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安交警关于机动车驾驶证注销的公告

来源: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日期:2024-02-21 18:00 责任编辑:东方交警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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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等有关规定,以下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予以公告作废。现将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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