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天安乡益公村产业帮扶资金的公示
根据天安乡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拨给益公村产业帮扶资金的申请》(天府函〔2018〕151号)文件精神,我局已下达天安乡益公村产业帮扶资金共计300万元。现将资金下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18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8日)。如对资金下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以下投诉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具体情况见下表: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东方市财政局(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44号)
联系电话:市财政监督检查局0898-25508658,市财政局农业股0898-25524625
附件:天安乡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
东方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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