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微信
X
索 引 号: 008253870/2024-00018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东方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9日 10:23
名  称: 东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文  号: (2024年第1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4年第1号)


2024年春节将至,食品消费旺盛,各类聚餐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消费安全,东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健康饮食。

一、选购年货要安全

采购年货应选择正规的商超或农贸市场等销售场所。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留心观察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查看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选购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时,应观察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选购蔬果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购损伤、颜色或形状异常的产品。购买生鲜、冷链肉时,应特别注意查看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等。

二、网络订餐要慎选

在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正规平台购买。外卖食品选择近距离的、较为熟悉、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冷加工糕点(如奶油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签收订单时,要注意查看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食一致,外包装和一次性封签是否完好,一旦发现包装或封签受损,应当拒收。收到食物后,请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在常温下存放,防止食物储存不当发生腐败变质。建议不要在微信及朋友圈等“私房菜”经营店订购餐品。

三、外出就餐要小心

外出就餐要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公示齐全,环境整洁、建有“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就餐。拒绝到无证餐饮单位消费,不购买路边无证的摊贩小吃。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尽量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海产品。注意个人卫生,餐前洗手,提倡使用公勺公筷,鼓励分餐。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保护好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饭菜原状,并告知餐饮单位负责人。

四、居家饮食要贴心

购买的食品原料要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根据食品特点妥善保存,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安全质量。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在70度以上。生吃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所用工具与其它食物用具分开。存放和加工食品时,注意生熟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冰箱时,尽量用保鲜膜将熟食品包装,存放时做到上熟下生。厨房刀板、盆筐、碗碟等工具用具也要尽可能做到生熟分开,不可混用。

五、文明消费要倡导

在阖家欢乐、美酒佳肴助兴的同时,还应注意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餐饮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同时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引导顾客文明用餐、节俭消费。广大市民应移风易俗,文明节俭过节,倡导理性、文明、绿色、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自觉抵制餐饮浪费、铺张奢侈,严格家风家教,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不文明祭扫、滥食野生动物等陈规陋习。

六、消费维权要及时

节日期间,东方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巡查检查,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依法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恭祝全市人民过健康、祥和、欢乐、平安的新春佳节!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文件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m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n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