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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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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3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3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3
第三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主要职能为乡镇财政资金提供管理保障;从事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本级
第二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7.9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7.25万元,增长28.1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下乡扶贫次数增多。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年初结转结余0.97万元,主要是新农合工作经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73万元,下降85.52%,主要原因是2018年初有人员经费结转,2019年没有该经费结转。结余分配0.01万元,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增加。年末结转结余0.21万元,主要是粮农直补工作经费结转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78.57%,主要原因是粮农直补工作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9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8万元,占78.06%;项目支出17.04万元,占21.9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76.9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2.97万元,增长40.31%。主要原因:人员绩效一次性补发、财政所办公楼维修。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作经费减少、2019年新农合工作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2%。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37万元,增长33.00%,主要原因是核算站工作经费增加、2019年财政所办公楼维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87万元,占62.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万元,占6.3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20万元,占5.46%;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6.27万元,占21.14%;住房保障(类)支出3.7万元,占4.8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83万元,支出决算为7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6.36万元,支出决算为4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年初预算为9.03万元,支出决算为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 卫生健康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4.2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2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减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5.28万元,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34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接待费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工作检查。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增加0.22万元,增长183.33%。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下来检查指导及业务交流工作用餐。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6.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5个项目自评得均分为10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建设能够按照计划执行,项目预算经费基本能够满足需求,项目建设成果达到预定目标,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公共服务效能,项目整体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无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机关运行经费3.6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06万元,降低1.63%。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00平方米,业务用房0.0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0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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