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5月31日,十四届市委第七轮第一巡察组对东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巡察。7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政治责任,抓深抓实抓细整改工作
我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严格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推动落实上出实招
为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中共东方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十四届东方市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小博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建立“市局巡察整改工作组”海政通群,全面统筹、协调全局各部门巡察整改工作。此外,将问题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整改任务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针对每一个整改事项,由分管领导主抓,将整改任务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好日常跟踪督导,坚持举一反三,多角度反思是否还有遗漏的问题,在全局上下形成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二)推进督导检查,在整改成效上下实功
坚持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制定了巡察整改督导制度,采取分片督导、定期调度、报告反馈、通报问责等措施,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督导工作。班子成员下沉到责任部门现场督导,逐项逐条进行查证支撑材料,并对整改工作给予相应的建议。陈小博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各分管领导、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以及巡察整改工作督办情况汇报;分管局领导李峰同志定时调度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此外,制定《中共东方市公安局委员会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巡察方案》,结合保密、意识形态等工作每季度对所辖32个党支部开展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正规化建设。并根据“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帐销号、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局党委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通过倒推完成时限,倒逼责任落实,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成果运用,在建章立制上求实效
为进一步巩固提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解决一类共性问题、规范一项工作规程、完善一套制度体系,我局党委从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党的建设、执法规范化等方面入手,建立完善《东方市公安局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东方市公安局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积案化解工作机制》等各类规章制度36项,以制度规范化建设促进公安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同时,强化制度执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不走样、不变形、不缩水,通过制度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更好地推动公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问题1:学习思考不深不透。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做好政治理论学习。健全《2024年度东方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2024年东方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培训等,推行第一议题定期学、理论中心组专题学、集中研讨互动学、红色基地体验学、紧贴实战结合学、线上线下自主学、面对面结对学“七学联动”机制,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构建“青警学”“青警说”“青警谈”“青警考”等学思践悟为一体的学习体系,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将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常规学习与在线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与随时学习相结合,确保学深学透、入心入脑;二是持续做好学习成果转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从中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并运用到公安工作实践中,努力做好理论学习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确保真学、真懂、真用;三是持续做好学习纪律规范。规范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纪律,设立专用学习记录本、在每一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对在党委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的内容进行记录。
整改成效:一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以“公安夜校”“东方公安大学堂”为依托,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培训等,将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常规学习与在线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与随时学习相结合,4月份来,共召开党委(扩大)学习会25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4次,各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403次,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确保学深学透、入心入脑。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指示批示等,党委书记为全体民辅警上纪律党课1次,作二十届三中全会宣讲1次,各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党员上党纪专题党课31场次,局党委围绕“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锻造纪律严明东方公安铁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主题组织开展交流研讨4次,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题交流研讨91次,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并运用到公安工作实践中。三是规范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纪律,设立专用学习记录本、在每月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按照学习要求明确研讨交流主题,并对在党委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的内容进行记录,做到学习有考勤、有记录、有研讨。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宣传思想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等系列论述及重要指示列入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议程,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专题学习会,引导全警谈体会、谈打算、谈目标,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是扎实推进“向宣传要警力”十项措施,组建“东方公安宣传小分队”,专人负责宣传稿件审核和把关,加大对公安宣传工作的培训。不断加强与法治时报、海南日报等央级、省级、市级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并联合省厅、市委“两微一端”形成宣传矩阵,在我局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今日头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发布各类警务信息,制作发布短视频,多角度、大力度宣传东方公安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巾帼宣讲团优势,依托“社会面普法活动”“开学第一课”、各类普法宣传日、节假日为契机,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五进”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效果;四是以“平安交通”为主题,联合文明交通志愿者在三角公园红绿灯、斑马线等人流量大等地段对不礼让行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面对面”文明交通宣传,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发放文明交通倡议书等宣传资料,结合近期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利用“东方公安”“东方交警”等宣传平台,每周曝光违法违纪行为,每月发布提示信息,强化宣传造势。五是用活用好公共场所传播系统、短信群发功能,全面铺开日常宣传、案例警示、预警提醒。会同政府职能部门及村社、场所,利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风险筛查等工作契机,组织民辅警将“防骗”“识骗”、拒绝“两卡”违法犯罪的反诈宣传图文报道、短视频转发至微信群、朋友圈,让身边人有感受、有触动。组织开展情景讲座,梳理剖析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多层面、多角度揭露不法分子作案手法和常用伎俩,现场进行交流互动、问卷调查等活动,加深反诈宣传效果。联合银行、金融、通信运营商等电诈高危行业开展内部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杜绝行业内部人员作案,防止信息泄露。组织对涉诈重点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宣讲,以案为鉴引导其知法、懂法、不犯法,防止重操旧业。
整改成效: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等系列论述及重要指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党管宣传意识。今年以来,局党委开展集体学习7次,开展专题研讨7次、政治学习15场次,局属各党支部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31次、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200余次、主题党日活动89次。同时运用局电子屏、电梯电视、公安内网、公安新媒体公众号等载体,全体党员民警、辅警利用“碎片化”时间随时随地随岗学习,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系列论述及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学习掌握其核心要义。二是通过组建“东方公安宣传小分队”“巾帼宣讲团”强化宣传队伍力量,形成全警参与、全员覆盖、高效快捷的公安宣传队伍新格局。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宣传作用,在“东方公安”“今日头条”、抖音、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共发布各类信息1400余篇,视频280余个,累计播放量达百万,被省级媒体报道2030余篇,央媒8篇,转发反诈宣传信息110余条次;在“东方交警”微信公众号每周曝光违法违纪行为,发布警示提示信息60条、警示提示短信1869条、推送交通安全宣传视频159条、自媒体宣传材料333篇,不断强化宣传造势。三是结合“社会面普法活动”“开学第一课”、各类普法宣传日、节假日,深入学校、企业、社区、村居等,积极开展“七进”系列、交通安全巡回宣传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19次,发放文明交通倡议书、发放宣传读本等宣传资料7万余份,受教育学生、群众达2万余人。此外,累计联合5000余名文明交通志愿者在三角公园红绿灯斑马线等人流量大等地段对不礼让行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面对面”文明交通宣传,安全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51.04%;财产损失同比下降30.01%,实现发案数和财产损失数明显下降。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3:执行力不够强。
