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平安守护”|东方公安交警公布3起老年人交通事故警示案例

来源: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日期:2025-01-15 21:00 责任编辑:东方交警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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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老年人的出行安全

关乎着每一个家庭的

幸福圆满

但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老年人的生理机能下降、协调能力及反应速度慢慢变差,加之部分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对路况、车速、车距的判断不准,在日常出行中,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现公示3起涉及老年群体的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老年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时间:2024年1月22日16时50分许

地点:海南省东方市某乡村道路

事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与其对向行驶的电动二轮摩托车(实载3人)发生碰撞

据了解,事故造成双方车辆驾乘人员受伤且两辆车受损。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为老年人。

调查结果1:事故中,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存在醉酒(血检结果为213mg/100ml)、无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前轮制动系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时偏左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调查结果2:事故中,电动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未戴安全头盔、超员驾驶与其驾驶证上载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电动二轮摩托车乘坐人无责任。

案例二

时间:2024年7月28日17时04分许

地点: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东方辖区)

事件:一辆二轮摩托车跌落至道路外水利沟

据了解,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为老年人。

调查结果:事故中,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超速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操作不当,是造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三

时间:2024年8月5日06时57分许

地点:海南省东方市某城市道路

事件:一辆电动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据了解,事故造成双方驾驶人受伤且两辆车受损。电动轻便正三轮摩托驾驶人为老年人。

调查结果1:事故中,电动轻便正三轮摩托驾驶人存在无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违反交通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调查结果2:事故中,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触目惊心

一旦发生就无法挽回

身为子女一定要多给老人

讲解安全出行知识

那么作为老年人、老年人家属

以及驾驶人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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