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限超载危害大,为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东方公安交警始终对货车超限超载零容忍!11月24日凌晨,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部署,东方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联合澄迈、临高、海口公安交警在东方市城乡接合部、乡镇地区开展“9号行动”时,查获2起货车超载10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
05时30分许,交警路管员在314省道134公里处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缓慢行驶在路上,该车载满货物疑似超载,交警路管员立即依法拦停。经过磅称重,该车超载100%以上。
06时10分许,一辆同样载满货物的轻型自卸货车行驶至225国道241公里处,因涉嫌超载被交警路管员依法拦停,经过磅称重,该车超载100%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陈某、轻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高某德,因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被东方公安交警处于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并暂扣车辆。
附件: |
|
网站地图|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m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25514262 举报电话:25501336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n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