人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年轻干部担任临时领导职务,出台《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管理规定》,对表现优异同志年终评优评先,并和绩效挂钩。二是针对下基层少的问题,已安排5位局领导针对包点社区和乡镇定期开展两违和市容市貌管控巡察。三是信访和监督室加大督查力度,并坚持每周出1期督查简报,针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职工按照内部制度进行相应扣分。四是严格压实帮扶责任人责任,安排扶贫专干以及扶贫责任人入户开展交叉检查和各项扶贫工作,对工作不力帮扶责任人予以通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问题10执法局党组领导班子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不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18年“以案为鉴”专题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会议记录没有详细记录党组书记代表班子做对照检查发言和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内容;执法局党组成员在2019年“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查摆问题环节中均未能从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深入剖析自身存在问题,查摆问题蜻蜓点水避重就轻,解剖思想不深不透,造成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两违”管控不力,城市管理工作标准低,好人主义盛行。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查摆问题蜻蜓点水避重就轻问题,党组成员认真撰写本人对照检查材料,于7月16日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组参加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在会上深入剖析个人存在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互相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良好效果,得到了被邀请单位的表扬。

2.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

问题11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不清。党支部组织建设弱化,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人员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前职工党员李某韦于2018年12月辞职,至今未将个人的党组织关系转出;法规室、监督信访室、市容中队、四更执法中队、大田执法中队和江边执法中队等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还未转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进行组织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法规室、监督信访室、市容中队、四更执法中队、大田执法中队和江边执法中队等部门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另外已将李某韦同志党组织关系转至琼西社区,李某行同志党组织关系已转至江边乡政府。

问题12党内生活制度执行有偏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议,党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将党组、局务、党支部会议进行分开记录,坚持每次会议记录印发前提交局党组检查。二是鉴于目前已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局党员人数也随之增加,目前我局已成立机关党委,并向市直工委申请成立党支部,待党支部成立后,将重新选举各支部委员会,全面规范党组织生活。

问题13:党支部档案管理不完善。个别党员档案材料缺少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入党考察写实簿、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的党支部会议记录等材料,2017年之前党支部会议记录、党费缴纳登记表和党费专用收据缺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个别党员档案材料缺失问题,目前已完成符某材料补充,此外,我局正积极对接市直工委进一步完善其他党员材料补充事宜。二是在今后发展党员过程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规定,完善材料收集。三是安排专人严格管理好党支部会议记录、党费缴纳登记表和党费专用收据等材料。

问题14: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经查阅档案材料发现,2016年6月,该局党支部仅组织党员推荐,没有组织群众代表推荐,不按程序发展3名入党积极分子,“两推一公示”制度落实不好;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党员推荐不规范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落实“两推一公示”制度。

问题15:政治教育形式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以案促改”活动存在形式主义,自查整改脱离实际,“党员践诺先锋”活动跟踪落实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党建活动,7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到长田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局党组书记为大家上了一堂党课,此外,全体党员在长田村重温入党誓词,并慰问困难党员群众15名。二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在高铁站建立党员先锋岗,组织党员同志配合高铁站同志对出站旅客进行体温测量。

3.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

问题16:重要岗位选人用人不当。监督信访室不敢较真碰硬,对党员干部(职工)纪律监督乏力,存在好人主义,部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不强,信访事项办理质量不高,工作方式简单粗暴。规划、水务林业等多个队室负责人均表示不愿担任当前工作,部分老队员不愿到乡镇中队担负艰苦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结合当前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时调整中层领导干部岗位,并提拔任用了一批表现突出同志。二是出台了《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督查工作制度》等制度,强化制度管人管事,截止目前已按照规定对全局40余人进行了内部处理,同时对局监督室工作人员分工进行调整,强化人员思想作风转变以及业务能力的提升。

问题17:队伍建设不合理。该局党组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不注重培养人才,导致人才断层,多次启用被处分的干部,党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受影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七一赴长田村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热情。二是以党风廉政以及执行力检验干部职工综合能力和水平,结合当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全局干部进行新一轮调整,确保干部能上能下。

问题18:存在“吃空饷”问题。执法大队队员周某某身体残障,无履职能力,2013年6月至2019年6月聘用期间从未上班,多年“吃空饷”问题未引起几任领导重视,直至2020年4月30日未解决。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经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同意辞退周某某,目前已完成辞退工作,停发工资。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对我局上班不正常队员开展重点调查,目前已通报3人,并按内部规定给予了相应扣分。

问题19:干部职工主体权益未充分保障。2013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部分自聘人员工资中扣除社保个人应缴部分,却未缴纳,职工社保权益没有得到保障;2018年该局委托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展125名应急民兵分队人员招聘及体检工作,但未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体检费用,造成被委托公司向个人违规收取入职体检费,导致125名应急民兵分队人员的个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目前已发函社保局、财政局征求意见,正积极对接财政局;二是已对接宏大公司,将收取的体检费用退还至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卡内,已完成体检费退费工作。

