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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上半年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来源: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 发布日期:2023-03-27 10:04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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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东方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弥补消防救援力量不足,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和3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8人,具体招录岗位和资格条件见《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上半年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岗位汇总表》。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能够服从领导安排,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能够承担工作出差任务;

(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

(五)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8周岁(含)以下。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持有A2或B2以上驾驶证人员及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可放宽至35周岁(含)(详见附件1备注栏),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期;

(六)学历要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具备与报考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OFFICE等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七)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其中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面颈部纹身和其他部位纹身严格按标准执行,慢性病和精神类疾病不符合。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曾因违反纪律受处分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违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待遇保障(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一)被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须经岗前培训,培训期月工资为2000元。正式录用后,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模式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月工资总额约为5400元至6400元,实行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的消防文员月工资总额约为3400元至5200元,工资与取得相关专业资质相对应。

以上工资包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每年定期增资。“五险一金”单位代缴部分由消防用人单位按标准另缴。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统一配发制式夏冬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享受带薪年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不享受带薪年假;初次签订合同期为2年,表现良好的在聘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依法享受休息、休假;按照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规定享受事假、婚假、孕产假、护理假、病假、丧假等;参与执勤备战可安排轮休、补休。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招录公告

《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上半年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公告》信息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ongfang.hainan.gov.cn/)和“东方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工作

1.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4月27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东方市康福路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楼五楼政治工作科)。

联系人:梁助理  0898-25595725,18889182481

邮箱:1052551756@qq.com。

4.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网上报名提供电子件发送至邮箱1052551756@qq.com):

①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须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网上报名人员需附上电子照片,另外审查时需携带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2张),并由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毕业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考试时须现场校验原件)如:驾驶证、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类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等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⑥户口簿复印件1份(考试时须现场校验原件);

⑦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

⑧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5.本次招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按照不低于1:3比例择优选择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录人数。

(三)考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以市消防救援支队电话通知为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确定。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消防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确定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入围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

2.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通过笔试人员依次开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消防文员岗位只参加岗位性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执行并实行量化评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岗位要求适时组织实施。

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加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按照招录岗位类别分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招录岗位数与通过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招录。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和岗位适应性测试30%的比例合成,笔试、面试、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测试成绩高低确定。

5.以上各项测试人员拟入围名单在“东方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与政审

考试合格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医院由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提前一天通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对可通过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后,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经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的人员按程序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参加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原则上设立1个集训点,组织开展岗前集中培训和实习,培训工作方案另发,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退回。经培训合格后,正式录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特别提示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培训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岗位汇总表

      2.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政治考核表

      4.体能测试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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