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发布日期:2024-07-04 10:28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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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1030日至1230日,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4130日反馈巡察情况。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政治责任,抓细抓实整改工作

我院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2024222日,我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关于落实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樊光裕同志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329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光裕同志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412日,樊光裕检察长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暨2024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分析研判会。428日,樊光裕检察长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持续强化对巡察整改事项的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聚焦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把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结合东方检察工作实际,新建制度4项,修订完善制度3强化制度执行,形成用制度管案、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问题: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措施:一是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院党组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特别是要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的学习。二是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组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和政治轮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常态化推进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各党支部采取集中+研讨学”“线上+线下学”“书本+实践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干警开展读书交流、分享研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增强支部党员参与力度,改进支部书记领读的单一学习方式,提前下发学习资料,每次会议指定党员结合岗位职责领读领学,并就如何运用理论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开展讨论。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截至目前已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6,党支部学习18二是组织52人参加中检网第4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组织开展理响东方基层理论宣讲擂台赛暨青年干警演讲比赛。三是50名党员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读本,组织党员开展支部学习会,会前发放学习资料,会议指定党员轮流领读,并指定党员结合学习内容就如何运用理论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开展讨论。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仍需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二是积极摸排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线索,坚持依法平等原则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让企业在法治的框架内轻装上阵、安心经营。

整改成效:一是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13人,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办理涉企合规案件3件,让企业在法治的框架内轻装上阵、安心经营。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民事及行政检察业务做得还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院党组加强对四大检察工作的统筹安排,特别是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行机构独立、业务分离、人员分设。二是紧紧围绕省院目标考核任务开展工作,认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均衡发展。三是加强内部协作与外部融合,加强与本院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与法院以及综合执法局、司法局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拓展案源,提高办案质效。四是运用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与二分院与昌江、乐东、白沙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大协作办案力度,在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取得突破。

整改成效:一是院党组加强对四大检察工作的统筹安排,调整1人充实到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二是412日,樊光裕检察长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暨2024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分析研判会。认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均衡发展。三是加强内部协作与外部融合,加强与本院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55条,移送线索成案率100%四是运用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自行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做得还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实最高检敢于以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的工作要求,对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且公益利益持续受到侵害的,依法提起诉讼。二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对案件难度大、周期长且符合省检察院等六部门会签《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中推行整改承诺制的办法(试行)》规定情形的,按整改承诺制及时结案。三是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领域专家等参与办理,形成推动问题解决的合力。四是全面推广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统战部、团委、妇联、律所等单位的24名同志,担任本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的志愿者,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各领域的专业技能优势,参与线索收集、案件办理等公益诉讼工作,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诉讼司法保护新模式。

整改成效:一是今年以来本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均由承办人跟踪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回复,对于整改难度较大、整改时间较长的案件根据省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中推行整改承诺制的办法(试行)》,由行政机关做出整改承诺。二是办理了一批新领域案件。如涉及安全领域的三无船舶案、燃气灶具安全隐患案;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等参与办理案件1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4件,形成推动问题解决的合力。四是邀请24名同志担任本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的志愿者,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各领域的专业技能优势,参与线索收集、案件办理等公益诉讼工作,收集线索21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检察办案业务水平仍需优化,案件质量仍需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刑事案件证据的审查,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加强对提起公诉案件的审核把关;对事实或证据有争议的,及时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例检索、检委会等程序解决,防止带病起诉。二是刑检部门加强对刑事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的学习,提升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办案能力。三是认真学习研究2024112日最高检最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熟悉掌握最新的38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计算规则和案卡填录要求。针对不如全国平均水平的指标,进行精细化分析,运用指标引导个案办理补强短板,推动提升整体工作质效。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审批、核阅等程序,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加强对提起公诉案件的审核把关;对事实或证据有争议的,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6次、检委会6次,防止带病起诉,2024年以来没有发生撤回起诉案件。二是刑检部门加强对刑事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的学习,参加同堂培训1次、专题业务讲座6次,提升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办案能力。三是412日,樊光裕检察长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暨2024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分析研判会。案件管理部门通报了本院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情况,集中学习了最高检最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及省院年度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照最高检和省院指标,对本部门2024年第一季度检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院领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工作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案件归档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各业务部门按时规范归档。二是建立健全诉讼档案归档和逾期情况月通报制度。三是将诉讼档案归档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归档,今年以来档案室接收诉讼档案490卷,归档质量有较大提高。二是已建立健全诉讼档案归档和逾期情况月通报制度。三是已将诉讼档案归档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社会治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结合办案提高类案监督意识,加强对辖区内共性治理问题的总结提炼和研究分析,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推行业治理、系统治理。二是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各个程序节点要求。要更加注重提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量,以全国、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标杆,在做成精品检察建议上下功夫。三是加强对各业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审核,督促检察官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中做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报送审核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任务分解表,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已制发检察建议2二是注重提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量,向省院推荐报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三是加强对各业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审核,督促检察官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中做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报送审核工作,审核2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宣传预防未成年犯罪效果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法治副校长切实履行职责,通过走访、调研,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送法方案,切实做到有的放矢的法治宣传效果。同时,鼓励干警在传统的我讲你听单一形式基础上,探索创新法治教育形式。二是做好女童保护防性侵知识的全覆盖。通过持续不断的开展防性侵知识的普及,让孩子们从谈色变到能够正确认识,敢于谈论如何避免性侵,切实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三是创新法治讲堂。撰写典型案例、录制法治课等,通过将司法办案中的典型案例融进宣传内容,从小故事中深挖大道理,确保法治宣传接地气、进心坎。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统筹协作,已督促各法治副校长充分履职到位,通过市委政法委牵头的调研行动,到八所镇、四更镇、新龙镇等乡镇政府、派出所、学校,深入掌握法治教育情况,并不断优化普法工作举措,采用互动性更强的法治教育方式。二是联合市教育局、海南壹善公益团队,对女童保护防性侵教育课进行全过程督促落实,并创新性地开展女童保护幼儿园阶段教育,我院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工作经验省检察院、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推广。三是完成录制各类法治教育视频5个,撰写各类涉未典型案例,其中获奖案例3个,通过将各类涉未典型案例融入法治授课中,让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更贴近实际。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问题:财务制度执行不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公务卡管理制度(试行)》,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对办公用品、日用品等支出进行强制监督,杜绝该类问题再次出现。

