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十条措施》,将采取10个方面的举措,促进青年人才在东方创新创业,打造青年人才聚集新高地。
给予青年人才创业补贴方面,在东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入乡农民工、返乡入乡退役军人等青年创业人才,给予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方面,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人才,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
支持青年人才科技企业创业方面,对青年创业人才在东方设立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市级星创天地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给予相应的资助与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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