整改措施:一是把执法办案中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严格按照计划强力推进。成立工作专班,每周调度进度,制定施工进度表,做到项目化管理、账单式推进。警务保障室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二是组织开展社区民警集中培训,加强对《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的学习,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社区民警的宝贵经验,不断加深对社区警务工作的理解,帮助社区民警明确工作重点、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持续推动社区警务培训工作常态化。以“师徒结对”传帮带工作机制为抓手,实行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互帮互学模式,对社区新警实行清单式工作、派单式管理,切实加强社区民警对重点人员管控、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的本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背篼警务”模式全面铺开,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创建“社会力量+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的纠纷联调新模式,丰富警务形式,形成规模性社会基层治理格局,提升“服务效能”,补齐“治理短板”。
整改成效:一是把执法办案中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工作专班,警务保障室安排专人每日跟进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每周调度建设情况,制定施工进度表,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做到项目化管理、账单式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于2024年4月1日投入使用。二是以“公安夜校”为抓手,专题学习《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指导社区民警明确工作重点、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并组织社区警务工作规范培训活动1场次,切实提升“服务效能”,补齐“治理短板”。三是深入实施全面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十项措施,依托“1+2+N”社区警务、“一村一警务助理”等机制,推动“两队一室”改革,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东方实践,探索建立并落实“基层民警辖区负责制”,推进景区常态化警务室建设,促进警务工作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195名党员民警兼任村(居)党支部副书记,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可防性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深入开展“平安进万家”“全警联系村居”活动,在全市持续推行“背篼警务”模式和110联片调解室,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75起,化解率100%。开展全市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最大限度将各类风险隐患消弭与无形,消解于未发。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4:落实巡察工作不紧不快,存在“慢作为”症状。2023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市委巡察办移交的12宗项目围标串标问题线索不够重视,进展缓慢,问题线索认领文件呈批流转程序不规范,只流转到局分管领导,未提交局主要负责人签批,也未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及建立跟踪督办机制,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从未反馈给市委巡察办。2024年4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对接后,发现2024年1月移交的8宗问题线索仍未开展核查工作,省委巡视组在巡视东方时也指出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围标串标工作小组,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制定工作计划,根据线索难易程度进行分析,按先易后难顺序加快开展侦查,对线索核查结果存疑的,组织核查民警开展二次核查,确保核查结果事实依据充分,力争于8月底将12宗串标线索办结;二是进一步规范文件签批流程,所有问题线索均由主要领导亲自签批、分管领导督办负责;三是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建立问题线索核查台账,并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实行销号管理,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市委巡察办反馈线索办理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围标串标工作小组,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制定《关于巡察办移交的12宗围串标线索工作计划》,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对移交的12宗串通投标线索按先易后难顺序开展侦查,建立问题线索核查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办结一件销号一件。8月31日,12宗串通投标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作不予立案11宗,立案1宗已破,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金额700万余元。二是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文件签批流程,明确所有问题线索均由主要领导亲自签批、分管领导督办负责。三是积极与市委巡察办保持沟通联系,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期间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报送线索办理情况3次。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5:配合巡察工作不实不细,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会议对负责协助张贴巡察公告的同志及不履行谈心谈话义务职责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落实好专人负责,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阶段各流程的材料报送对接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行动、第一时间落实。并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高效的作风、细致有力的措施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真改实改;二是对照搬照抄看守所材料敷衍上报人员进行追责,召开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会上作检讨,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坚持从内部管理、管理教育、后勤保障等入手,逐一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制定整改措施,坚决堵塞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日常台账管理,建立严格审核和监督机制,确保有工作有材料。
整改成效:一是警务保障室、看守所分别于3月28日、8月15日召开部门会议对负责协助张贴巡察公告以及照搬照抄看守所材料敷衍上报的4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会上作检讨发言。二是组织民辅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委书记与各部门“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高效的作风、细致有力的措施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真改实改。三是坚持从内部管理、管理教育、后勤保障等机制入手,健全完善《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东方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内部管理机制4个,从制度上堵塞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要求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日常台账管理,建立严格审核和监督机制,确保有工作有材料。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6:没有高标准严要求管好队伍,存在规矩意识淡薄表现。
整改措施:一是将违纪行为整理成具体案例进行通报,警示、警醒全体队员,按阶段重复学、深入学,查摆和剖析发案深层次原因,并要求通过案例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用好用活“反面教材”,以案说纪,确保警示教育达到实效;二是组织全警学习《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六项规定”等“禁令铁规”,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辅警的纪律意识和法纪意识,确保执行“禁酒令”不变通、不打折、不走样。针对制度管理上的漏洞,要迅速查缺补漏,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硬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深入重点领域、高危部门进行常态化督察检查,加强8小时以外的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民辅警涉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做到查处一起、规范一方的效果。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东方市公安局警示教育会,在会上将相关违纪行为,整理成具体案例进行全局通报,通过用好用活“反面教材”,以案说纪,确保警示教育达到实效。今年来,查处违纪违法民辅警同比下降37.88%,督察部门受理举报投诉件同比下降7.69%。二是组织各部门民辅警学习《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六项规定”“八项规定”等“禁令铁规”4次,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辅警的纪律意识和法纪意识。针对制度管理上的漏洞,迅速查缺补漏,建立健全《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东方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4个,有效将“末端治理、事后处理”转变为“前端预防、事前化解”。三是全省首推“每日测酒”制度,通过视频督察系统,每日(含法定节假日)对全局10个行政派出所进行督察,今年来,共进行饮酒检测上万人次,未发现有违规饮酒行为。同时,结合“全国两会”“博鳌年会”“二十届三中全会”及节假日等开展常态化现场督察152次,网上督察166次,共推动整改各类问题342个。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7:涉案财物管理不够规范,长期积压成负担。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东方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东方市公安局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及管理人员工作办法》,制定详细的涉案财物移交流程和时限,组织各办案部门对涉案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和案源,分类编号,形成管理台账,提出处理意见后,由法制部门审核,警保部门进行集中处置。