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东方公安交警邀请辖区所有汽车租赁企业负责人,到交警大队办公楼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民警深入剖析了海南省近期涉及“租赁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成因,通报东方市存在的“租赁车辆”驾驶人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要求汽车租赁企业严格履行审查与交通安全宣传义务,做好车辆管理与维护工作。
同时,民警邀请在场企业负责人就如何防止“租赁车辆”违法上路,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畅所欲言、出谋划策。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同意东方公安交警提出的“汽车租赁黑名单”制度,即东方公安交警与各汽车租赁企业“信息共享且共治”,对于将“租赁车辆”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主体统一“拉入黑名单”,全市汽车租赁企业不得再将车辆租给该主体,东方公安交警依法处理该主体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东方公安交警定期推送典型交通违法案例给汽车租赁企业,再由各企业向“租赁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做到精准宣传,达到预期效果。不仅让各汽车租赁企业与东方公安交警达成“共建文明交通共享平安出行”的共识,而且做到助力保障我市营商环境,获得各汽车租赁企业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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