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
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天的关键词
则是“打假”
然而
对于东方公安交警而言
“打假”并不局限于“3.15”
奋力“打假”
是他们每天的工作日常
2月21日,东方公安交警缉查布控系统预警,号牌为琼A·9L***的小型汽车涉嫌“假牌套牌”,途经大田镇抱板村路段。路面执勤交警根据指令布控,精准拦停该车。
“我去年10月份通过微信和别人买的车,用来跑工地的。”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人符某城表示对车辆状况一概不知。经核查,该车使用的是伪造的号牌,符某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我太喜欢车了。”面对交警的批评与教育,驾驶人符某城坦言因自身热爱及需求,才侥幸驾车违法上路,保证将吸取教训不再违法,接受相关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使用伪造的号牌、无证驾驶,符某城被处罚款6500元,收缴号牌、扣留车辆,并处行政拘留。
问:假证、假牌、套牌有什么危害?
一、使用假牌、假证和套牌的机动车在路上行驶时有恃无恐,无证驾驶、闯红灯、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现象突出,不仅严重干扰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还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而且由于没有合法手续和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极易逃逸,大大增加了案件的侦破难度。即使破获案件,高昂的医疗费用、车辆损害赔偿使得车主、驾驶人难以负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假证、假牌、套牌还为犯罪活动提供作案工具,严重危害社会和谐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合法车辆在被别的车辆套牌后,在车辆交通违法、事故处理等方面,真车主往往要充当“冤大头”,给真车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问:假证、假牌、套牌违法成本?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东方公安交警再次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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