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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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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海南省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部门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3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十、资产负债公开简表 3
第三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5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1
第一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板桥财政所主要职能为乡镇财政资金提供管理保障;从事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本级
第二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资产负债决算公开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0.6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2.93万元,下降35.18%。主要原因:项目年初结转减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经费收入也减少。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板桥财政所是参公单位无事业基金。年初结转结余6.70万元,主要是:新农合工作经费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减少3.58万元,下降34.82%,主要原因是:2018年比上年减少财政所办公楼维修项目经费。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98万元,主要是:新农合工作经费、粮农直补工作经费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72万元,下降85.37%,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农合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97万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3万元,占79.61%;项目支出12.18万元,占20.4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56.6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9.21万元,下降34.04%。主要原因:项目年初结转减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经费收入也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63万元,主要是:新农合工作经费等,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48.47万元,下降94.85%,主要原因是:2018年比上年减少财政所办公楼维修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17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6.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农合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1%。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58万元,下降31.95%,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农合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26万元,占64.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80万元,占77.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99万元,占7%;农林水(类)支出8.86万元,占15.65%;住房保障(类)支出3.11万元,占5.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28万元,支出决算为5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5%。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6万元,支出决算为3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资。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8.95万元,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2.98万元,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资社保费增加。
4. 农林水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支工作经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3.75万元,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68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接待2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工作组检查、考察等工作。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0.19万元,下降61.29%。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下来检查指导及业务交流工作用餐。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部门资产总计7.62万元,负债总计0.07万元,净资产总计7.54万元,国有资产总量7.54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板桥财政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9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建设能够按照计划执行,项目预算经费基本能够满足需求,项目建设成果能够达到预定目标,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公共服务效能,项目整体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板桥财政所机关运行经费3.68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22万元,增长49.59%。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板桥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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