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关于推广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案例的通知
琼营商〔2022〕1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全省比学赶超抓改革促发展的浓厚氛围,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第九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案例。各市县、各单位要学习借鉴示范案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负责推广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案例的责任单位(见附件2),要研究制定推广工作方案,明确推广的范围、内容、方法、路径、要求等,进一步推动示范案例在全省推广实施、落地见效。
附件:1.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案例
2.推广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案例责任分工表
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
2022年12月8日
(联系人:颜天阶;联系电话:65865156,13976696085)
(此件主动公开)
网站地图|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m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n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