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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411-X/2025-00026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16日 10:22
名  称: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行业重点工作及公众期盼,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年报等,按要求答复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履行职责服务群众。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101条,及时将重点工作信息及重要政务活动通过网络进行信息发布。通过“海南东方房管”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网站11件、信函2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件;其他2件;8件我局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已告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管理机制,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严格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公开类别,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完整、权威准确。 

   (四)平台建设。依托东方市人民政府网、“海南东方房管”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加强住建政策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化。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汇报。年内,局主要领导至少听取1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业事业性收费

976.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较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仍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不高,住建领域涉及范围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多,相关信息是否公开标准不清晰不明确,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对此,我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会、“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形式多样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同时,对近年来依申请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界限,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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