问题20: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弱化。执法局党组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传达学习、案件通报代替专题研究部署,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听取专题汇报,对“两违”管控、河砂盗采等工作中滋生的腐败问题,未能有效遏制,不正之风长期存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出台《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风廉政制度》和《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队室负责人责任,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学习,并研究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二是积极参加针对贪污腐败问题的法院庭审,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廉政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局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问题21: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执法局党组班子部分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缺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工作中好人主义盛行,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存在“宽松软”。工作人员虚列加班领取误餐补助、全流程执法记录项目资金多拨付9万元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局出台《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风廉政制度》等各项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队室负责人责任,并加针对上班考勤、业务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为防止工作人员虚列加班领取误餐补助,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严格落实钉钉签到制度,严把误餐审核。三是全流程执法记录项目已完成退款。

问题22:内部监督乏力。经巡察发现,执法局党组监督执纪不严格,监督信访室自身建设不足,自我监督不到位,不敢较真碰硬,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尤其对腐败问题监督乏力。应急分队人员未纳入东方市干部日常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内部监督缺失,执勤中出现着装不整,喝茶聊天、玩手机打游戏,“两违”工作和队伍管理失管失控,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开展视频暗访督查,坚持每周通报全局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督查质量,目前已累计制作26期督查周报。二是对工作人员日常纪律作风问题进行常态化督查、对重点人员进行专人重点督查。三是2020年,监督室共出勤756人次,203车次,通过日常督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全局的值班考勤、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督查检查。此外,对全市规划、市容等业务进行督查航拍30余次,配合拆违现场航拍15余次。四是不定时对各部门业务开展进行专项督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压实具体责任。五是已对王某某等6人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

2.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问题23:监督职责未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的工作精力集中在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办,对执法局党组监督不到位,尤其是规划中队、市容中队等权力相对集中的关键性岗位监督不力,出现权力寻租、腐败现象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加强和派驻组联系,邀请派驻组对我局进行培训和参加相关会议,并指出问题,目前参加我局相关会议3次。

问题24:监督执纪未形成常态。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班子及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有效监督,未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提醒较少,达不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监督预警效果。

整改完成情况:已加强和派驻组联系,邀请派驻组对我局进行培训和参加相关会议,并指出问题,目前参加我局相关会议3次。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问题25:内控制度不健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班(下乡)误餐补助发放规定“晚上加班时间一般为20:00至23:30区间,离开加班地钉钉时间必须超过23:30”,与《东方市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附则规定的夜间加班时间须超过十一点半的要求不一致。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已按要求,出台《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我局加班管理制度,其中夜间加班时间须超过十一点半才能领取误餐补助。

问题26:违规重复领取误餐补助。经查阅资料及实地走访发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到各乡镇开展两违整治、市容整治等工作时,存在重复领取误餐补助情况,该情况市纪委已责令整改,但整改不到位,巡察中仍发现存在类似违规领取误餐补助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钉钉签到管理制度》《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要求在今后费用报销工作中,各队室负责人、财务室要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规定,严格审核各队室报送误餐补助报销材料,坚决杜绝虚列冒领值班执勤误餐补助问题。我局共分三批次退费,三批退费已基本完成。

问题27:虚报冒领值班执勤误餐补助的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工作人员存在虚报加班领取误餐补助的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钉钉签到管理制度》《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要求在今后费用报销工作中,各队室负责人、财务室要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核各队室报送误餐补助报销材料,坚决杜绝虚列冒领值班执勤误餐补助问题。

我局开展第四、第五批次退费,两批退费已基本完成。

问题28:工会财务管理混乱。2013年至2019年3月,执法局工会财务管理失控,未严格执行支出标准,经费支出随意,存在虚列名目、虚开发票违规套取财政资金、“白条”冲账、借用公款长期不还、工会会员活动及福利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钉钉签到管理制度》《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要求在今后费用报销工作中,各队室负责人、财务室要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核各队室报送误餐补助报销材料,坚决杜绝虚列冒领值班执勤误餐补助问题。三是针对工会财务管理混乱、失控、出现打“白条”的情况。我局工会已开展整改,并于2020年3月9日将剩余的3000元存入工会账户,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问题29:盲目购置,固定资产闲置浪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根据实际需求购置固定资产,造成值班岗亭、净水器、热水器等大量设施设备闲置浪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照《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当前执法队伍划转,已开展全局范围内资产清查。二是按照《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服务流程》,结合此次执法体制改革,成立勤务保障室,对资产进行统计和分配,不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

问题30:固定资产配备超标。经核实发现执法局(大队)会议室、原办公地点个别办公室存在办公设备超标配备的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经过核实,目前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行为。二是结合此次执法体制改革,成立勤务保障室,对资产进行统计和分配,不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

