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全面落实“四张清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东方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4-12-31 17:45 责任编辑:记者 符啟慧 吴廷荡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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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和柔性执法工作,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四张清单”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化、法治化,努力实现运输领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有“温度”、便民利企有“情怀”,依法保护市场经营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2024年4月9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有关单位的案件移交的函,反映某某公司东方分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设通信铁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经过调查取证,由于某某公司东方分公司在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东方市高排路段建筑控制区内建设的通信铁塔的违法行为系初次被执法部门查处,当事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整改工作,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四张清单”的通知》以及《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麦延锋 某某公司东方分公司区域经理 执法结果科学公正,对于我们通信企业来说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也节约我们企业的成本。下一步,我们从源头抓起,在基站建设时期就同有关部门进行报备,并将基站位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里面,杜绝这类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杨如昆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执法局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的行政处罚柔性执法即首违不罚,此案中该企业满足三要件即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所以我们在该案使用了免责四张清单。

此案是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交通领域减免责“四张清单”,推行交通运输领域包容审慎执法的首例案件,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选择更加人性化的措施,对相关市场主体加强宣传教育,提出整改要求,实现“以帮代罚”,让执法对象感受“有温度的执法”,促进其诚信守法经营。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促进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有效融合,充分体现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杨如昆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下一步,我们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以推行实施交通运输领域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工作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服务水平、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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