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2日消息(记者姚传伟)5月12日下午3点30分许,经中国民航局批准,中国民用航空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为东方大田机场颁发《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这标志着东方大田机场正式投入运营。
东方大田机场颁证仪式。记者姚传伟 摄
当前, 东方大田机场共有3架直升机,可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商务包机、海上搜救等业务。同时,该机场还具有FBO、签派管制、航空器执管和代管服务等功能。
接下来,东方大田机场计划开通500公里以内短途客运,并拓展航空旅游、飞行培训、航空器维修、搜救、海洋执法飞行、物探、航空体育等多项业务。
东方大田机场内停放的直升机。记者姚传伟 摄
据介绍,东方大田机场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分两期规划建设,一期项目按A1类通航机场标准建设,占地244.3亩,建设800米跑道、14个停机坪等,能够满足各类型直升机和小型固定翼飞机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东方发挥临空临港优势,推进东方大田机场建设,并以此为契机,谋划发展航空产业,培育新业态、新动能,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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