整改成效:严格执行《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公务卡管理制度(试行)》,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对办公用品、日用品等支出进行强制监督,截20246月,未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厉行节约意识需进一步增强。

整改措施:一是修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报废处置不能使用及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三是严格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对非必要支出应减尽减,避免铺张浪费。

整改成效:一是已修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新制度执行。二是报废处置一批达到报废年限且不能使用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三是20246月,我院严格执行下达预算,没有再发生无预算购买资产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固定资产采购不规范。

整改措施: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合理科学编报下一年预算。从严抓好支出管理,做到无预算不采购,同时确保采购已编预算的资产绝不超预算编制金额。

整改成效:严格落实省财厅通知精神,截20246月,我院严格执行年初下达预算,没有再发生无预算购买固定资产的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未及时清理往来款。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往来款的清理,及时将未处理的18.24万元往来款上缴国库。二是减少往来款业务发生,除上级院及涉案暂扣款需要退回的以外,确保不再发生其他往来款业务,从根源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加强财务收入、支出管理,组织分管院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学习上级和本单位预算支出管理及财务支出管理相关制度,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整改成效:一是对往来款18.24万元开展清理并上缴国库截至2024111日,18.2489万元均已上缴。二是减少往来款业务发生,除上级院及涉案暂扣款需要退回的以外,没有发生其他往来款业务。三是组织分管院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学习上级和本单位预算支出管理及财务支出管理相关制度,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普法宣传物料发放不及时、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安排人员对尚未发放的书籍和宣传品进行归类整理,到多所学校及学校周边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赠送、发放书籍、宣传物品等。二是注重普法宣传计划和实际需求的平衡,规范宣传资料管理流程,做到专人管理,确保流转使用规范。三是积极督促各位法治副校长合理使用法治宣传书籍和物品,持续提升宣传质效。

整改成效:归类整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普法宣传品和书籍,赴9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共计6000名学生、群众参加,发放普法宣传品7837件,普法书籍1817本,持续提升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质效。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问题: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措施:一是以支部改选为契机,推荐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支部书记,配齐配强支部班子。二是党总支牵头,组织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不断强化党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支部书记党建第一人的职责。三是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各支部书记认真撰写述职评议报告,党总支要对参加述职的党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整改成效:一是由院党总支牵头,经党组讨论决定,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请示拟增设三个党支部,市直机关工委已批复同意二是由院党总支牵头组织支部书记参加东方市2024年市直机关党务干部轮训班,安排各支部每月召开支委会,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不断强化党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支部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三是25日,召开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3个党支部书记围绕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着眼海南高质量发展和推进现代化西南部中心城市建设,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等方面内容,依次进行现场述职。

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党支部组织体系设置不科学。市检察院3个党支部涉及11个业务部门,不同业务部门的党员在同一个党支部,导致开展会议及学习时参与率较低。

整改措施:调整组织体系,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坚持职能相近、业务相关、规模适当,便于加强党员管理及组织生活的原则,优化调整支部设置,着力解决原有党支部党员结构不合理,党建活动不好开展的问题。

整改成效:由院党总支牵头,经党组讨论决定,以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党组织作用发挥为原则,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请示拟增设三个党支部,市直机关工委已批复同意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有待加强。党总支对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力,监督不够,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不严谨。

整改措施:一是院党组要强化党建工作的意识,把党建引领海南自贸港建设作为一号工程,党组、党总支要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按照基层党建任务清单,增强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党总支牵头开展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各支部支委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熟悉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印发的发展党员相关程序。三是党总支在接收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时,要对各支部发展党员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整改成效:一是由党总支牵头制定《东方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年初党建工作计划。二是由院党总支牵头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参加东方市2024年市直机关党务干部轮训班,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党务管理知识、《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工作创新》、党建品牌建设和党史学习等内容。三是党总支对各支部发展党员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没有再发现类似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干警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最高检党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强化案件质量意识、证据意识和监督意识。分管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要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审批案件要亲自阅卷,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二是组织参加省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提高业务部门干警专业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建立流程监控台账并在内网通报,促使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履行审批、核阅等程序,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二是组织参加省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15次,提高业务部门干警专业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21份,业务部门整改率达100%,促使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院党组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进东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跟踪督促,做到应改尽改

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跟踪督促力度,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率达到100%。针对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问题,通过召开检察业务分析研判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方式,跟踪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针对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主动加强与市直机关工委的沟通,做好新增设3个党支部和原有党支部的支部班子改选工作。

(二)抓好制度落实,巩固整改成果

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上级和我院制定的各项制度,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院领导和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制度,并督促分管部门干警抓好落实,真正把各项制度执行好、落实好,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三)注重统筹结合,推动工作发展

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结合起来,对标省院和市委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推进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切实以巡察工作整改推动东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25522829邮寄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1号东方市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572600,电子邮箱:1361756537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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