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涉案财物保管工作,对未处置的涉案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实行专人专管,把好涉案财物的入库、保管、处置三个“关口”,规范台账登记,确保涉案财物进库出库安全、准确、高效,加强对涉案财物移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总结;二是及时协调市棚改办进行棚改征收补偿评估,并将房产移交市国资委监管。加大力度协调市财政局、市棚改办等职能单位将房产征收补偿款项拨付至公安局涉案账户,待将被执行人归案前的民事债务清偿后,剩余处置款及时上缴国库支配;三是制定详细的涉案财物移交流程和时限,包括:物品登记、存储、移交等各个环节的步骤和要求;四是组织各办案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人开展涉案财物管理培训班,提升民辅警涉案财物管理意识,全面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涉案财物监管制度不完善、保管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部分派出所台账缺失等问题,已印发《东方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东方市公安局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及管理人员工作办法》,对涉案财物的保管、管理、处置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依据东方市公安局涉案财物考评标准,形成检查清单,由法制部门牵头联合政工、督察开展一次涉案财物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发现涉案财物随意置放问题、涉案财物未依法移交、依法销毁等共性问题10件,已督促完成整改;组成一支涉案财物管理队伍,即警保部门、全市18个派出所均指定1名涉案财物管理员,在扣押、收缴涉案财物后,明确在48小时内通过涉案财物平台将涉案财物入库登记,实现电子登记留痕,并要求其在《涉案财物管理登记簿》做好纸质台账登记;形成《涉案财物信息统计台账模板》,并已完成各办案部门的涉案财物信息统计,目前,除已发还当事人、移交交警处置的涉案财物及无案件来源车辆,共查清涉案财物1482件,其中551件有案件来源,931件无案件来源,依照法律规定,制定涉案财物处置措施,移交给警务保障室进行处置。二是目前地处棚户改造区范围内的涉案房产均已协调市棚改办进行棚改征收评估,其中1处正在评估中,暂未出具评估结果,4处房产已移交市国资委监管,3处房产正与市国资委对接移交工作,另外1处房产市棚改办已作拆除,正与市棚改办对接划拨房屋征收补偿款事宜。三是依据《东方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2024年7月27日,三家所将扣押涉案车辆共148辆进行移交至市局指定的地点东方市铭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移交及时率从整改前的60%提升至目前的95%,确保了涉案查财物的及时处理,有效解决了长期积压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8: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农村地区联勤联动,交巡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乡镇执法中队、农机服务中心、两站两员等部门每月在农村开展联合整治不少于10次;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每月梳理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负责对整改进度较为缓慢的隐患进行汇总通报,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治理,按季度梳理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上报市政府督察室,确保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要摆放提示标识,并与相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跟踪排除安全隐患情况,确保发现一处消除一处;三是为减少农村道路事故率,每月围绕减量控大针对农村地区开展不戴头盔、酒醉驾、涉农涉学路段交通安全整治直至完成减量控大量化。
整改成效:一是联合乡镇执法中队、农机服务中心、两站两员等开展联合整治36次,共查处超载28起、驾驶报废车辆13起、酒醉驾236起、违法载人23起。二是共排查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隐患15处,已全部完成整改;爆闪灯、信号灯、减速带等基础设施已覆盖国道省道路口,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消除,今年来,发生涉及农村的一般事故同比下降12.5%。三是在我市192个行政村滚动播放宣传大喇叭,让入村宣传做到全覆盖,共发布警示提示信息60条,发送警示提示短信1869条,推送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共159条,自媒体发送宣传材料333篇,深入乡镇58次,发放宣传单页50900张,发放宣传读本27200册,悬挂宣传海报59张,携手志愿者、新东方人等各类服务力量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200余场次,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行素质,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9:打击电信诈骗存在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与互联网公司加强合作,向“事前”发力,加强预警反制,提升发现和反制能力,助推预警反制能力提升,减少案件的发生;二是持续推进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防骗意识。充分发挥“巾帼宣讲团”优势,联合社会基层力量针对学生、候鸟老人、财会人员等不同人群在特定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反诈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打击惩治和综合治理。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本地案件侦查力度,尽可能追回受害人损失,并深挖本地犯罪,扎实犯罪证据,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提高起诉率,持续保持预警劝阻工作100%,努力提升综合考核名次。
整改成效:一是利用信息化技术,进一步提升我市“事前”预警和“事后”追赃能力,进一步压降我市发案,提高追赃挽损数额。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题为“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反诈宣传月活动,制定《“全民反诈在行动”宣传月活动方案》,联合金融行业主管单位、各乡镇等职能单位通过下乡、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反诈宣传,累计开展进村入户宣传 500余次,通过LED屏播放宣传标语20000余次,组织宣传活动9场,宣讲培训4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受益群众超20000余人。三是组建本地省部督案侦查专班,调集骨干警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目前共破获案件47 起,其中破1起省督案件,追回涉案资金 53 万余元,到案犯罪嫌疑人3名,被骗资金100%返还受害人。开展“断卡”等专项行动,查处“两卡”线索178条,到案违法犯罪嫌疑人178名,部推快打线索53条,查获涉案嫌疑人 49名。利用“两卡”线索持续深挖扩线,打掉诈骗团伙4个,搭建简易GOIP 团伙和洗钱团伙6个,有效打击涉诈违法犯罪嚣张气焰。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0:非法采砂屡禁不止。
整改措施:一是对非法采砂重点地区采取无人机、车巡、人巡等灵活多样的巡逻防控及打击方式,对重点区域、河湖沿岸等重点位置加密巡查频次,对天安乡等“蚂蚁搬家”式偷砂现象进行排查整治,强化重点部位管控,彻底遏制非法采砂乱象;二是扩宽线索来源,及时了解重点地区非法采砂情况及其活动规律,制定周密可行的具体行动方案,组织村委会、辖区派出所对各非法采砂点、囤砂点进行取缔、收缴;三是联合乡镇加大夜间巡查频率和范围,形成监管合力,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四是通过入户宣传、粘贴宣传海报,联合村委进行广播宣传等活动,向公众普及非法采砂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利用非法采砂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鼓励公众举报非法采砂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东方市公安局“昆仑2024”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2024铸剑扬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非法采砂重点地区采取无人机、车巡、人巡等灵活多样的巡逻防控及打击方式,对重点区域、河湖沿岸等重点位置加密巡查频次,累计开展巡查42次,查处涉砂行政案件33起,行政拘留涉砂违法嫌疑人59人,查扣各类非法采砂车辆31辆,以“零容忍”态度对待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针对天安乡等“蚂蚁搬家”式偷砂现象开展排查整治5次,开展“捕蝗”专项行动1次,共立刑事案件1起,侦破1起,刑事拘留7人。三是通过秘密摸排、群众举报、特情情报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重点地区非法采砂情况及其活动规律,组织村委会、辖区派出所对各非法采砂点、囤砂点进行取缔、收缴3次;联合乡镇加大夜间巡查,开展执法6次,形成监管合力;走村入户开展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利用非法采砂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鼓励公众举报非法采砂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1:对内“无缝衔接”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探索建立“片区协作+专业警种+属地派出所”的涉林案件侦查模式,森林分局牵头主侦,刑侦、网安、情报、治安等警种提供支持,辖区派出所通力协作,形成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的工作合力;二是制定《森林分局关于办理相关涉林案件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细化职责分工,发现案情第一时间出警,对出警不及时导致案件破案出现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追责。指挥中心要切实发挥关键枢纽作用,综合分析一定时段内发生的“盗抢”、街头斗殴、电诈、交通等警情分类,逐一研判,分析总结发案特点和趋势,发现打防管控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的相应的整治措施;三是全面落实信息民警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培训,刑侦、治安、网监、禁毒、各派出所等要明确1人担任信息民警,信息民警负责本部门、本辖区内警情研判工作,对市局发布的研判指令进行落实分解;四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相关丢失油卡重新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定期主动摸查公务用车油卡使用管理情况,对内部监管机制进行漏洞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规范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森林分局主动作为,制定《森林分局关于办理相关涉林案件工作意见》,明确责任部门,细化职责分工,探索建立“片区协作+专业警种+属地派出所”的涉林案件侦查模式,森林分局牵头主侦,刑侦、网安、情报、治安等警种提供支持,辖区派出所通力协作,形成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的工作合力。二是不断加强对各派出所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派出所在受理涉林刑事案件过程中,森林分局主动派员指导案件的笔录制作、现场图片、现场勘查、案件区分等工作,确保案件调查能够迅速展开。每月联合开展检查至少2次,明确工作职责,对涉及森林资源和辖区治安管理的工作进行同步排查。依托“东方公安大学堂”,森林分局深入各派出所开展办理森林和野生动物业务知识培训12次,全面系统学习《典型执法范例讲解》及《常见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定性》等知识,提升派出所民警相关执法办案能力,派员现场指导办案20余次,指导立涉林刑事案件3宗;三是已全面落实信息民警制度,并定期进行警情信息排查,督促信息报送,避免信息报送超时,今年来,未出现警情情况信息报送超时的情况。四是健全完善市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用车部门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办加油IC卡,须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警务保障室审核,呈报分管警务保障室局领导审批后方可补办新油卡,并形成台账,动态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2:对外“沟通协作”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梳理我市红绿灯设置、使用情况,建立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针对排查发现的城区道路12处红绿灯未使用情况,向住建局、城投等相关职能单位发送认领函,并按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路口红绿灯接入主机使用,以便进一步规范红绿灯统一管理。对未作出认领情况反馈的单位,持续进行走访,主动对接联系市政园林、城投等相关部门,加大力度推进。建立红绿灯移交清单,对未移交的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红绿灯正常使用,减少公共资源浪费;二是以“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与市资规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和联动协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强化线索侦办。定期排查梳理案件进展情况,实行专案专管,明确责任人,对案件办理期限过长的及时督促提醒,造成重大影响的按规定进行严肃追责。加强与驻所武警中队的联勤联动机制,定期联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监所安全、稳定、有序。
