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是每一名驾驶人必须坚守的底线
也是东方公安交警逢节假日
重点宣传的交通安全常识
酒驾猛如“虎”,切勿心存侥幸心理
酒与车钥匙不可兼得
案例一
2月20日11时12分许,东方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开展春运交通整治,在板桥镇卫生所路段发现驾驶人李某清,涉嫌酒后驾驶琼D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8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案例二
2月20日13时07分许,东方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开展巡逻工作,在大田镇零公里路段发现驾驶人符某汤,涉嫌酒后驾驶琼D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符某汤无证驾驶。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案例三
2月20日21时38分许,东方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在八所镇政府路段开展夜查,对琼D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方某灿酒后驾驶,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3mg/100ml。
经核查,该车驾驶人方某灿无证驾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方某灿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2000元,拖移车辆;其无证驾驶的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案例四
2月20日20时57分许,东方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在八所镇政府路段开展夜查,对琼D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文某剑酒后驾驶,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9mg/100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文某剑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拖移车辆。
案例五
2月20日晚,东方公安交警通过缉查布控系统预警琼D号牌的小型汽车驾驶人无证驾驶,并于21时25分许将该车拦停于板桥镇路段。
经进一步核查,该车驾驶人陈某空不仅无证驾驶,而且酒后驾驶,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0mg/100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陈某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2000元,拖移车辆;其无证驾驶的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案例六
2月21日20时48分许,东方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在东河镇东新村路段开展夜查,对琼D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酒后驾驶,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7mg/100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王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拖移车辆。
案例七
2月21日20时48分许,东方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在东河镇东新村路段开展夜查,对琼D号牌的小型汽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陈某酒后驾驶,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5mg/100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陈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拖移车辆。
东方公安交警再次提醒
元宵节将至
探亲访友、聚会聚餐等活动增多
但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
我们将持续坚守岗位
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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