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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2820533-0/2022-00024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机关: 国家统计局东方调查队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13日 15:00
名  称: 2022年上半年东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
文  号: 主 题 词:

2022年上半年东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


2022年上半年,东方市努力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实施一系列稳就业、保民生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影响,居民收入和消费受到较为明显的冲击。据国家统计局东方调查队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东方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城镇居民收入)为20259元,同比增长1.7%,增速较2022年一季度明显放缓。

一、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情况及特点

(一)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

从收入来源来看,2022年上半年东方市城镇居民四大项收入呈全面增长态势。其中,经营净收入增速最快,为9.2%,转移净收入增长1.3%,财产净收入增长0.8%,工资性收入增长0.8%。从收入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占比最高,为70.3%,转移净收入占16.4%,经营净收入占10.2%,财产净收入占3.1%(详见表1)。

1 2022年上半年东方市城镇居民收入及构成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022年上半年东方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59元,绝对值位于全省第四名,排名较靠前,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差394元。

二、城镇居民收入增收原因

(一)工资性收入为最主要收入来源。

2022年东方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237元,同比增长0.8%,占比70.3%,为四项收入中占比最高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3.5%。2022年上半年东方市持续加强就业保障,援企稳岗激励力度持续加大,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

(二)经营净收入增速最快。

2022年上半年东方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074元,同比增长9.2%,增速在四项收入中排名第一位,占比为10.2%。为稳定经济大盘,东方市政府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带动经营性收入上涨。通过增值税留抵退税、提供融资支持、提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措施,确保困难行业度过难关,市场主体稳固。同时,东方高品位打造滨海城市典范,突出特色优势,引导多元消费,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助力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

(三)财产净收入增速放缓。

2022年上半年东方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626元,增长0.8%,增速较2022年一季度明显放缓。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及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复和不确定性,居民投资更偏谨慎,储蓄意愿增强,利息净收入较快增加,加之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城镇居民房屋出租收入有所增长。

(四)转移净收入缓慢增长。

2022年上半年东方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322元,同比增长1.3%。东方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稳步增长。同时,及时做好困难群体生活保障、社会救济和临时救助等工作,民生保障兜底政策不断完善,为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增收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三、制约东方市城镇居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动力不足。

从收入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70.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3.5%。但是在疫情反复冲击和政策调整下,部分企业可能阶段性停产,工资收入会受到影响,城镇居民持续增收后劲不足。如果不能挖掘新的支撑点和拉动力,将难以支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增收渠道有待扩充。   

(二)经营净收入增速放缓。

在经济增长有所放缓的大环境下,居民经营净收入缓慢增长。2022年受疫情反复影响,居民家庭经营压力越来越大,一方面,部分企业面临资金周转困难、产品滞销、招工难、用工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另一方面疫情下的产业链未完全恢复、市场消费需求萎缩,部分市场主体复工达效恢复缓慢,尤其是餐饮、住宿、旅游及娱乐消费等第三产业受到特别大的影响,经营压力增大,经营收入增长缓慢。

(三)财产净收入增收乏力。

财产净收入的主要来源为房屋租金、利息等,理财产品的普及度还不够,加之有闲置资金通过理财获得财产净收入的人仍为少数,且规模小,对可支配收入拉动不明显,财产净收入缺乏必要增长动力。

四、促进居民增收意见建议

(一)改善就业机制,拓展收入增长渠道。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策,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二是充分发挥就业人员特点,针对用工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革和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质量,提升就业水平;三是搭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鼓励高校大力培养研发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培养更多贴合企业需求的毕业生,吸引优秀人才到东方就业和落户。

(二)优化创业环境,增加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

一是持续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二是进一步强化援企稳岗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市场活力;三是推进更高质量就业创业。以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和结构性就业矛盾为重点,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促进政策,聚焦重点就业群体,加强精准就业创业服务,开展广覆盖、多层次就业培训,引导灵活就业和网络创业。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提高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增长。

(三)创新金融理财产品,多渠道增加财产净收入。

一是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向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支持居民将资金投向规范化的债券、股票、基金、保险、不动产投资等理财领域。鼓励居民以股份制、合作制等形式参与实体经济投资,增加红利、租金、利息等理财投资收益。二是加快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协调机制,降低投资风险。着力化解互联网金融和民间投融资机构风险,积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行动。加强风险教育和市场监管,保证居民财产安全,在理性投资中保持稳定的财产净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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