整改成效:一是交警大队成立工作专班,对排查发现的城区道路12处红绿灯未使用情况实地核查,同时,组织住建局、维保公司联合对12处信号灯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检测,并已根据具体故障情况做出初步维修预算。我局已发送整改函至市住建局和临港专班等相关承建单位,建议其尽快对12处信号灯进行调试、维修,待确保能正常使用后再移交我局交警大队管理使用。二是坚持集中打击整治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市资规局、各乡镇等职能单位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农贸市场10次,酒店、饭店、农家乐23家,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场、木材厂8家,均无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4次,发放宣传手册、单页10000余份、悬挂横幅300余条,解答关于林业相关法律知识1000余人,受教育人次8000余人。今年来共破获涉林刑事案件5起,严打破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3:服务企业、群众态度简单,群众满意度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问题剖析会,对陈华平、蔡华盛等2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深刻检讨,教育引导全警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二是组织开展110接警员规范用语培训,针对接警态度、接警用语、询问要点、指令下达、指挥调度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要求接警员在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时语言文明礼貌、态度热情,切实提高接警员规范用语水平,着力塑造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实行接处警回访制度,并建立回访台账,开展争创“最美接警员”活动,与年度评优评先、综合考评等工作挂钩,激发接警队伍的干事创业激情;三是刑侦大队在各办案中队、反诈中心、局扫黑办办公区域公开张贴公安局督察部门、海南省12345热线投诉举报电话,对警务人员服务态度慵、懒、散等问题举报投诉,利用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的方式督促警务人员更好的开展各项服务群众工作;四是组织深入学习《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海南省公安机关 110 接处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民警执法实际、民警执法规范化存在的问题,制定民警学法培训计划,根据需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按照各警种岗位业务实际和本局各阶段出现的突出执法问题开展法制培训,提高民警法制意识;五是针对群众反映的执法态度恶劣、语言动作不规范、执法形象不佳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执法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整改成效:一是已组织召开问题剖析会,对陈华平、蔡华盛等2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分别在会上作检讨。并在会上对其它接警员进行规范用语、接警态度等进行引导教育,事后无群众投诉民辅警执法态度恶劣问题。二是组织全体110接警员深入学习《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海南省公安机关 110 接处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并就进一步提升12345工单处理、110接处警能力,组织开展工作质效提升业务培训会,对接警中容易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引导接警员进一步端正服务理念,规范言行举止、提高接警技能,充分激发工作积极性,提升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三是健全完善《东方市公安机关110警情回访制度》,建立常态警情回访制度,每月随机抽查部分警情进行电话回访,并建立回访台账,今年来,警情回访满意度95%以上;同时,以每月平时考核为抓手,每月评选“最美接线员”1名,在110接警指挥大厅进行公示,全面发挥先进典型的风尚标杆示范作用。四是开展争创“标杆式执法部门、优秀法制员”活动,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开展民警学法培训3场,建立“每日一次执法提醒、每周一份执法指引、每月一次执法考评、每季度一次执法培训”的执法服务监督机制,实行最优最差案卷评查通报机制,网上巡查问题同比下降10%,被推荐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法治公安建设更有“深度”。五是针对群众反映的执法态度恶劣、语言动作不规范、执法形象不佳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公布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对警务人员服务态度慵、懒、散等问题举报投诉,利用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的方式督促警务人员更好的开展各项服务群众工作。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质量网上巡查,今年上半年共发现问题106个,查处态度恶劣问题2起,共处理相关人员4名,队伍作风得到明显转变。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问题14:盗窃案件多发,群众安全感不实。市公安局党委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措施不实,巡逻防控警力连续性不足,“打巡防查”手段不够。近三年我市盗抢现案立案1280起,受害群众较多,但破案率仅为30.55%,近两成的案件没有破案线索。盗窃电动车、摩托车及入室盗窃等此类多发案件销赃渠道不明,前沿阵地管控工作开展不够到位,打击销赃犯罪仍是薄弱环节。2023年全省刑侦工作绩效考核打击侵财犯罪工作得分164分,全省排名第十一。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警保联控”“警网联动”“一村一警务助理及1+2+N”警务工作机制,结合社会治安形势实际,以案(事)件多发重点时间、重点路段、重点部位为核心,制定巡逻防控方案,完善联勤联控模式,固化巡逻机制,常态化开展巡逻防控;二是持续开展“路长制”等工作模式,按照“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思路,统筹特巡警大队、交巡警、派出所、机关警力等4支力量,结合我局“警保联控”工作,整合发动志愿者、网格员、保安员、警务助理等社会力量,开展网格巡防、反诈宣传等工作。打造警种联勤联控,提高街面见警率,有效搭建街面防控、区防控、单位内部防控、行业场所防控、视频监控和虚拟防控“六张网”;三是落实治安防控措施,加大对重要路段、重点时间治安巡逻防控力度,坚持重点部位定点24小时不间断开展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社区,提高见警率,切实提升社会治安综合管控能力和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增强群众安全感;四是积极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盗抢犯罪“护佑”专项行动,联合海岸警察总队第六支队成立打击盗窃犯罪工作专班,整合情报特情、派出所资源,全面分析研判,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五是强化阵地控制,整合刑侦、猎鹰等警种力量,分组分区域对辖区内废品收购点、收购金银首饰类店铺、收购二手摩托车及电动车店铺、收购二手手机类店铺全面摸排,深挖销赃渠道,严打销赃违法犯罪行为。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社会面可防性案件高发地区和作案时间段等持续加强区域性巡逻防控,结合“警保联控”“警网联控”“网格化”巡控模式,加大重点区域的巡防打击力度,充分利用各种侦查手段,打防结合,把案件打压下去,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案率。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45.74%,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95%,诈骗警情同比下降63.2%,打架斗殴警情同比下降0.6%,盗窃警情同比下降25.21%。二是探索成立刑事犯罪侦查中心,组建“打击盗抢犯罪专班”,今年盗窃等民生类小案立案数同比下降6.09%,破案数同比上升55.91%,现案破案率较专班成立前上升28.54个百分点。三是根据“省厅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工作要求,分管局领导亲自谋划部署,积极推动各项打击工作,2024年4月23日主持召开打击盗窃犯罪工作交流会,针对盗窃案件立破案不及时、涉案财物估价时间长、盗抢专班与辖区派出所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逐一研究解决措施,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犯罪,今年来,“两抢”犯罪现案破案率100%,盗抢犯罪立案同比下降3.7%,破案147起同比上升56.38%,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比下降7.46%。打掉盗窃团伙12个,侦破团伙案件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累计挽损67.6万元。同时通过摸排登记废品收购站、金银首饰专卖店、电动车(摩托车)专卖店等具有回收物品业务的店铺24家,侦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盗财物)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5: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劲不足,群众幸福感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公安政务(网办)中心牵头情指挥中心、治安、交巡警、出入境、禁毒、网监等业务大队积极向省厅各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并向省厅科通处汇报关于拓展东方公安政务“一网通办“平台事宜,积极争取省厅支持加快推进各窗口警种业务系统“一网”运行工作;二是在公安政务中心窗口设置“未办成事协调服务窗口”,安排专人针对群众疑难杂症、堵点难点问题开展“面对面”“点对点”服务,切实解决群众诉求;三是责令市公安局4名帮扶联系人作出检讨,并要求其4人立即帮助脱贫户学生申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全局原96名帮扶联系人进行调整更换,抽调14名有责任心、有能力的民辅警成立一支专职帮扶联系工作队伍,对我局包点村(天安乡天村、安都村,大田镇居便村)274名脱贫户开展脱产帮扶联系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脱贫户享受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等各类政策情况,及时帮助脱贫户申请各类优惠政策,解决脱贫户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应享受政策得到落实;四是市局扶贫办联合督察大队对新更换的14名帮扶联系人开展每月定期督查,严格按照《海南省帮扶联系人选派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帮扶联系人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发现并核实存在数据失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影响的,局党委将对相关帮扶联系人作出严肃处理,并列入该联系人年度考核的评价内容。