问题31: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混乱。执法局没有制定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内控监管不到位。资产入库、出库管理登记造册不规范,底数不清,使用混乱。没有对购置、处置、占用资产等行为开展清查,存在固定资产流失的风险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成立勤务保障室,不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二是结合此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清划转固定资产,并对购置、处置、占用资产等行为开展清查,清查公务车15辆、电动巡逻车43辆、铲车2辆、挖机3台,无人机6台、执法记录仪212台等一批装备,并录入系统,进行盘点。

问题32:工作用车管理不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对4辆损坏的编内公务用车进行维修或报废处置,长期闲置,占用车编。却随意租赁工作用车,未经市场询价,租用多辆车况较差皮卡车,频繁维修且使用率不高,租用车辆管理混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清查4辆车辆使用情况,及时对接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做好报废工作,4辆车辆报废程序正在进行中;二是对当前租车车辆进行清查,未发现上述情况。

4.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情况

问题3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尚未形成,没有根本铲除腐败土壤,腐败问题长期存在。在2014年至2019年间,连续多任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职工受到党政纪处分达27人次,正在立案审查调查1人,诫勉谈话7人,其中局领导5人,中层干部17人,其他人员6人。尤其在2014年至2017年间,其受到党政纪处分多达25人次,多名领导干部因“两违”管控工作不力被问责,其中一任领导班子发生塌方式腐败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结合全市干部作风巩固提升年出台我局《干部作风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廉政制度》《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廉政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强化督导落实。二是今年以来,监督室调查谈话人员23人次,通报53人次,辞退4人,今后将继续按照《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队伍管理。三是6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四是8月28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刚同志为我局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为贯彻落实刘刚同志的党课精髓,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进一步提升队伍反腐拒变的能力,8月30日晚,我局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重温刘刚同志党课内容,从局领导到各队室领导逐人发表体会。

5、落实省委巡视和审计整改不力。

问题34: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吉振雄违建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向巡察组做案件情况说明,目前正进行继续调查。二是对东方市总工会经费反馈存在问题,已对接市总工会,全部整改完毕。

6、推动立行立改、边巡边改情况

问题35:执法人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经实地巡察,发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存在对执法人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区各主要街巷市容中队执勤管控人员少,队员存在聚集聊天、喝茶、玩手机失职等问题,存在执法人员着装不整,混穿、下摆外露、不戴大沿帽、头发露于帽外,颠倒佩戴胸号等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党组通过《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管理制度》《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行为规范》,采取积分制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管理,不断规范干部队伍管理。二是落实路段管控责任。将各片区人员科学安排到管辖路段,并将责任人落实到个人。三是加强作风纪律考核,由大队领导、中队领导对各片区队员上班情况、仪表、装容等纪律作风方面进行检查,并对存在上班迟到、着装不整齐、头发、指甲过长等问题,登记在《中队纪律作风检查表》上,累计超过规定次数的,按照人员管理规定处理。四是局督查室不定时安排督查人员对路段管控人员进行检查,对上班聚集聊天、嚼槟榔、玩手机等违反纪律作风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市容市貌管控方面,监督室已对主城区主要路段、区域进行梳理研究,根据既定督查路线、督查目标,强化精准督查。

问题36:值班岗亭闲置人员长期不在岗的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置的5个值班岗亭均配有空调、值班桌椅等设备,经实地巡察发现3个岗亭均处于闲置状态,一是未充分利用岗亭的值班功能,长期闲置造成铺张浪费,侧面反映值班人员未到岗值班;二是岗亭周边杂乱堆放各类杂物,影响市容市貌。

整改完成情况:3月27日,已将民族中学附近的值班岗亭进行拆除,并对值班岗亭周边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清理,其他两个岗亭地处交通要道,目前已固定人员上岗使用,此外,已制作值班登记本,由值班人员做好每日值班日志。

问题37:扶贫资金使用的问题。经查阅资料、走访及谈话了解,发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正确使用扶贫资金,存在采购复合肥扶贫物资时单价相对市场价过高,且变相将扶贫物资发放非贫困户等情况。建议执法局党组对上述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并对自2017年开展扶贫领域工作以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合规问题开展自查。

整改完成情况:积极开展自查,查处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一笔,已将使用于支付接待费21480元退回国库。

问题38:违规报销市内交通差旅费的问题。经查阅资料发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工作人员存在使用公务车下乡,同时报销市内交通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积极开展自查,经过核实违规报销市内交通差旅费,查摆出蔡某某等5人在市里工作仍报销交通差旅费问题,目前5人进行已退款。

