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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80700955/2025-00003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08日 09:16
名  称: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社会信用、企业服务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24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主要围绕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对审批结果等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数量共236条,在海南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共2000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线依申请公开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在政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内容丰富程度还有待提高。

(二)采取措施。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对信息公开做到准确准时。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三是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及信息资料的公开性、保密性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发布。在保证信息公开时效性的同时,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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