整改成效:一是7月9日,我局函征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其同意我局推进“一网通办”项目建设;同时,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对接沟通,同意将该项目作为2024年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紧急事项进行走流程申报。目前,我局已拟定《东方公安政务“一网通办”平台服务项目建议书》并函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向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申报纳入2024 年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加大力度拓展公安政务网上便民利企服务通道,最大力度推动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二是建立健全《公安政务“未办成事协调服务”工作机制》,设置未办成事政务服务专员,主动靠前服务,以开展“警企面对面”“送法上门”“上门问需”等活动为契机,联合辖区派出所到湘琼产业园实地走访三一集团、湖南二建、湘科集团等企业,瞄准企业发展中易出现的堵点难点问题,为企业未办成事宜提供深入协调服务,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9个,为企业员工办证35人次。三是已帮助4名脱贫户学生重新申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并于2024年2月成功发放到位。严格按照《海南省帮扶联系人选派管理办法》要求,对帮扶联系人每月定期督查,开展集体谈心谈话4次,加强对帮扶联系人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做实做细。帮扶联系工作队成立以来,已帮助18户原稳定脱贫户重新分类认定为相对稳定脱贫户,后续将陆续帮其申请相应补贴;帮助21名脱贫户学生申请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6: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粗放,管理漏洞较多。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线上系统申报审批流程,严格落实车辆使用登记,认真填写派车单信息,对未按要求落实的部门转送督察大队进行通报;二是对29辆未按规定统一标识、23辆未安装北斗系统的车辆再次进行梳理,对该上标识、改安装北斗系统的车辆及时落实,确实特殊任务不满足标识和上北斗系统的做好情况说明呈报备案。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全面完善车辆标识 22辆、完成北斗系统安装17 辆(特殊执法执勤车辆除外)。二是建立健全《东方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使用线上系统申报审批,出车任务结束后,将车辆行驶公里数,加油金额等信息如实记录在系统上。三是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组成联合巡查组,不定期对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上各部门的录入情况进行巡查,督促指导各部门规范系统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7:食堂膳食管理监督委员会监督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完善市公安局机关民辅警食堂膳食管理监督委员会组织架构,补选更新委员会成员,发挥监督职责;二是充分发挥委员会职能作用,完善食堂日常管理,督促第三方公司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在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购买食材,确保进货渠道安全规范。指派人员对食堂采购食材进行验货核签、定期检查库房台账、对食品留样开展不定期抽查;三是定期组织人员结合食堂实际情况填写《食堂管理考核标准表》,杜绝不认账、走过场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及时完善市公安局机关民辅警食堂膳食管理监督委员会组织架构,目前食堂膳食管理监督委员会成员共有5人,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职责,制定《东方市公安局食堂管理办法》,完善食堂日常管理,指定专人督促第三方公司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在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购买食材,确保进货渠道安全规范。对食堂采购食材每周不少于2次进行验货核签、定期检查库房台账,对食品留样开展不定期抽查;结合食堂实际情况填写《食堂管理考核标准表》,杜绝不认账、走过场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8:公车油耗情况相差悬殊,廉政风险较大。如个别公务车辆行驶里程数相同而燃油费相差约10倍,燃油消耗数量不合逻辑。公务车辆琼E11005在2022年和2023年累计行驶里程数均登记为298654公里,而2022年和2023年燃油费登记分别为1451.49元和13,649元。又如,个别公务车辆年度每公里平均油耗相差较大,加油行为异常,廉政风险较大。特种车辆装甲1(2022年每公里2.33元,2023年每公里9.6元)、装甲2(2022年每公里2.0元,2023年每公里7.83元);琼D63100(2022年每公里1.62元,2023年每公里2.66元)、琼D63103(2022年每公里1.59元,2023年每公里2.72元)。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车辆及油料管理,要求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车辆油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市局车辆油卡管理制度使用本部门车辆及油卡,做到出入有登记,使用有登记;二是依托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系统,将我局公务用车信息数据进行录入监管,把好廉政风险防控关口;三是不定期对全局各部门车辆油卡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严格管理,并对抽查的台账进行一一核对,发现问题将及时移交市局督察部门处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7月18 日邀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负责人对全局 24个配车部门开展车辆管理培训,切实提高全局各部门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业务水平。二是积极组织各部门车辆管理人员参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的全市公务用车管理技能培训,确保参训人员对系统会操作、会录入。三是依托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系统,将我局公务用车信息数据进行录入监管,规范车辆台账登记,确保登记录入数据准确,安排专人不定期对台账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问题19:落实监督执纪责任不够实。
整改措施:一是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核心点,提升督察教育高度。利用“三会一课”“每周例会”等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民辅警深入学习“六项规定”及其“解释”和有关纪律要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各支部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做到熟记内容、使铁的纪律入脑入心,切实提高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各项禁酒规定;二是抓住“警示教育”这个牵引点,挖掘督察教育深度。通报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违规饮酒警示案例,教育引导全警受警醒、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防止出现“一阵风”的错误认识,形成“不敢违”的氛围。并在公安内网、宣传栏及各集中办公区域上粘贴宣传标语,短信平台及时发送遵守“六项规定”的提示;三是抓住“突击检查”这个震动点,提高督察教育强度。坚持把民辅警“零违规”作为刚性要求,紧盯工作日、值班备勤、学习培训、公务出差等重要时间节点,落实好“每日酒精检测”,灵活运用“明察+暗访”“常态+突击”“定时+错时”“网上+网下”等工作模式,同时利用网上视频督察系统对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队伍监督管理,增强队伍纪律意识,切实转变纪律作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3月5日,召开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会上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并将队伍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评先评优考核指标。同时,制定《2024年东方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六必访六必谈六必清”要求,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精准掌握民辅警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二是今年以来通过组织全体民辅警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东方市公安局警示教育会、组织全体民辅警参观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6场、集中观看《解决独有难题》《警钟》等警示教育片7场次、集中阅读《2024年警示教育》《公安系统警示教育》等警示读本2场次、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10篇、参加旁观庭审1次,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党风政风警风持续向好。三是今年以来,共开展现场督察152次,督导检查各部门1455余次,结合“元旦”“春节”“博鳌年会”“全国两会”“二十届三中全会”等专项安保行动开展网上督察166次,推动整改各类问题342个;今年来,查处民辅警违纪违法问题同比下降37.88%,督察部门受理举报投诉线索同比下降7.69%,为推动和保障我局各项工作取得成效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四是全省首推“每日测酒”制度,通过视频督察系统,每日(含法定节假日)对全局各行政派出所进行督察,今年来共对上万人次进行饮酒检测,至今未发现有违规饮酒人员。五是组织全局各部门学习“六项规定”“八项规定”“三个规定”等禁令铁规4次,制定《东方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队伍监督管理,增强队伍纪律意识,切实转变纪律作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0: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精准警示,根据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年轻干部等教育对象,组织开展现身说法,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分层分类,精准开展警示教育;二是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方法,通过观看职务犯罪人员忏悔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会等方式持续督促全体干警自警自省,绷紧纪律这根弦;三是强化警示震慑,将廉政警示教育课堂搬入庭审现场,组织全体干警到法院参加旁听职务犯罪类案件庭审。
整改成效:一是今年以来通过组织全体民辅警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东方市公安局警示教育会、组织全体民辅警参观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警示教育活动6场,集中观看《解决独有难题》《警钟》等警示教育片7场次,集中阅读《2024年警示教育》《公安系统警示教育》等警示读本2场次,学习违纪违法案例通报10篇,参加旁观庭审1次,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党风政风警风持续向好。今年来,查处民辅警违纪违法问题同比下降37.88%,督察部门受理举报投诉线索同比下降7.69%,为推动和保障我局各项工作取得成效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二是今年来,召开全局性廉政会议1场次,组织32个部门“一把手”与党委书记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同时制定《东方市公安局谈心谈话实施细则》《东方市公安局政治家访工作制度(试行)》《东方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等队伍管理监督机制,实时关注民辅警的思想动态,全局各部门共开展谈心谈话357人次,以家访带动党风政风警风持续向好。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1:民主决策议事机制不健全。经查阅2020-2024年党委会议记录发现,市公安局党委会议记录内容简单,仅有议题和决议情况,其中讨论和表决等重要环节内容不详,没有“一把手”末位表态记录。另外,2020-2023年党委会议记录中,共有529件涉及不同项目的大额资金支出事项被分别整合在64个议题中进行合并表决,违反《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的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提前报请党委书记审定,在会议过程中重点对讨论过程,讨论内容及表决内容进行详细记录;二是进一步优化党委会记录内容,正确使用略记法,突出重要内容,严格记录“一把手”末位表态,符合规定情况下应当逐项进行表决的进行逐项表决。