问题39:私车公养、租车使用情况的问题。经查阅资料、走访及谈话了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使用管理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为私车公养问题,另一方面为租车使用情况问题,一是车辆租用管理混乱,租用车辆多但使用率不高,有些车辆每月仅有1次加油记录,甚至无加油记录,二是租用车辆故障率高,与租用时车辆验收合格的结论不相符,维修频繁且维修项目重复类别多,甚至租赁期外进行公费维修,三是数名工作人员将车辆挂靠公司出租,单位从公司租用上述车辆,并在租用期间频繁维修、“豪华”维修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关于私车公养问题,经过调查,发现19年公务车确实存在加油频繁、间隔短等现象,较突出的时间段为19年9月-12月之间,经核实为年底为迎接检查,下乡开展扶贫、两违等工作需要。已对局领导配发油卡问题进行自查,根据我市公车改革有关规定,我市于2017年7月实施车改并发放交通补助,初步核查2017年7月后仍使用油卡加油费40008元,扣除卡内余额应退金额32344元,目前已退32344元。

二是关于车辆超期维修问题。经过调查,发现琼BE7598租赁时间为2017年2月1日-2019年9月1日,租赁期满后我局将车退回车主,但2019年9月27日发现车辆依然进行修车,价格为4075元。由于车主隐瞒租赁车辆到期已退回事实,让队员到维修厂进行维修,经核实后已让车主把维修费退回国库。

三是发现车辆使用度不高的问题。经调查发现,琼D7755K、DP7776等租赁车辆有时1个月加油不到2次的原因在于琼DP7776、琼D7755主要用于扶贫小组和联指办,扶贫小组和联指办只有在扶贫检查时期和下乡整违时车辆使用才会频繁,平时正常情况下使用度较少,故个别月份车辆使用率少,加油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勤务保障室将对车辆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车辆物尽其用,避免出现闲置。

四是关于工作人员将车辆挂靠公司出租,单位从公司租用上述车辆问题,目前已完成车辆清退工作。

五是车辆在租用期间频繁维修、“豪华”维修的问题。由于我局没有专门司机负责管理车辆,导致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频繁。整理中也发现公务车(琼CA2799)2019年存在重复维修问题。目前我局正积极核实当时情况,为下一步处理做好基础工作。

问题40:制服发放时未按规定收取个人负担工料费30%的问题。经查阅资料、走访及谈话了解,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第四条“制式服装制作所需经费,由个人负担工料费的30%,其余70%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装具制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的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发放制服时,未收取个人负担工料费的30%费用。

整改完成情况:经和厂家对接确定工料费,积极开展退费工作。目前,根据局党组的统一部署,正安排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退款,退款人数共91人,其中公务8人,每人退款900元,计7200元,事业全额人员83人(含划转乡镇27人),每人退款600元,计49800元,总退款合计57000元。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继续推进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局党组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有4项未整改完成。分别是2013年我局自聘人员个人社保退费、违规领取误餐补助退费(2项)、制服30%个人退费问题。总的来看,与市委的要求、市委巡察组的标准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为:

一是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上不够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部分队员认为巡察整改是局党组的工作,所反映的问题和自己关系不大,没有足够重视巡察工作,认为部分问题是长期遗留下来,自己无力也无心思整改,特别是2013年至2017年违规领取误餐补助退费事宜,由于时间久远,且编外队员工资较低,导致对此项问题推动缓慢。

二是存在畏难情绪,不敢于负责,不敢于担当,不敢于碰硬,认为一些整改工作要得罪人,存在一定“老好人”心态,例如在收缴违规领取误餐补助和油卡退费工作上,不敢于碰硬,导致退费工作停滞不前。

三是部分事项整改措施效果不明显。对部分事项认为是长期造成的,一是半会难以解决,对解决该事项的长期性认识不足。例如规范执法行为,涉及的面较广,虽然知道大的方向要统一模板,加强队伍管理,但实施起来困难很多,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见效。

四是部分队员对全面从严治党紧迫性认识不深。局领导班子都有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意识,但在抓党建过程工作中不是那么踏实,认为党建工作比较虚,不好抓,也没有找到有效抓手,导致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履职尽责的决心和力度不够,停留在完成中央、省、市委布置的任务上。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有麻痹思想,部分班子成员和队室负责人认为只要自己洁身自好就够了,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自觉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做到持之以恒,也缺少督促检查。

四、下一步整改思路和措施

一是加强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学习促工作,坚持每周一学习例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建设自贸港相关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并要求各队室负责人组织本队室人员学习,形成学习压力层层传导,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

二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针对反馈的40个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继续整改,做到不拖延、不敷衍,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条例》《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实现敢管真管和“严紧硬”常态化。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到烈士墓、琼西中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动全局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树立良好形象。

四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个案问题与普遍问题,又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五是以身作则带队伍。局党组以身作则,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结合此次反馈40个问题,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和党风廉政会议,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5515366;邮寄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49号,邮政编码:572600,电子邮箱:dfszfjbgs@163.com。

      


中共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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