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安交警发布“车辆解押”指南→

来源: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日期:2024-11-13 18:00 责任编辑:东方交警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微信
X

车贷还清后

如何办理车辆解押手续

针对近期咨询中

大部分群众较为关心的交管业务

东方公安交警这就给大家答疑解惑

“车辆解押”

详细业务办理内容如下

01相关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三十一条: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02解除抵押所需资料

1、携带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为身份证。单位的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加盖公章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抵押权人为单位并且有指定代理人的,指定代理人必须到场。

03办理流程

车辆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到车管所指定的地点办理业务,车管所受理业务后,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04办理地点

1.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大厅(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感恩北路铁路道口南30米);

2.东方市保隆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

05注意事项

1、对商业银行且必须经过车管部门在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对营业执照原件、公章样式影像化留存的抵押权人,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2、25家经国家授权的汽车金融公司和10家汽车财务公司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相关文档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m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n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