整改成效:一是已安排专人进行党委会记录,严格记录末位表态,应当逐项进行表决的均进行逐项表决,确保党委决议的各项事务议事得到详细记录并存底。二是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将上会材料报送至各局党委委员阅知,并报送党委书记审批,对于上会材料的讨论及表决详细记录于会议记录本。自整改以来,共召开党委会8期,均按照上会审批流程,会上逐项表决等要求进行,提高党委决策严肃性。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2:部分党支部对党建工作不重视。
整改措施:针对以党建促业务方面,一是落实好《中共东方市公安局委员会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巡查方案》,组织督查小组每季度结合党建、保密、意识形态等工作到局属各部门开展一次巡查,把抓实党建工作要点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提升公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二是完善党委成员“双联系”工作制度,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每名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分管的党支部,组织局属党支部每周进行学习和业务工作总结,经常性参加联系支部组织生活;三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作为本部门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四是创新思路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围绕“党建+”工作模式,开拓工作思想,深入推进“党建+志愿服务”“党建+教育培训”行动,组建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推动党建及其他各项中心工作全面开花。
针对特巡警大队(特巡警大队)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特巡警大队作为维稳处突、反恐防暴的拳头力量作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交流研讨、党员讲台等丰富多彩的学习形式,不断推进党内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通过把主题党日“搬到巡逻车上、搬到前线、搬到执勤点、搬到勤务间隙、搬到行进途中”,充分激发党员民辅警的战斗精神,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坚持与实战练兵紧密结合,以“反恐处突当尖兵、巡逻防控当精兵、规范建设当标兵”为目标,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开展基本体能、擒拿格斗、设卡盘查、防暴处突等常规训练,开展防暴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处理平凡小事为群众化难解忧、送去温暖,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的赢”。
针对各派出所党建品牌创建工作。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法律法规小课堂”等形式开展学重要讲话、学纪律规矩、学公安业务、学经验方法等“四学”活动,形成自觉学习、主动践行的良好氛围,让政治建设作为相融互促的前提。将田间地头作为“第一课堂”,认真开展法律宣讲、上门办证、矛盾化解、线索收集等工作,增强群众观念,提升服务基层自觉性,以作风建设实现相融互促目标。探索“党建+”管理模式,坚持“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党建工作模式,通过党建、业务综合考评机制,将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与党支部及个人的绩效挂钩,对工作表现出色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不重视、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问责,引导民辅警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和业务上的行家里手。
整改成效:一是落实好《中共东方市公安局委员会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巡查方案》,组织督查小组每季度开展全局巡查,共查找共性问题5个,个性问题10个,均已指导各支部完成整改。持续深化“一支部一特色、一部门一品牌”,组织各支部到北黎烈士纪念陵园、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东方公安史馆等常态化开展联学共建活动,推出过“政治生日”、讲精品党课、看专题视频、读经典著作、创红色书画、观红色基地等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菜单”,全面打造“1+32+N”党建品牌矩阵,我局被推荐参选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党建工作从“达标”向“创优”迈进。二是特巡警大队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反恐处突当尖兵、巡逻防控当精兵、规范建设当标兵”为目标,开展集中学习14次,交流研讨3次,主题党日活动8次,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队伍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共开展防暴应急处置演练及常规训练6次,进一步增强了维稳处突、反恐防暴的处置能力。采取“车巡+步巡”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今年来共出动巡逻警力12480人次,车辆5182辆次,处置打架警情20起,处置持刀伤人事件3起,破获盗窃案1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人,盘查可疑人员19853人次,盘查可疑车辆3653辆次,查扣非法改装车辆1辆,常态化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7次,为群众做好事86人次,帮助救助群众60人次。三是按照“一支部一特色”工作思路,推动党建品牌建设意识入脑入心,加大对基层派出所党建品牌的创建力度,全力打造出如东海派出所“背篼警务”、龙潭派出所“果园警务”、城东派出所“园区警务”、三家派出所“驻村警务”、政工室“暖心警务”天安“预防警务”江边“平安警务”等党建品牌32个,今年来,天安派出所、江边派出所以“预防警务”“平安警务”党建品牌创建为抓手,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取得实效。江边派出所年内共破刑事案件7起,同比上升250%,化解矛盾纠纷36起,化解率100%;天安派出所年内共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3%,行政案件同比下降20%;破刑事案件同比上升25%,化解矛盾纠纷46起,化解率100%。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3:部分党支部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力度不大。
整改措施:一是拘留戒毒合署所将监所作为“第一课堂”,认真开展法律宣讲、矛盾化解、线索收集等工作,对拘留所看押人员进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教育宣传,提升服务基层自觉性,以作风建设实现相融互促目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法律法规小课堂”等形式开展学重要讲话、学纪律规矩、学公安业务、学经验方法等“四学”活动,形成自觉学习、主动践行的良好氛围,让政治建设作为相融互促的前提;二是探索“党建+”管理模式,坚持“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党建工作模式,通过党建、业务综合考评机制,将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与党支部及个人的绩效挂钩,对工作表现出色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不重视、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问责,引导民辅警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和业务上的行家里手;三是情指中心联合公安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治安、交巡警、出入境、禁毒、网监等窗口警种业务部门召开“一网通办”平台服务工作推进会,加快推进各业务大队向省厅业务主管部门征求开通东方公安政务“一网通办”平台汇集系统网址统一链接工作;四是向市营商建设局申报“一网通办”平台信息化项目工作,加快推进东方公安政务网上便民利企服务工作进程。以《东方市公安局开展“一支部一特色”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抓手,积极引导各支部以“党建红+公安蓝”模式促进党建质量提升,推动党建品牌建设意识和理念有机融入党建工作的各项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中,推动品牌意识入脑入心;五是将党建品牌创建融入业务工作,从日常工作入手,创新开展“党建+思想”“党建+实战”“党建+治理”“党建+服务”“党建+队伍”五大行动,创建“指南针”党建特色品牌,打造一批定位精准、特色鲜明的党建品牌。
整改成效:一是下发东方市公安局“公安心向党、护航自贸港”“1+32+N”党建品牌矩阵创建工作通知,按照“一支部一特色”工作思路,推动党建品牌建设意识入脑入心,全力打造如东海派出所“背篼警务”、龙潭派出所“果园警务”、城东派出所“园区警务”、三家派出所“驻村警务”、政工室“暖心警务”等党建品牌32个。二是公安政务服务中心狠抓政府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在已出台42项便民利企措施的基础上,再次推出“一窗通办”“同城快办”“人才代办”“容缺即办”“智能导办”“急证速办”“暖心专办”等7项便民利企服务新举措。2024年1月起,公安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八所、东海、城东、大田、东河、三家等6个派出所开展“一窗通办”一体化协同服务工作,并于每月定期制作公安政务服务简报,全方位新视角展示创新举措工作成效。同时,2024年5月23日,情指中心上报购买东方公安政务“一网通办”平台服务,7月9日省厅科信办批复同意推进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正进入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呈报审批环节。三是拘留戒毒合署所以监所作为“第一课堂”,对被拘人员进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围绕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通过日常管理、谈心谈话等方式,促推进拘留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法律宣讲1次,化解矛盾7次。四是以“三会一课”为依托,探索“主题党日+”,积极组织被拘留人员开展集体教育课、国学经典读书会等活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1次,落实好《东方市公安局政治家访工作制度》《东方市公安局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书记以家访和视频聊天方式走访党员、民辅警,开展谈心谈话2次,政治家访1次,队伍干事创业的动力明显增强。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4:部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各党支部专人(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党务公开具体工作,坚持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把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结合起来,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加强党建宣传阵地建设,做好内容后续维护,推行“阳光党务”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督查小组每季度结合党建、保密、意识形态等工作到局属各部门开展一次巡查,着重检查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范围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发现问题是否及时纠正。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并定期监督公示工作和落实情况。