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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dfhbj/2025-00004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10:04
名  称: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4年度东方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公开形式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5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方市永安东路40号;邮编:572600)。

回顾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一公开透明为原则。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依规公开生态环境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在我局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各部门政务信息都能够及时、有效地在线公开,并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和管理各部门各项信息的在线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及时报送各职能部门应公开信息,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为1条,截至202412月,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数量

重点公开了机构信息、工作动态等具体内容。主要涉及我局机构职能、主要领导及分工、法规公文、财政信息、行政处罚、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农村生活污水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周报、每月地表水监测月报、社会公益等,全年共公开信息10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不足,部分公开信息存在数据错误、内容缺失的情况。例如在一些政策解读文件中,对关键条款的解释不够详尽,导致公众理解产生偏差。某些统计数据在发布时未进行仔细核对,引发公众对数据真实性的质疑。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滞后:部分应及时公开的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如一些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由于内部审批流程繁琐,未能在第一时间传达给公众,影响了公众对事件的及时了解和应对;三是信息公开渠道的便捷性欠佳,公众在查询信息时,可能需要在不同的平台或栏目中反复查找,增加了获取信息的难度。移动端的信息展示和交互体验有待提升,无法满足公众快速便捷获取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2025年我局将进行以下改进:提升信息审核机制,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流程,明确审核责任,实行多轮审核制度。在信息发布前,由相关业务部门、法制部门和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共同对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复查,及时修正错误信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简化内部审批环节,明确各环节的办理时限,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等紧急信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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