同时,把推行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对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量化标准,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在全局范围内排查各支部阵地建设情况,针对在机关部门无活动场所的党支部,落实好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利用现有的场所,重新整合党员活动室,给多个支部共同使用。并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逐步完善支部党建阵地,确保党员活动和学习有地方。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全局各党支部党务公开栏情况,并及时开展整改工作,龙潭派出所、天安派出所等5个党支部已更换党务公开栏和公示栏5个,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党组织的公信力,激发了党员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加大对八所派出所、东海派出所、江边派出所等10个基层派出所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每个支部安排一名专人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栏内容,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党员和群众能够更好的了解、参与和监督党的工作,促进民主发展,同时公开办公电话,使党员与群众参与提高,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得到有效解决和处理,促进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三是采取党支部共建的方式,多部门共用党员活动室,警务保障室和政工室,刑技大队、刑侦大队和经侦大队,网监大队、特巡警大队和监管陪护大队分别共用一个党员活动室,确保党员活动和学习有地方。四是结合党建巡查,加大对党务公开栏的检查、宣传力度,按季度更新党务公开栏内容,并做好台账管理。五是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落实支部阵地建设,目前拘留戒毒合署所党支部阵地建设已形成,并明确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党务公开具体工作,进一步增强支部的宣传工作,支部书记认真审核党务公开内容,党务公开全面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深化认识,端正态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固化每月升国旗、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入警誓词,不断强化党员意识。组织督查小组每季度结合党建、保密、意识形态等工作到局属各部门开展一次巡查,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研讨交流、观摩学习等实践教育活动,健全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创新党建工作的载体,紧扣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做好大方向的计划安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强化“党性党味”,突出“政治性、针对性、有效性、渗透性”,做优“规定动作,做强“自选动作”;三是加强对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党员对这一环节的重视程度。严格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着力打扫思想和政治上的灰尘。要求党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不抄袭、代笔、下载、购买,直奔主题、直面问题,深入剖析自身问题,自我批评要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不遮遮掩掩、避重就轻,不得以讲道理、谈体会代替摆问题,各支部党员个人发言提纲要报支部书记进行一一审阅把关,防止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设代替批评意见,切实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支部组织生活,定期开展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上党课、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丰富多样的学习活动,通过系统专题学、研究讨论学、视听拓展学等多种方式加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各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会,做好会前准备、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明确研讨主题,引导党员民辅警结合各自岗位实际,谈体会、谈认识、谈打算,沉淀学习成果、深化理解领悟,激发支部活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整改成效:一是落实好《中共东方市公安局委员会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巡查方案》,结合保密、意识形态等工作每季度对所辖32个党支部开展巡查工作,共巡查出共性问题5个,个性问题10个并已督促完成整改。二是组织各支部到北黎烈士纪念陵园、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东方公安史馆等常态化开展联学共建活动,举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激发公安奋进力量”“传承军魂铸警魂、牢记初心映警心”主题升旗仪式9次,推出过“政治生日”、讲精品党课、看专题视频、读经典著作、创红色书画、观红色基地等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菜单”,全年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72次,全面打造“1+32+N”党建品牌矩阵。三是开展“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会,全局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35次,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会270余次,引导党员民辅警在会上积极发言,结合各自岗位实际谈认识、谈打算、谈目标,达到了解决问题、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支部委员发言多、一般党员发言少”的情况已得到转变。四是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的情况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召开问题整改推进会,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做合格党员》微视频第7集并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要求党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各支部党员个人发言提纲要报支部书记进行一一审阅把关,防止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6:党建工作实战化培训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以“东方公安大学堂”为载体,将”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给什么”作为基本原则,加大对党建专干学习培训的力度,下半年再举办至少2期党支部书记及党务专干业务培训班,拓宽知识面,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健全完善《东方市公安局党建专干跟班学习办法》,各党支部定期派党建专干到市局党政办进行跟班学习,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全面了解掌握机关党建工作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党建专干工作能力;三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沟通对接,派员到市委组织部跟班学习,进一步梳理基层党务工作的注意事项和关键要素,细化党员发展流程,编印《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业务资料,为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建好全流程、全覆盖、全链条的案例模板,切实提高材料报送质量。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党建专员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培训及参与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发展党员预审工作,拓宽政工干部知识面。二是严把党员入口关,细化发展党员流程,严格审核各支部发展党员材料,今年未发生报送党员发展等材料中被市委组织部退回整改的情况。三是9月13日,对局属各党支部党务专干30余人进行东方公安大学堂第54期暨党务业务知识培训,给各支部发放《党支部工作实用图解》书籍及《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共计64本,切实提升材料报送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7:落实轮岗交流制度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对全局民辅警开展一次全面的任职情况摸底调查,梳理出在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民辅警名单,并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制定《东方市公安局轮岗交流办法》,对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组织、人事、行政处罚等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民警严格按照《公务员转任规定》进行轮岗交流,对在同一岗位工作满10年的辅警实行动态调整;三是持续开展政治家访,健全《东方市公安局政治家访工作制度》《东方市公安局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对民辅警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全警思想动态,加强队伍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四是开展一次队伍思想状况专题调研,结合排查出的队伍问题隐患,有针对性地对同一职位或敏感关键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交流,用轮岗交流降低岗位廉政风险率。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健全《东方市公安局轮岗交流办法》,共梳理出在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民警12人,因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正在筹备进行机构改革工作,拟待改革后再对上述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二是制定《东方市公安局政治家访工作制度》《东方市公安局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对全体民辅警开展谈心谈话325次,政治家访209次,及时掌握辅警队伍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对同一职位或敏感关键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辅警进行交流,今年来,共对34名辅警岗位进行了调整,用轮岗交流降低岗位廉政风险率。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
问题28:未礼让行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合理安排执勤警力,强化日常执法管理,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在主要路段、学校路口和人行横道等关键地点设置交通执勤岗点,重点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现场查纠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不断形成礼让行人良好示范辐射效应;二是分别在市委路口、三角公园、第七小学增设3套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系统,提升查处车辆经“斑马线”不礼让的非现场整治成效;三是合理调整交通信号灯,重点解决信号配时不合理、信号相位冲突、行人过街所需时间不足或过街等待时间过长等问题;四是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发放文明交通倡议书,通过“交通违法曝光台”集中曝光一批不礼让行人行为交通违法行为,以案说法、以案释法。
整改成效:一是在城区各红绿灯处以及人流较大交叉口安排协管员引导人群车辆通行。在市委、三角公园、十字路口、山海湾等红绿灯路段,市一小、四小、东方中学路口设置交通执勤岗位,加大现场查纠力度,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758起,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二是分别在市委路口、三角公园、第七小学增设3套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系统,共抓拍不礼让行人行为3586起,切实提升查处车辆经“斑马线”不礼让的非现场整治成效。三是对城区市区中心路段的28处交通信号灯进行合理调整,切实解决信号配时不合理、信号相位冲突、行人过街所需时间不足或过街等待时间过长等问题。四是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200余场次,发放文明交通手册618份,通过“交通违法曝光台”集中曝光不礼让行人行为交通违法行为77期,不断形成礼让行人良好示范辐射效应。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9:两轮电动车、摩托车乱闯红灯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找准摩托车、电动车行车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盲区和短板,突出上下班、上下学高峰时段,在城区路口、路段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采取“教育+处罚”的方式对过往电动车、摩托车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切实形成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二是联合文明交通志愿者对摩托车、电动车随意横穿马路、乱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进行劝阻,并结合近期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向过往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每月开展“七进”宣讲活动不少于5场,每月发布提示信息不少于2条,强化宣传造势,引导群众自觉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每月通过“交通违法曝光台”曝光不戴安全头盔行为。
整改成效:一是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并联合志愿者把查纠驾乘两轮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交通秩序整顿重点内容来抓,做到发现一起,教育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齐抓共管的严管态势,截至目前,共查处摩托车闯红灯行为746起,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199起,不戴安全头盔28109起。二是联合文明交通志愿者对摩托车、电动车随意横穿马路、乱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进行劝阻活动200次,开展“七进”宣讲活动119场次,发布提示信息60条,通过“交通违法曝光台”曝光不戴安全头盔行为72期,强化宣传造势,引导群众自觉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30:红绿灯信号调整、维修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全市现有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信号灯及时修复、调整、优化,缩短车辆等待时间,提高通行效率;二是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维护专业人员管理,定期监测信号灯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维修交通信号灯故障,确保各个信号灯的运行正常;三是发函至相关职能单位,恳请接通东方大道与福龙中路交叉路口、二环北路与海景路交叉路口、福民南路与园林西路交叉口等3个路口红绿灯的电源,便于正常使用。
整改成效:一是八所港三号门岗路段设置的临时信号灯已安排专人进行维护,确保信号灯运行正常,4月份来,该路段未发生伤亡事故。并已发函至相关职能单位,恳请接通东方大道与福龙中路交叉路口、二环北路与海景路交叉路口、福民南路与园林西路交叉口等3个路口红绿灯的电源,便于正常使用。二是交警大队会同住建局、维保公司工作人员对各红绿灯路口信号灯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目前已对八所城区12处信号灯调整、维修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已发函至市住建局、临港专班等相关职能单位,督促其尽快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上述12处未开通使用的信号灯进行调试、维修,确保能正常运行后交由我局交警大队管理使用。三是对全市现有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二环南路与园林东十字路口、解放东路与感恩南十字路口等28个路口信号灯及时修复、调整、优化,缩短车辆等待时间,提高通行效率。同时,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维护专业人员管理,定期监测信号灯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维修交通信号灯故障,确保各个信号灯的运行正常,4月份以来,八所城区伤亡事故同比下降41.18%,交通流畅度明显提升。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31:打击非法采砂建筑用砂没有及时处置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执法局、资规局、水务局等职能单位就砂石处置问题召开座谈会,对扣押在东方市车管所(紫勋)停车场、三家派出所砂土数量进行测量,并将两处堆放的建筑用砂全部转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二是委托相关拍卖公司对该两处砂土进行拍卖,并将拍卖所得上缴国库;三是对所扣押的砂土明确堆放场地,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在处置过程明确处置主体和程序,参照《东方市建筑项目范围内砂石土资源管理方案》进行处置,即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相关测绘公司对砂土石资源进行储量和价值评估,由自规局向市政府报告请示进行公开处置(拍卖),并将处置所得款上缴东方市财政,定期对砂土资源量评估处置,对堆放的砂土做好防扬尘,对裸土进行覆盖、建立围挡、洒水降尘,确保处置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整改成效:2024年4月22日,我局组织执法局、资规局、水务局等单位就砂石处置问题召开座谈会并达成统一意见。因所扣押的砂土未达到1万立方米及以上,按《东方市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土资源管理工作方案的简易程序》处理。4月29日,资规局安排相关测绘公司对扣押在东方市车管所(紫勋)停车场、三家派出所砂土数量进行测量,总共为552.6立方米,目前,资规局已将两处堆放的建筑用砂全部转运至指定地点八所镇罗带村园区三路空地堆放,后续由资规局组织拍卖处置,并定期对砂土资源量评估处置,对堆放的砂土做好防扬尘,对裸土进行覆盖、建立围挡、洒水降尘,确保处置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32: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组织专人对2023年新入职的63名辅警开展编号工作,并坚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辅警的编号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工作岗位重新逐一编号,建立辅警编号管理台账,确保一人一号。
整改成效:我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2023年新入职的63名辅警开展编号工作,并坚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全局其余的591名辅警及34名工勤人员编号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工作岗位重新逐一编号,并建立辅警编号管理台账,确保一人一号,并根据辅警人员调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推动辅警管理规范化。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思路和措施
下一步,我局党委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进东方公安高质量发展。
(一)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全面提升政治站位。持续强化班子整体素质提升工程,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过程中,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读原著、悟原理,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不断锤炼政治品格。严格落实党委(扩大)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中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以及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着力在做实“第一议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下功夫见实效,确保民辅警队伍政治思想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
(二)坚持从严管党治警,锻造过硬公安铁军。始终把党性修养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抓好,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履行好管党治警主体,发挥政工、督察部门监督作用,提高公安队伍遵纪守法意识,确保队伍严明纪律。常态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正向激励机制,树立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抓住自贸港建设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下大力气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特别是对重要政策、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全过程督办、督导、督察、考核,确保党中央、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各项决策部署件件落地见效,推动东方公安工作取得新成绩新突破。
(三)强化建章立制,扎实抓好持续整改工作。始终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准确把握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规律特点,从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党的建设、执法规范化等方面入手,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用制度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将建章立制工作与能力提升、警务运行、规范执法、公安改革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进一步巩固提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解决一类共性问题、规范一项工作规程、完善一套制度体系。对能公开的制度全部公开,落实部门“一把手”职责,让广大民辅警来监督落实,对制度执行不好的,把板子打在“一把手”身上,防止制度变成“稻草人”,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不走样、不变形、不缩水,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更好地推动公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最后“一公里”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全局党建巡查工作,政工室、情指中心、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将紧盯整改发现问题,发挥巡查小组的工作职责,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不定时的“回头看”,对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指导,对整改的进度进行督促,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抓在手上,放在心上,确保各项工作整改落实到位,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25586260,邮寄地址:东方市东方大道13号东方市公安局,邮政编码:572600。
中共东方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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